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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 如何报考?待遇如何?一文看

作者:薛城融媒

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430名。

招募计划向脱贫地区、东北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倾斜,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计划单列。

紧贴基层需要,着重开发基层事业发展急需紧缺岗位,拓展乡村建设助理、农技推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等服务岗位。

严格规范招募选拔。确保8月底前完成招募选拔工作,9月初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解读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在全国招募3443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

截至目前,已有广东、山东、湖北、安徽、云南等十余个省份发布了招募公告。如何报考?待遇如何?“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权威部门。

名额会向哪些毕业生倾斜?

“三支一扶”计划,是有关部门联合实施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项目,服务期为2年。

“按照近期我们会同财政部下发的通知,今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数量较去年增加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介绍。

根据通知,今年招募计划向脱贫地区、东北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倾斜。中央财政支持新疆、内蒙古、湖北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最多,均在2000人及以上;其次是宁夏、青海、甘肃、四川,均接近2000人。总体来看,招募计划重点投放中西部地区,将达到总量的84.3%。

记者注意到,为更好对接毕业生需求,今年各省发布“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和组织考试的时间,较往年明显提前,部分省份实际招募人数也有所增加。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刘世明告诉记者:“结合广东省正在深入实施的‘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国家下达招募计划的基础上,广东省适当扩大了‘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规模,近年来每年招募3000名左右毕业生。”

从报考条件看,大部分省份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部分省份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招募对象范围。针对支医人员招募难问题,湖北省报考支医岗位不限毕业年限,安徽、云南等省份支医类岗位将不设开考比例。

通知要求,各地合理设置招募条件,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优先招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支医岗位向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倾斜。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有约10个省份已完成报名,正在抓紧组织考试,还有内蒙古、河南等8个省份将于近期陆续发布招募公告。根据安排,各地将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招募选拔工作,9月初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基层岗位待遇和保障如何?

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具体包括哪些基层岗位?

按照通知,各地将着重开发基层事业发展急需紧缺岗位,拓展乡村建设助理、农技推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等服务岗位。从已发布的公告看,招募单位主要有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农技站、水利站、中小学校等等。

“三支一扶”人员一般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各地将从中择优推荐担任基层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林)长助理、农业技术服务站(所)长助理、林场(站)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毕业生参与基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在推动基层研究解决发展实际问题中锻炼成长。

“我们镇今年将安排2到3个‘三支一扶’名额,都是支农岗位。随着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基层工作技术性要求更高了,对干部素质也提出了新要求。很需要有想法、有热情的年轻人加入其中。”甘肃省皋兰县什川镇镇长刘义勇说。

通知明确,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培训8000人次;同时,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应行业人才培训范围;鼓励其服务期间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并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据记者了解,2023年,全国共有115万人报考“三支一扶”计划,平均考录比达到26.3:1。

到基层服务保障如何?

“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转正后的工资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按照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中部地区2.4万元、西部地区3万元(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4万元)和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02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4亿元,地方财政积极支持,动态调整“三支一扶”人员补助标准,多数省份人均年补助达6万元以上。此外,基层用人单位还会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服务期满有何发展扶持政策?

2年服务期满后,有哪些措施支持毕业生发展?

据介绍,各地省级以下公务员考试拿出考录计划的10%左右,定向招录“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支一扶’人员经过2年锻炼,熟悉基层情况,掌握了一定的群众工作方法,留在基层能很快适应工作。我们促进期满人员流动发展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为他们扎根基层就业创业积极创造条件。2023年底,当年期满人员中约90%实现就业,约70%留在基层,为基层一线留住了急需青年人才。”张文淼说。

2021年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全国已选派12.17万名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记者了解到,各地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时,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不同,做法有所不同。安徽、甘肃等约10个省份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采用考察聘用方式,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直接留在原服务单位。

为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继续学习深造,政策规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今年通知也专门强调,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畅通基层服务单位留用渠道,多措并举促进“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要求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优先招聘服务期满人员,自主就业创业时可享受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创业培训及孵化等。

文件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上海市人才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有关要求,2024年继续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人才的需求,招募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开发服务岗位。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招募计划向脱贫地区、东北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倾斜,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计划单列。紧贴基层需要,着重开发基层事业发展急需紧缺岗位,拓展乡村建设助理、农技推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等服务岗位。岗位设置突出基层导向,“三支一扶”人员一般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430名,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情况适当扩大招募规模,2023年服务期满人员当年底就业率低于90%的省份原则上不得扩招。

二、严格规范招募选拔。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多渠道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合理设置招募条件,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提高本地户籍毕业生比例。优先招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支医岗位向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倾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完善招募选拔制度,保障考试安全,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8月底前完成招募选拔工作,9月初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三、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大力提升“三支一扶”人员能力素质。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专项培训8000人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专项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将“千万工程”经验、枫桥经验等工作方法纳入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积极协调教育、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部门,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应行业人才培训范围,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水平。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培训过程管理,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确保培训实效。

四、强化岗位实践锻炼。建立健全导师制、传帮带等培养制度,落实基层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促进“三支一扶”人员立足岗位历练成长。择优推荐担任基层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林)长助理、农业技术服务站(所)长助理、林场(站)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参与基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在推动基层研究解决发展实际问题中锻炼成长。支持选派到对应上级单位进行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跟班学习或研修培训。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五、认真落实服务保障和日常管理举措。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达到政策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落实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补充医疗和商业保险等。指导基层服务单位优化工作生活保障,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健全考核奖励机制,组织做好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参照当地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加强“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经常性开展在岗情况抽查和履职情况检查,不得借调“三支一扶”人员到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帮助工作。“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原则上不再续聘,对因岗位招募困难且基层确有需要而续聘服务期满人员的基层服务单位不再派遣新的人员。多渠道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定期开展走访座谈、节日慰问等活动,加强关心关爱,激励其更好服务基层。

六、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期满流动政策,畅通基层服务单位留用渠道,多措并举促进“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省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升学深造等支持政策。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在“组团式”支援的西藏县级人民医院和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可探索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本地及周边区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医师资格的支医人员。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优先招聘服务期满人员。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人员纳入创业引领行动等项目,并按规定落实信息服务、创业培训、技术指导、项目配套、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对长期未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健全服务期满人员跟踪培养机制,推动将留乡创业就业且带动能力强、作用发挥大的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纳入当地引进人才目录,落实人才有关扶持政策。

七、规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财经纪律,从严管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强绩效管理和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1〕96号)及补充通知相关规定,据实申请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出2024年度预算申请,并于6月15日前联合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自2024年起,实际招募到岗人数大于中央财政下达计划数的省份,对新招募人员按中央财政计划内人员和中央财政计划外人员区分管理,中央财政计划内人员要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落实到具体招募人员。

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完善政策举措,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原则上地市级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实施地方性“三支一扶”计划,确保项目统一性、协调性和权威性。加大对西藏、新疆、四省涉藏州县“三支一扶”工作支持力度,对口支援省市要积极配合受援地开展项目宣传、人员招募等工作,主动为受援地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培养培训资源。加强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及时采集信息、上报数据和更新服务状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