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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艺专战后复员史实考

作者:美术观察

文 / 韩梦利

内容提要: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艺专经过半年多准备,于1946年5月底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分三路迁杭,并于当年10月复课,次年3月“复员完毕”。现有关于国立艺专战后复员之事的记述,皆甚为简略、粗疏,且多有不符合史实之处。本文就国立艺专战后复员的过程做尽可能细致的考证,以求厘清史实。

关键词:国立艺专 战后 迁校 复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国立艺专”)复员迁设杭州和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在北平重建,是近现代中国美术史上的两件大事。这两件事情的发生,使随着全面抗战爆发而被迫解体的中国高等美术教育分布一南一北两个重镇的格局〔1〕,得以恢复或再次形成,并延续至今。关于战后国立北平艺专的重建,已有学者做出深入考究〔2〕,而关于战后国立艺专的复员,现有关研究虽多有记述,但皆甚为简略、粗疏,且多有不合史实之处,既有错记误述,也有可谓“添油加醋”,甚至将国立艺专复员说成“杭州艺专复员”“国立杭州艺专复员”或“复员国立杭州艺专”〔3〕。鉴于此,本文梳理相关档案资料,参用有关研究成果,对战后国立艺专复员的过程,做尽可能细致的考证。

抗日战争进展到战略相持阶段后期,国民政府即着手制定各项战后重建计划。教育部于1944年10月13日召集会议,首次商讨各级教育复员问题,开始拟订《教育复员计划》,并于1945年4月大致完成该计划书的制定。《教育复员计划》对内迁各级文化教育机构的复员、光复区和收复区专科以上学校及社会教育文化事业的接收改组、教职员和学生甄选等事项做出了大略规定。〔4〕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教育部为“讨论战后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之实施方针”,于1945年9月20日至25日在中央图书馆召开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会议主题为:“一、内迁学校之复员问题。二、收复区及光复区教育之整理问题。三、西南西北各地教育如何继续发展问题。四、战时失学青年如何实施补习教育问题。”〔5〕在9月24日召开的该会议第二次大会上,修正通过“第一组审查委员会审查之专科以上学校及研究机关复员案”的原则部分,对专科以上学校复员做出具体规定,包括八条原则和十条办法。〔6〕

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确定的专科以上学校复员的基本方针,是根据“战后全国人力物力均极困难”之境况,“依据各地人口经济交通文化等条件,一面注重全国各教育文化重心之建立,一面顾及地理上之平衡发展”,主要顾及西北、西南等地区战略需要,重新调整即“重塑”全国高等教育格局,并不是完全恢复战前全国高等教育的布局,即“复员”不等于“复原”。〔7〕于是,经过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审核,抗战爆发后内迁的专科以上学校,一部分获准迁回收复区,一部分则被要求不回迁留在内地,还有一部分停办的专科以上学校获准恢复。幸运的是,国立艺专提交的复员计划获得了批准。(图1)

国立艺专战后复员史实考

图1 1945年,国立艺专师生在重庆合影(前排中间者为潘天寿) 来源:中国美术学院图书馆

国立艺专恰巧在1945年8月15日即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当日,正式启动学校复员筹备工作。是日,国立艺专召开本年度第五次校务会议,讨论学校复员问题,校长潘天寿先作报告,要点是:一、抗战胜利本校复原须拟计划;二、其他;三、复员问题包括下列各点:1. 复员地点(北平校、杭州校),2. 两校损失调查,3. 两校校舍之再建及设备预算,4. 复员旅费预算,5. 复员工作人员,6. 搬迁技术(以上各项拟一复员计划呈部备案);四、战后中国新艺术教育之计划(□本校办学方针)呈部备案;五、推举复员(计划)委员会拟复员计划(对北平及杭州两校兼筹并顾)呈部备案。〔8〕

会议通过两项决议:第一,成立复员计划委员会,推举校长潘天寿为召集人,推定教务主任谢海燕、总务主任吴考之、训导主任翟光炽、会计主任任经樑为委员,推举吴茀之、李超士、方干民、王临乙、吴家潾、赵人麐、李朴园为教职员代表;第二,起草“艺术建设意见书”,推举李朴园、谢海燕、林刚白等为起草人。〔9〕

