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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女司机“旧账”未消 再次醉驾又被抓

作者:梦昊传媒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醉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必定要吸取教训。但是,总有些人不知悔改,无视安全。

5月14日凌晨3时07分,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庙前中队民警在城区路段对晋M17***的白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浓烈的酒味,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运城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人刘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夏县女司机“旧账”未消 再次醉驾又被抓

经核查,刘某某于2024年3月28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盐湖交警大队并给予了依法处罚,而上一次酒驾与这一次醉驾,相隔不到两个月。刘某某第一次因饮酒驾驶,在驾驶证暂扣期间还未接受处理,这次带着“旧账”再次涉嫌醉驾,刘某某将面临严厉处罚。

夏县女司机“旧账”未消 再次醉驾又被抓

经询问,刘某某当天生日,和朋友晚上在县城某饭店一块喝了酒,想这么晚应该没有交警查,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刚上路就被交警查处,心里十分后悔。

夏县女司机“旧账”未消 再次醉驾又被抓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夏县女司机“旧账”未消 再次醉驾又被抓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责任编辑:闫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