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泰盈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盈科技”)及其保荐人中金公司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据贝多财经了解,泰盈科技于2023年1月预披露招股书,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全面注册制实施后,泰盈科技于2023年3月平移至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招股书,继续IPO进程。
本次冲刺上市,泰盈科技原计划募资8.96亿元,其中,5.16亿元用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2.00亿元用于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另外1.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泰盈科技成立于2007年12月,前身为山东泰盈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1.9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利,股东包括泰盈安瑞控股(海南)有限公司、海南英光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一、客户集中度高
据招股书介绍,泰盈科技是一家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为企业提供数字中后台运营管理服务。其中,数字中后台外包服务是指通过语音、在线等交流方式,维护客户与品牌业务之间的关系;或者为前端系统平台正常运营提供审核、标注等服务。
泰盈科技在招股书中称,其所服务企业覆盖互联网、金融、消费品智能制造、传媒及通信、物流及出行等多个行业及其垂直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为其提供客户体验服务、客户关怀服务以及数字化运营服务等多元化的服务。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泰盈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0.85亿元、14.50亿元、19.04亿元和10.8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209.28万元、1.26亿元、1.40亿元和7666.9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482.66万元、1.16亿元、1.13亿元和6541.3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泰盈科技的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内,该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贡献营业收入分别为6.85亿元、8.82亿元、11.11亿元和5.98亿元,占比分别为63.17%、60.85%、58.37%和55.10%,收入来源较为集中,对重要客户依赖程度较高。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泰盈科技说明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客户获取方式、业务类型、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合作历史、其提供服务占主要客户同类服务的采购份额;按照销售金额对客户进行分层,说明客户数量变动、新增和退出情况及原因。
同时,说明如何满足客户需求、核心竞争力如何体现,主要客户自有员工是否从事类似业务,泰盈科技提供服务与客户自有客服是否存在重叠或冲突,该公司业务是否存在被客户自有客服或同行取代的风险,说明其业务是否符合客户业务模式的变化趋势。
招股书显示,泰盈科技的前五大客户包括阿里巴巴、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移动、蚂蚁集团、滴滴等。其中,中信银行于2015年开始合作,招商银行开始于2016年,阿里巴巴、蚂蚁集团均是2014年开始,中国移动则是2008年开始合作。
除此之外,泰盈科技的主要客户还包括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字节跳动、美团、京东集团、拼多多、中国广电、中国电信、顺丰集团等,年度合作均超过1000万元。
泰盈科技方面表示,2020年,该公司对水滴互助集团的收入上升至5000万元以上,对交通银行、美团、宁波银行的收入上升至1000万元以上。同时,对海南航空集团、天安人寿保险的业务量降低,对其收入亦下降至1000万元以下。
2021年,泰盈科技对美团、京东集团、交通银行的收入升至5000万元以上,对字节跳动、华夏银行、中国平安、北京众齐、东方大地、海信的收入升至1000万元以上,对水滴互助集团的收入降至5000万元以下,对海尔、携程、宁波银行的收入降至1000万元以下。
2022年,泰盈科技对字节跳动的其收入上升至5000万元以上,对小红书、光大银行、锐捷网络、邮储银行、中国电信、天安人寿保险的收入升至1000万元以上,同时,对滴滴的收入降至5000万元以下,对水滴互助集团、北京众齐的收入降至1000万元以下。
二、曾在美股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泰盈科技曾在美股上市。据招股书披露,泰盈科技的前身——CCRC(BVI)曾于2015年12月21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发行240万股普通股,总计融资960万美元。2021年7月6日,CCRC(BVI)完成私有化交易,从纳斯达克退市。
据介绍,CCRC(BVI)私有化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招商银行贷款。2021年7月1日,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向Parent发放3700万美元贷款。2021年11月26日,Parent归还前述贷款。
推动CCRC(BVI)退市的同时,泰盈科技也在拆除红筹架构、终止VIE协议。2021年11月,China BPO将其持有的海南和润(WFOE)100%股权转让给了予泰盈有限全资子公司海南泰盈。同期,泰盈有限、海南泰盈及海南和润共同签署协议书,终止VIE控制协议。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泰盈科技说明搭建、运营及拆除红筹架构过程;搭建红筹架构的原因,CCRC(BVI)转让China BPO股权后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在搭建红筹架构过程中未办理37号文登记的背景、具体情况及影响等。
说明红筹架构搭建、运行及拆除过程是否符合税收、外资、外汇管理等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是否已履行完备的审批和备案等程序,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另外,要求泰盈科技说明境外上市的背景、原因、融资、股份转让、分红及对境内主体资金支持的情况;境外上市运行期间,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否均由山东君成负责,以及是否保留境外上市期间的核心资产,与境外上市期间的资产差异情况。
泰盈科技方面表示,在境外上市运行期间,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均依然由其自身负责运营。目前,该公司保留了境外上市期间核心资产,与境外上市期间无实质性资产差异,少量非实质性资产差异主要是新开子公司,以及终止或未开展业务经营而注销部分子公司。
对于退市的原因,泰盈科技解释称,自CCRC(BVI)上市以来,其股票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估值水平较低,后续再融资功能较弱,且维护上市地位成本相对较高。因此,该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规划,决定私有化退市并申请境内上市。
对于归还招商银行借款的来源,泰盈科技方面称,Parent向招商银行归还3700万美元贷款的资金来源于该公司子公司海南泰盈收购海南和润而向China BPO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China BPO在收到该等股权转让价款后通过分红的方式支付至Parent。
三、高管薪酬较高
本次上市前,泰盈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志利,其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据招股书披露,王志利直接持有泰盈安瑞59%股份并担任泰盈安瑞董事长,能够实际支配泰盈安瑞的经营决策,通过泰盈安瑞控制该公司88.5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同时,王志利系众仁投资、众杰投资、众嘉投资、众润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众仁投资、众杰投资、众嘉投资、众润投资分别控制泰盈科技3.41%、0.37%、0.45%、0.5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021年12月,泰盈安瑞、王志利与海南英光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齐玉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自协议签署日起,泰盈安瑞、王志利与海南英光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齐玉香在涉及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上均保持一致行动、共同决策。
如经充分协商无法就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以泰盈安瑞、王志利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王志利能够实际支配海南英光持有的,泰盈科技6.6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据此,王志利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泰盈科技1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泰盈科技说明其现有治理和内控机制能否有效防止实际控制人损害该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是否可以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
特别说明的是,泰盈科技高级管理层的薪酬较高。2020年,该公司高层人均薪酬分别为 605.92万元、523.38万元,2022年为196.90万元,2022年明显下降的原因是股改新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9人。
其中,泰盈科技新增高层人员(主要是部分董监高(含独立董事))较原有高层人员(总裁、高级副总裁)人均薪酬相对较低,从而降低了高层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同时,该公司及业绩未到达年初预定目标,高层人员奖金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对比来看,泰盈科技高层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2年高层人员薪酬虽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