据记载,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审议批准的国立艺专复员计划总体方案是:恢复国立北平艺专和国立杭州艺专建制,“各返原地,学生可自愿选择一校就读”〔10〕。据说,当时校长潘天寿向教育部呈文提出:“鉴于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原为北平、杭州两校合并,故拟派员赴北平、杭州接收原两校校舍。”〔11〕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结束后,国立艺专即正式成立复员委员会,推选潘天寿(任主任委员)、高鸿缙(任副主任委员)、翟光炽(任服务组组长)、胡善余(任服务组副组长)、赵人麐(任服务组副组长)、吴考之(任庶务组组长)、吴家潾(任庶务组副组长)、傅希毅(任庶务组副组长)、任经樑(任财务组组长)、吴茀之(任财务组副组长)、李超士(任交通组组长)、王临乙(任交通组组长)、李朴园(任交通组副组长)、方干民(任调查组组长)、程曼叔(任调查组副组长)为委员。〔12〕

与此同时或之后不久,国立艺专为接收原国立北平艺专和原国立杭州艺专校舍校产,成立了校产接收委员会〔13〕,并为方便接收原国立杭州艺专校舍校产,于1945年10月下旬特远聘时生活、工作在上海的姜丹书为校产接收委员会委员〔14〕。

姜丹书与潘天寿是师生关系,据说姜丹书对潘天寿有知遇之恩,他们的师生情“能与李叔同和丰子恺之间的情谊伦比”〔15〕。而且,姜丹书与国立艺专渊源颇深,他从1928年4月国立艺术院创办之时起,到1937年11月国立杭州艺专南迁至严州(今建德县),一直在国立杭州艺专兼教职。姜丹书在1938年从金华回到上海后,转辗于沪宁之间教书、卖画,此时任上海私立中国纺专〔16〕国文教授兼主任秘书和私立上海美专教授。所以姜丹书后来记述他接受国立艺专校产接收委员会委员任命的情形说:“我以人地关系,义不容辞,允为办理迎接复校之先锋任务。”〔17〕国立艺专聘不是本校教职员且人远在上海的姜丹书任校产接收委员会委员,将接收原国立杭州艺专校舍校产的重任交给姜丹书一人〔18〕,不仅说明潘天寿对姜丹书特别信任,而且说明,国立艺专在开展复员筹备工作之初虽强调“北平及杭州两校兼筹并顾”,但实际将工作重点放在了杭州。

根据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修正通过的《专科以上学校及研究机关复员案》规定的十条办法,国立艺专复员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复员筹备工作,应主要有三项:一是按照该案规定的第一条办法,“遴选要员报部核准后,即行携带正式文件,前往原地接收校产,并计划整理以备学校之迁移”;二是按照该案规定的第四条办法,“拟具详细计划”,编造包括“教职员工友及其眷属与学生数”“所需旅费”“行旅(教职员每户以一百五十公斤,学生工友以三十公斤为限)公物重量与所需交通工具费”“修建费”“补充设备费”“预备费等”六个项目的概算,“呈部核定”;三是按照该案规定的第五条办法,做交通、警卫、医药、卫生、食宿等方面的“切实准备,作有序之行动”。〔19〕

在国立艺专正按照恢复北平、杭州两校建制的复员方案开展筹备工作之时,教育部又考虑到此时已在北平接收了日伪扶持成立的也称“国立”的“北京艺术专科学校”(接收后编为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八分班)〔20〕,故决定国立北平艺专“另行恢复设置”,于1945年11月中旬电告国立艺专:

本年十月磐校字第五六三、五六四号两代电及第五六〇号呈暨附件均悉。兹核示如次:(一)该校永久校址,业经决定迁设杭州,准即派二人前往接收,已由部函请行政院秘书处分配飞机座位,俟复到后饬知。(二)国立各院校复员经费,本部已拟定概算呈请行政院核示,另候统筹分配,该校接收费,准先垫二百万元,应即派员来部具领。原件存销。〔21〕

同时,教育部致函行政院秘书处:

案据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呈为该校杭州旧址,亟须派员接收修理,拟请代洽飞机座位二人。等情,查核该校所称,尚属实在,拟请。〔22〕

由上述教育部所发电文、公函可知,教育部重新核准的国立艺专复员方案是:学校整体迁设杭州,接收原国立杭州艺专校舍校产。

11月底到12月初,国立艺专应从本部选派代表一人〔23〕,到仍设在重庆的教育部领取教育部先垫付的两百万元接收费,再乘飞机到杭州或上海与姜丹书汇合,两人协作办理接收原国立杭州艺专校舍校产等事宜。〔24〕姜丹书后来记述说,他明知当时“办接收工作者什八九为牛鬼蛇神”,“深恶”这种当时普遍存在“偷天换日,借公济私,贪腐无忌,舆论至称接收曰‘劫收’”弊端的工作,但他“不能辞之,乃反其道而行之”:“惟以沪校职务重要,一时不能脱卸,及频频往来于沪杭铁路间,兼筹并顾”;“带同职员至杭后,即设办事处于自己旧住宅,与各有关机关接触,将所有占住之伪警队、伪学校以及三青团、乘胜强霸之军队等等一律交涉清理出去。将所遗物件一草一木点收封存,造表上报。此项工作,办理五个月就绪,至翌年四月初,该校校长潘天寿从重庆来杭,乃当面缴销之”。〔25〕

