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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炸街”!严惩→

作者:V赤峰

轰!轰!轰!

一阵发动机轰鸣声划破寂静的夜空

原本熟睡的居民被瞬间惊醒,

“飙车炸街”的操作

自以为很“酷炫”、很“拉风”

实则很“丑陋”、很“拉胯”

让人深恶痛绝

而且已涉嫌违法

“飙车炸街”!严惩→

近日,松山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东方红大街与铁东路交叉口路段深夜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扰民。接到举报后,松山交警立即出警,不料赶到现场后,这帮人却已“逃之夭夭”。

“飙车炸街”!严惩→

但办案民警并未放弃,根据群众的报警描述和东方红大街附近的道路交通实际,交通管理大队调取了路面监控,将事发时间段的车辆进行排查,最终锁定蒙D567**和蒙D*250*两辆嫌疑车辆,并将嫌疑车辆的驾驶员张某某和徐某某依法传唤到案。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和徐某某对事发当晚到“飙车炸街”现场供认不讳,并如实坦白了二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事实,二人称其改装机动车辆只是为了好看、“拉风”,现在知道错了,愿意积极改正错误行为并接受法律处罚。

“飙车炸街”!严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松山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改装的蒙D567**和蒙D*250*违法车辆暂扣,并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和徐某某处以罚款伍佰元、责令消除车辆外形改变违法状态的处罚。

松山交警提醒,马路不是竞技场,更不是赛车场,你以为的“拉风”,实则被大家深恶痛绝。在公共道路上飙车、炸街、漂移等行为已属于危险驾驶,涉嫌违法,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法律小链接

一、改装车辆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制造噪音扰民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