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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里的孩子谁说了算?妻子可擅自终止妊娠吗?周波律师这样说→

作者:安全南方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46期

5月11—12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8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婚姻家事、贷款担保、财物侵权、劳动保障等。

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何晓燕律师,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胡娟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1

婚后我全职带孩子,离婚时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2

做担保人后还能用自己的名字贷款吗?

3

车停在别人的位置上,对方把我车划了,能要求赔钱吗?

4

职工因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5

公司没有经过员工同意就降薪,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6

女方终止妊娠,男方有权不同意吗?

01

邵阳网友:因对方家暴想要离婚,结婚14年,婚后我全职带孩子,他没有正经工作,没有存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金额大概是多少?法律有规定吗?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何晓燕律师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可以主张适当补偿。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家庭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夫妻中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方面付出更多的一方,为家庭生活提供了服务和便利,在离婚时,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您在离婚诉讼中可以提出该向主张,建议您也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02

常德网友:我有个姐姐说公司要贷款,让我做担保人,后来才发现是50万的贷款。现在担心如果还不上会被起诉。我现在想自己买车,但她告诉我不能用自己的名字贷款,征信可能已经受到影响。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何晓燕律师您好,贷款跟您是否对外有担保没有必然关联,而是审核您的还款能力和能够提供的担保物。您说征信受到影响那就应该是在银行有过逾期或者是涉及了诉讼案件和执行,这种情况下您只能先解决债务问题才有可能获取贷款资格。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03

岳阳网友:

你好,停车停到对方车位,但是他把我车身划了,还把轮胎破坏了,我能要他赔偿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何晓燕律师您好,如果您能锁定侵权人以及侵权行为,是可以要求其赔偿的。虽然您占用对方车位存在不当之处,但是不意味着其有权利损害您的财产,其行为是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先期与其沟通,看是否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诉讼维权,但也建议您结合损失大小及维权成本考虑是否诉讼。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04

常德网友:

20年工龄 ,因病死亡,想问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每月能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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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胡娟律师你好,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丧葬补助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发给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六个月的丧葬补助费。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05

株洲网友:公司说因资金原因要全员降薪,出的政策是降低10%然后再节10%,节的10%在年底才发,这个政策整个过程没有找员工签过字,只是跟公司工会报备了。现在公司欠了三月工资没有发,这个可以仲裁吗?仲裁的话怎样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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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王朝辉律师您好,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且拖欠工资也属违法,您可以申请仲裁,仲裁请求可以要求补发扣减的工资和拖欠的工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扣减的工资和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算法详见下列劳动合同法第47条)。法条链接:《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上为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06

怀化网友:

领证几个月了,共同生活一年多,现在怀孕快7个月了,我想单方面终止妊娠,彩礼已经全退了,男方有权利不同意终止妊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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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周波律师您好,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生育权,夫妻双方在行使生育权应彼此尊重,不能强迫、命令或者把自己的意志加于对方。由于男女性别、生理机能和分工的差异、丈夫的生育权只能通过妻子来实现。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然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权。鉴于生育子女目前还是大陆多数家庭的重要职能之一,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彭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