原国立杭州艺专校园位于杭州西子湖畔孤山南麓,校舍包括罗苑、照胆台、三贤祠、苏白二公祠、朱文公祠、启贤祠、莲池庵、陆宣公祠等建筑,作为主校舍的罗苑原名“哈同花园”,“是洋人盖的,在平湖秋月靠南,朱红的建筑一半突入湖中”,“雕梁画栋,备极辉煌富丽,唯以楼台亭阁为多”,用作礼堂、陈列馆、教室的“照胆台与三贤祠两座大房,构造宏大,光线充足”。〔26〕然经过战争劫难的原国立杭州艺专校园,“景物荒凉,校舍残破”,接收时“罗苑又被浙江大学收回〔27〕,校舍不足”。国立艺专接收人员在五个多月的时间里,一边整理修葺原部分校舍,一边在照胆台新建办公楼和教室,并添置修复了部分校具。这样,国立艺专复员迁校工作在杭州方面的准备大致就绪。〔28〕

1946年5月底,在重庆沙坪坝的国立艺专提前结束课业,开始复员迁校行动。此时国立艺专待迁人员有三百人左右,其中学生约二百人、教职员三十余人、教职员眷属数十人(包括旁系眷属十二人)〔29〕,由于交通不便和交通工具所限,不得已分三路三四批迁杭,“北路经西安,南路经桂林,水路沿长江”〔30〕。北路人数最多,这一路从沙坪坝坐汽车过剑门、广元,经褒斜道到宝鸡,在宝鸡坐火车箱式货车经西安到郑州,在郑州换坐火车露天平板货车经徐州抵达杭州。〔31〕水路有一百多人,这一路不仅时间短还很享受:国立艺专一百多人和浙江大学三百多人、东方语专〔32〕二百多人同坐六千吨的美国登陆艇“绥远”号,“除了等船时间长些,上了船却只需3天就到南京了”,“船上有淋浴舱、消毒饮水,吃的是军供品的剩余面包、牛奶和罐头牛肉……头一天晚上船泊九江,三校师生还合起来组织了一个联欢会”,节目丰富多彩,“师生与外籍船员同乐,岸上也有不少观众,直到午夜方罢”,“较之西迁,东归的气氛是完全不一样了”。〔33〕

还有少部分国立艺专学生是“自行复员”即自行前往杭州的,如“有个由绥远来的老同学,在路上走了一个多月”。据说,当时国立艺专给予这些学生每人八万块钱路费补贴,有学生认为这补贴与他们的实际花费相差太大,遂以自己“贴了几十万”和“随校复员同学用了二三十万”为由,“请求校方补发路费,意思意思!”无论如何,到当年深秋,绝大多数国立艺专师生员工已到达杭州,“除了四五个同学未能随校复员的休学或转学的同学而外,其他的能来的总算来了”。〔34〕据统计,国立艺专在1946年6月用于“旅运及修建备置等”的费用,共三千五百五十五万多元。〔35〕

10月10日,国立艺专宣布正式开学上课,但其实是“一拖再拖到十一月才马马虎虎地上课”。当时有学生认为国立艺专“正患着贫血病”,主要症状有:“同学们陆陆续续地返校了,而学校连教室都还未打整干净”;“校具运是早运来了!可是十个石膏像就打碎了九个,‘劫后余生’的一个拉(奥)孔半身像弄污了”;“图书,水淹而至腐烂的不计其数……害得那二三位图书馆管理员忙了多少时日,才把那些图书整理好,圆圆满满地把开场锣打起来,这一个学期已经快完了”;“书报,没有添置多少,同学们都感觉没有许多杂志看。图书馆的气派倒大,可是书太少了,好像一个瘦个子穿件肥硕无比的外衣似的”;等等。学生还认为,当时国立艺专患“贫血病”最严重的症状是缺少任课教师,讽刺说:“教务处长吴先生老是有同学找他,一是××课的先生没有,二是××课的老师也没有,本一新三绘图的概论,毕业班的美学到如今还没有看见老师的影子。”〔36〕

