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一次
按理说应该长记性了
可偏偏有人不仅没有吸取教训
还再次选择了酒后驾驶
执迷不悟的后果
就让蜀黍来告诉你
2024年5月5日22时30分许,田某某驾驶电动四轮车沿广饶县大王镇北郭路由东向西行驶至G25高速涵洞西侧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检测,田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田某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发现,田某某曾于2016年11月3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并行政罚款贰仟元的罚款。本次属于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田某某因无证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再次酒驾”?
有的驾驶人朋友认为
只要不是在一年内“再次酒驾”
就不算“再次酒驾”
其实不然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再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再次酒驾”
“再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
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地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