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子总站关于小麦品种自行试验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的通报
冀种函〔2024〕7号
各有关单位:
2024年4月,河北省种子总站对2023-2024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品种联合体、特殊类型试验和2024年度河北省春小麦品种特殊类型试验进行了随机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试验主体存在违规行为。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22〕9号)等规定,现通报如下:
一、河北省中伟育农作物新品种联合体
因该联合体冀中南小麦品种试验存在管理混乱、试验未按方案实施等问题,取消该试验主体在河北省冀中南小麦生态区试验资质,违规生态区所有品种试验数据作废。
二、河北优种巨匠小麦联合体
因该联合体冀中南小麦品种试验存在试验未按方案实施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申请联合体2024—2025年度冀中南小麦品种试验,沧州市金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沧县试点2023—2024年试验数据作废。
三、河北德利邦小麦联合体
因该联合体冀中南小麦品种试验存在管理措施不到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申请联合体2024—2025年度冀中南小麦品种试验。
四、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因该主体彩色小麦组特殊类型试验存在试验管理不到位、试验实施不科学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申请2024—2025年度彩色小麦组特殊类型试验,该组2023—2024年度试验数据作废。
五、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和张家口市农业科学院2个试验主体
因2个试验主体冀西北春麦组特殊类型试验存在试验未按方案实施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申请2025年度冀西北春麦组特殊类型试验,该组2024年度试验数据作废。
六、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等3个试验主体
因3个试验主体彩色小麦组特殊类型试验存在试验实施不科学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申请2024—2025年度彩色小麦组特殊类型试验,定州市东留春乡北邵村集体股份合作社、馆陶县月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试点2023—2024年度试验数据作废。
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山西农业大学棉花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等3个试验主体
因3个试验主体河北省冬麦区旱地组特殊类型试验存在试验实施不科学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申请2024—2025年度河北省冬麦区旱地组特殊类型试验,衡水市武强县农业农村局试点2023-2024年度试验数据作废。
八、沧州临港渤捷种业有限公司
因该主体黑龙港流域旱薄组特殊类型试验存在试验实施不科学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暂缓申请2024—2025年度黑龙港流域旱薄组特殊类型试验,廊坊市文安县绪靓家庭农场试点2023—2024年度试验数据作废。
上述限期整改的各试验主体,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河北省种子总站报送整改报告。未按期报送的,终止试验程序,所有在试品种试验数据作废,取消试验资质。
根据工作安排,我站将继续加大自行试验检查力度,严格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对责令整改的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各自行试验相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统一试验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认真按照品种试验方案规范开展试验,切实提高试验管理水平。
河北省种子总站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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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北省种子总站
本期编辑:翟怡婷 魏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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