实际上,此时国立艺专具有的办学条件,与之前相比,各方面都得到了或大或小改善。首先是教职员由之前的三十四人增加到四十八人,新聘教师郑昶(午昌,国画教授)、史岩(教授)、王隐秋(应用美术科教授)、钱逸尘(兼任教授)、诸乐三(国画科副教授)、汪朂予(国画科副教授)、梁启煜(应用美术科副教授)、柴扉(应用美术科副教授)、唐英伟(副教授兼出版组主任)、陆永福(受百,兼任副教授)、高冠华(国画讲师)等。〔37〕其次是各种基础设施皆有所改善,尤其是住宿条件的改善,最让学生满意。当时就读于国立艺专预科班的刘江后来回忆说:“学生宿舍是在苏白二公祠内。新修的楼房。4个人一间,我选择了靠窗的床位。床铺、自修桌、凳子等都是新的,还有新装的电灯。楼下便是盥洗室、浴室,自来水龙头一开,水哗哗地流出来……这一切,比之重庆黑院墙时的一切,真有天壤之别。”〔38〕

即便如此,此时国立艺专的复员工作并未全部完成。现多说国立艺专至此“复员完毕”,其实是指国立艺专师生员工至此结束了“九年离乱的生活”或“九年的离乱生活”〔39〕,即国立艺专完成了整个复员工作的前半部分——迁校。

1947年2月,国立艺专收到教育部签发的《教育部教育年鉴编审委员会征集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学校概况文稿办法》,于3月10日撰写完成分为十个部分的《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概况》。〔40〕当月,国立艺专选摘《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概况》中“行政组织”“设科情形”“经费”“图书设备”“研究工作”五个部分,略加添改编为《本校复员后概况》,附载于校刊《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概述了当时国立艺专五个方面的现状,可认为是国立艺专对其复员工作的总结汇报。

《本校复员后概况》之“行政组织”部分,首先说明国立艺专的行政组织是“依据部颁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行政组织补充要点及本校实际需要订定”,其顶层组织是:

校长一人,由教育部聘任。设校长办公室,综理校务,由校长聘秘书一人,教授或副教授兼任,秉承校长处理校务行政上重大事宜,以校长或校长室名义行之。

其中、下层组织是:

校长下设教务、训导、总务三处及会计室。三处各设主任一人,由校长聘教授兼任。会计主任一人,则由教育部委派。教务处下分设注册、出版两组及图书馆,训导处下分生活管理、体育卫生、课外活动三组,总务处下分文书、庶务及出纳三组,各组馆各设主任一人,均由校长聘任。唯教训两处下之各组馆主任,均与学生有直接之接触,为求处事便利、教导收效起见,由校长聘请讲师以上之教员兼任……

此外,国立艺专“照部令”组织了校务会议、校务常务会议(通称行政会议)以及教务会议、总务会议,并“为法令规定及本校之实际需要”,成立了属于经常性质的训育委员会、社教推进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毕业考试委员会、公费生审查委员会、教员升等审查委员会、校舍修建委员会、校景布置设计委员会、经济稽核委员会,保留了属于临时性质的复员委员会、课程修订委员会、图书仪器采购委员会,还“为求宣扬艺术并为服务社会”,成立了附设于教务处的艺术服务部。〔41〕

可见,此时国立艺专已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并根据学校实际运作需要以及专业特点,完成了以校长负责制为基本制度的金字塔式的行政组织构建,机构设置完整且层次分明,人员配备齐全且职责明确。

从《本校复员后概况》汇报的“科设情形”看,国立艺专此时既没有改变学制也没有增设科系,采用的仍是从1939年下学期开始实行的学制,即本制和新制两种学制(本制为三年制,招收高中毕业生;新制为五年制,招收初中毕业生;三年制一年级、五年制三年级以上分科)〔42〕,仍设国画、西画、雕塑、应用美术四科,音乐科没有恢复,研究部没有“再生”,师范科未能开办。“经费”和“图书设备”两方面情况的汇报,无非是“哭穷卖惨”:核定的经常费、图书仪器设备补助费、建筑及扩充改良费、生活补助费、学生膳费皆不足,以致日常教学主要是“实习”类教学难以维持,图书“仅增加百册”,“所存模型教具不具百件”,“原有之动物园更难恢复”。〔43〕

值得注意的是,《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还刊登了一篇署名徐辛白的文章——《国立艺专素描》。该文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描绘国立艺专具有“幽美的自然环境”,赞曰这“实在是学习艺术的好地方”;第二部分,主要回顾国立艺专在抗战期间“八年流离五易校长”的经历,称颂“潘校长”的贡献;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国立艺专当时实行的“新专”即新制与“旧专”即本制并置的学制,以及四科并列的专业设置;第四部分,描述“四个科的同学”专业和理论学习场景与状况,称道为“艺术化的学习”;第五部分,称赞国立艺专设施设备“完善”,有中国艺术书刊收藏最丰的图书馆,有宽大且间数充足的教室等,有精致的陈列馆,有宽坦的运动场等;第六部分,提出“同学们的希望”——“迅速地恢复杭州艺专时代的研究部和音乐科”。〔44〕

《国立艺专素描》署名作者“徐辛白”的身份明显是学生,而且可能是某一学生的化名〔45〕。那么,这篇以抒情笔调和赞美之词,“素描”当时学生眼里国立艺专各方面现状的文章,可认为是一份从学生角度做出的国立艺专复员工作结果汇报。这份从学生角度做出的汇报,与作为国立艺专官方汇报复员工作结果的《本校复员后概况》,在《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中既互为补充又同向呼应。如此安排的目的,显然在于表明国立艺专的复员工作得到了学生的普遍认可。

据统计,到1947年3月,国立艺专有教职员八十人,其中校长一人,教员四十八人(以等级分,教授十九人,副教授十人,讲师十四人,助教五人;以科系分,国画科八人,西画科八人,雕塑科三人,应用美术科六人,任艺术理论及共同基本课程者二十三人),专任职员三十一人,“教务处三人,训导处三人,总务处十一人,校长办公室二人,会计室五人,技工七人”;学生二百五十三人,“以制度分,内本科为一百三十六人,新制为一百一十七人”,“以科系分,内国画科六十一人,西画科七十一人,雕塑科二十五人,应用美术科三十八人,未分科五十八人”,“以性别分,男生二百一十二人,女生四十一人”,来自二十一省市,“以浙江为最多,占六十六人,四川三十七人,次之,江苏二十七人,又次之,吉林、黑龙江为最少,各仅一人”。〔46〕(图2)

国立艺专战后复员史实考

图2 1947年,国立艺专教职员与全体毕业生合影 来源:中国美术学院图书馆

可见,此时国立艺专已具有相对完备的行政组织和师资队伍,学校已能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已能正常开展,而且扩大了招生范围,加之国立英士大学艺术科学生并入国画科和吸收青年军复员升学学生五十余人〔47〕,学生人数已饱和。那么,可以说国立艺专至此才“复员完毕”,尽管其复员委员这个临时机构还未撤销。据1947年6月下旬统计,国立艺专“从磐溪迁杭州”共花费三亿五千一百二十四万多元。〔48〕

在国立艺专开展复员迁设杭州工作的同时,徐悲鸿接受教育部任命,北上接收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八分班,以他于1942年10月在重庆磐溪主持成立的中国美术学院(筹)一班人马〔49〕为主体,重建国立北平艺专,即“另行恢复设置”国立北平艺专。〔50〕如前所言,国立艺专复员迁设杭州和国立北平艺专在北平重建,使中国高等美术教育分布一南一北两个重镇的格局,得以恢复或再次形成,并延续至今。

注释:

〔1〕1917年成立的私立北京美术专门学校,一年后改组为国立北京美术专门学校(1930年改组改名“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1928年3月在杭州成立国立艺术院(1929年改名“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由此,形成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分布一南一北两个重镇的格局。全面抗战爆发后,国立北平艺专和国立杭州艺专南迁,于1937年底和1938年初先后到达湖南沅陵。1938年3月教育部令两校合并成立国立艺专,这标志着中国高等美术教育分布一南一北两个重镇格局的解体。

〔2〕笔者所见考证国立北平艺专战后重建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华天雪《尚付阙如:关于中央美术学院历史上的“第八分班”时期》,王文娟主编《中国美术·世界语境:21世纪的徐悲鸿研究及中国美术发展(二)》,现代出版社2017年版,第289—349页。

〔3〕如谢璞骅《中国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研究》第四章第二节标题是“复员国立杭州艺专”,光明日报出版社2021年版,第231页。现有关研究及有关当事人的记述,大多将国立艺专复员迁设杭州说成“返杭”或“返回杭州”,这里不一一列举。笔者认为此说不妥。因为,国立艺专不是在杭州成立的,它是1938年3月合并国立杭州艺专和国立北平艺专在湖南沅陵成立的,也就是说,国立艺专并不是1928年4月在杭州成立的最初称“国立艺术院”的国立杭州艺专。所以笔者还认为,国立艺专以及现在中国美术学院的校史,不应只追溯到国立艺术院,还应追溯到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京美术专门学校,最远应追溯到1917年成立的私立北京美术专门学校。

〔4〕贺金林《1945—1949年间学界阵营分合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8—20页;周慧梅《民国社会教育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422页。

〔5〕《国内教育消息: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四川教育通讯》1945年第6期。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讨论的这四个主题,与筹备该会议时决定审议的主题有所不同。1945年8月27日,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筹委会成立,决定将参会代表分为五组,组成五个审查委员会,分别审议“内迁教育机关之复员问题”“收复区教育之复员与整理问题”“台湾地区教育之整理问题”“华侨教育之复员问题”和“其他教育之复员问题”五个议案。见《教育部公布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各种章程与规则》,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 教育(一)”,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1—53页。

〔6〕《全国教育会议决定专科以上学校及研究机关复员原则与办法》,福建省政府教育厅编辑委员会编《教育与文化》(创刊号),1945年12月。该文件记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第二次大会于8月24日召开,有误,此会召开的日期应为9月24日。

〔7〕张强《复员与复原:抗战胜利后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与内地高等教育建设》,《现代教育论丛》2020年第3期。

〔8〕《本校第五次校务会议记录》,浙江省档案馆藏《1944—1945年艺专校务会议记录》(档号:L056-001-0106),第48—50页。

〔9〕《本校第五次校务会议记录》,浙江省档案馆藏《1944—1945年艺专校务会议记录》(档号:L056-001-0106),第50—52页;《复员计划委员会》(名单),浙江省档案馆藏《1944年艺专各种委员会名册》(档号:L056-001-0112),第18页。浙江省档案馆收藏的此卷档案的标题明显错误,因为该卷档案收入的艺专各种委员会文件,不仅有1944年的,还有1945年的,如复员计划委员会名单,所以该卷标题应为《1944—1945年艺专各种委员会名册》。以下引用该卷档案的注释不再重复此说明。

〔10〕《浙江通志》编纂委员会编《浙江通志》第83卷,《美术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04页。

〔11〕《国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教育科技司编《中国高等艺术院校简史集》,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页。关于潘天寿这个呈文,现有多种记述,意思基本相同,如郑朝的记述是:“潘天寿校长鉴于国立艺专原由北平、杭州两国立艺专合并而成,因向教育部报告,拟将学校一分为二,各复员原址。”见郑朝《国立艺专往事》,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216页。

〔12〕《本校复员委员会委员名单》,浙江省档案馆藏《1944年艺专各种委员会名册》(档号:L056-001-0112),第21页。

〔13〕当时所有复员回迁学校皆成立了校产接收委员会,国立艺专不可能例外,但到目前为止,笔者未见任何国立艺专成立校产接收委员会以及关于该委员会组成的原始文件。浙江省档案馆藏《(1944—1945)年艺专各种委员会名册》(档号:L056-001-0112)中无国立艺专校产接收委员会或接收组的文件。浙江省档案馆藏《1944—1945年艺专校务会议记录》(档号:L056-001-0106)收入的国立艺专校务会议记录,到1945年8月15召开的本年度第五次校务会议为止,而国立艺专成立校产接收委员会或设接收组的时间,应在9月底到10月下旬之间。有关国立艺专校产接收委员会或接收组的原始文件消失得如此干净,总有原因。另,必须解释下,当时复员回迁学校既成立复员委员会又成立校产接收委员会,并不是机构重复设置,两机构的职责不同,前者负责整个复员工作,后者专门负责接收回迁之地原学校的校舍校产。

〔14〕姜丹书在其自编年谱中说:“(1945年)10月下旬,迁至重庆之国立杭州艺专聘任我为接收杭州校舍校产委员。”见《姜丹书自编年谱》,姜丹书编著、穆瑞凤导读《美术史》,上海书画出版社2018年版,第292页。时任国立艺专教务主任的谢海燕后回忆说:“抗战胜利后,国立艺专准备复员杭州,电请姜丹书先生任接收委员。”见谢海燕《姜丹书艺术教育杂著序》,陈世宁编著《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学科名师研究:谢海燕卷》,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13页。现有关研究多说国立艺专聘姜丹书为接收代表,大致不差。

〔15〕陆波《姜丹书与潘天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溧阳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溧阳市文史资料》第十辑,1993年,第93—98页。

〔16〕全名“中国纺织染专科学校”或“中国纺织染工业专科学校”,该校是荣氏家族于1940年秋以申新纺织人员养成所为基础创办,1946年秋改名“中国纺织染工程学院”,1947年改名“中国纺织工学院”。

〔17〕《姜丹书自编年谱》,姜丹书编著、穆瑞凤导读《美术史》,上海书画出版社2018年版,第286、289、292页。

〔18〕潘天寿在其1947年撰写的《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概况》和国立艺专《校史》中皆说:“三十四年秋,抗战胜利,部令复员杭州原址,经派姜丹书来杭接收校舍……”见浙江省档案馆馆藏档案《1947年艺专编写的〈本校概况〉〈校史〉〈大事记〉》卷(档号:L056-001-0108),第19页;潘天寿《校史》,《艺专校刊·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1947年3月,第2页。

〔19〕《全国教育会议决定专科以上学校及研究机关复员原则与办法》,福建省政府教育厅编辑委员会编《教育与文化》(创刊号),1945年12月。

〔20〕北平沦陷后,部分没有随校南下的国立北平艺专师生,在日伪扶持下于1938年5月沿用原校名(其实改名为“北京艺术专科学校”)继续办学。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教育部即委派陈雪屏、严智开接收伪北京艺专,于当年12月编为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八分班,邓以蛰任主任。同〔2〕。

〔21〕见1945年11月、12月教育部发电文、公函,原件现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其中一页有“十一.廿三”“十一.廿四”签名日期,有“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廿日”“中华民国□□十一月廿七日”“中华民国卅四年十二月初三日”四个蓝色日期印戳。根据这两个签名日期和四个蓝色日期印戳,可大致推定教育部电告国立艺专的时间,以及国立艺专从本部选派的接收代表从重庆坐飞机到上海或杭州的时间。

〔22〕同上。

〔23〕按照11月中旬教育部告国立艺专“准即派二人前往接收”的电文,国立艺专本部选派去杭州的接收代表应为两人,由于国立艺专在此之前已聘姜丹书为“接收委员”,所以笔者以为国立艺专本部选派去杭州的接收代表应是一人。此人姓甚名谁?未见任何记述,笔者以为可能是潘天寿本人。

〔24〕现有关研究对于此事的记述最乱,错记误述最多,主要有两处:第一,有的应是根据潘天寿所说“经派姜丹书来杭接收校舍”,误以为当时国立艺专委派的接收人员只有姜丹书一人。第二,对于谁去教育部领取教育部先垫付的两百万元接收费再去杭州,要么没有交代,要么错交代。如谢璞骅说姜丹书“从重庆乘飞机到南京”先“到教育部办理200万元接收款手续,再返回杭州”。见谢璞骅《中国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研究》,第231页。此说误甚!这是既不知姜丹书此时人在上海,也不知教育部此时仍在重庆,国民政府还都南京是1946年5月。

〔25〕同〔17〕,第286、289、292—293页。

〔26〕《国立艺术院近迅》,《申报》1928年2月12日;赵键雄《寻找一棵树》,赵晴主编《城纪·文化卷》,杭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198页。

〔27〕罗苑原为犹太商人哈同私产,于1927年被浙江省政府没收,拨归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后更名“浙江大学”)作为研究生院舍。1928年1月,蔡元培、林风眠和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校长蒋梦麟商定,将罗苑出租给即将成立的国立艺术院,租金为“银元一枚”。

〔28〕主要见《国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1949)》,同〔11〕,第103页。

〔29〕综合见《三十四学年度第一学期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学生数报告简表》(1945年10月30日填报)、《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三十四学年度第二学期1.学生数报告简表》(1947年1月31日)、《三十四学年度第一学期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教职员数报告简表》(1946年2月20日填报),浙江省档案馆藏《1932—1948年艺专学生、毕业生统计数》(档号:L056-001-0092),第8、15、4—5页;《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教职员旁系亲属中请随校复员名单》,浙江省档案馆藏《1946年伪国立艺专教职员工名册及聘书存根》(档号:L056-001-0043),第34—35页。

〔30〕郑朝、蓝铁、陈传忠《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简史(1938—1949)》,高士明主编《国美之路大典·总卷》(上),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18年版,第37页。

〔31〕刘江《八千里路云和月——由重庆复员回杭州沿途杂记》,黎力主编《烽火艺程: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校友回忆录》,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237—244页。

〔32〕全名“国立东方语文专科学校”或“国立东方语言专科学校”,1942年3月在云南大理才村筹办,当年7月在昆明呈贡斗南村正式成立,1946年东迁南京紫竹林禅寺,1949年并入北京大学东方语言系。

〔33〕谢鲁渤《浙江大学前传——烛照的光焰》,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87页。

〔34〕牛斤两《正患着贫血病的国立艺专》,《青年知识(重庆)》1947年第8期新。现有关研究多记述此事说“国立艺专全部复员杭州”或“全体师生员工复员杭州”,有的还加上一句“未有一师一生分配去北平艺专”,以强调国立艺专复员杭州之“全部”“全体”,笔者以为这不太确切。所以,本文说国立艺专是“整体”复员杭州。另,还有研究记述此事说“国立艺专分离出一部分,北上恢复原来的北平艺专,其余的迁回杭州”或“一部分不愿到杭州的国立艺专师生允许其北上北平,恢复北平艺专”,笔者以为这是想当然,完全不符合史实。

〔35〕《本校抗战期间历次迁移费用表》,浙江省档案馆藏《1947年艺专编写的〈本校概况〉〈校史〉〈大事记〉》,(档号:L056-001-0108),第7页。

〔36〕同〔34〕,第13页。

〔37〕综合见《三十四学年度第一学期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教职员数报告简表》(1946年2月20日填报),浙江省档案馆藏《1932—1948年艺专学生、毕业生统计数》(档号:L056-001-0092),第4—5页;《三十五学年度教职员一览表》,《艺专校刊·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1947年3月,第17—21页。

〔38〕同〔31〕,第244页。

〔39〕有关国立艺专校史的研究和有关当事人的传纪中多如此说,这里不一一列举。

〔40〕《教育部资料研究室田培林函催撰写学校概况以便纂编付印由》《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概况》,浙江省档案馆藏《1947年艺专编写的〈本校概况〉〈校史〉〈大事记〉》(档号:L056-001-0108),第10—11页、15—37页。

〔41〕《本校复员后概况》,《艺专校刊·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1947年3月,第12页。原文无标点。

〔42〕1939年春国立艺专迁至云南昆明呈贡县办学,在该年上学期结束后再次进行学制改革,从该年下学期开始增设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即新制,实行本制与新制两种学制。

〔43〕同〔41〕,第12—13页。

〔44〕徐辛白《国立艺专素描》,《艺专校刊·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1947年3月,第15—16页。

〔45〕《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登出的《三十五学年度教职员一览表》中没有徐辛白,故可以肯定该文署名作者徐辛白的身份是学生。但此时国立艺专并没有一位叫“徐辛白”的学生。浙江省档案馆馆藏国立艺专1945年到1947年的学生名册中没有“徐辛白”,只有学号为五三〇二三的“徐坚白”。见浙江省档案馆馆藏档案《1945年伪国立艺专学生名册》(档号:L056-001-0064),第16页。另,在《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发表的国立艺专教授高鸿缙“用现有全体教职员七十人,学生二百五十人之学名撰成四言韵文”并声明“句必有名,名不重出”的《本校创办二十年纪念成绩展览会序》中,未见“辛白”二字。见高鸿缙《本校创办二十年纪念成绩展览会序》,《艺专校刊·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第廿年校庆特刊》1947年3月,第10—12页。所以,笔者认为“徐辛白”可能是此时国立艺专某一学生的化名,也许是“徐坚白”的化名。

〔46〕《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概况》,浙江省档案馆藏《1947年艺专编写的〈本校概况〉〈校史〉〈大事记〉》,第28—29、31—32页。

〔47〕同〔40〕,第30页。

〔48〕同〔35〕。

〔49〕徐悲鸿于1942年10月在重庆磐溪筹建中国美术学院,制定聘请研究员三章约法,自任研究员兼院长,聘齐白石、张大千为研究员,聘吴作人、张安治、黄养辉、王临乙、吕斯百、陈晓南、费成武、张蒨英、李瑞年、宗其香、孙宗慰、冯法祀等为副研究员。见王震编著:《徐悲鸿年谱长编》,上海画报出版社2006年版,第249页。这些徐悲鸿聘请的中国美术学院(筹)正副研究员,大多在1946年6月被徐悲鸿再聘为国立北平艺专教员。因此笔者认为,徐悲鸿重建国立北平艺专,是以中国美术学院(筹)为主体的。

〔50〕1946年6月,徐悲鸿在南京接受教育部任命,任国立北平艺专校长,徐悲鸿于7月底到达北平, 8月初接收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八分班,10月22日国立北平艺专开学。现有研究将战后国立北平艺专的重建,说成是国立北平艺专复员,这不符合史实。也有研究说,重建国立北平艺专,是中国美术学院(筹)与国立北平艺专的合并,大致不差。见徐国卫编著《触摸历史:中国西洋画的开拓者》,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60页。

韩梦利 浙江传媒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讲师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