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博士论文盲评:可否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作者:出版六家

进入五月,就到了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论文答辩季。学生们忙着准备、翘首期盼的背后是提心吊胆,是“近乡情更怯”“不敢问盲评”,最大的担忧是论文盲评能否顺利通过。现在硕士生数量十分庞大,培养质量和论文水平参差不齐,这里暂且按下不表,只说说博士生的论文盲评与答辩。

近两天,一篇网文传遍网络内外。作者是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的吕德文教授,其文章题为《“恶意评审”如何评价和运用?——基于武汉大学一篇博士论文评审意见的分析》。文章一开头简要说明了写作背景:

学术评审是学术生产机制的核心制度,已广泛运用于成果发表、项目评审、职称评定、人才评价等领域。近年来,为避免人情干扰,双向盲审(评审者和被评审者均匿名)制度被广泛使用。但是盲审制度也制造了恶意盲审现象,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被)评审人的合理权益,侵害了学术创新。

本人指导的一篇博士论文,遭遇了恶意评审。这篇评审意见违背了学术评议基本原则,与评审者所展现出的学识有限,水平不足以承担如此严肃的学术评议工作相比,其评审态度之傲慢、判断之武断、标准之主观,让人叹为观止。

但就是这样一篇充满恶意的评审,却可能毁掉一个优秀青年学者的学术前途。如此草菅人命,不仅源自评审者之恶意,还来自有关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不负责任的机械使用。

对恶意评审进行正确评价和运用,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这对维护被评审者权益,完善学术评审制度,加强学术创新制度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吕教授指导的这篇博士生学位论文题目是《县域社会中的商人群体及其经营行为——基于阳县的田野调查》。接下来他对那个盲评专家的评审为何是“恶意”又是如何“恶意”一一作了辨析。很遗憾的是,笔者在写作此文时,吕文已在网上删除,只能凭记忆说个大概。据吕老师介绍,这篇博士学位论文曾按照武大“旧规”送盲评时有1个人给了不合格;转眼到了2024年,新年又有新规。按照新规(2024年开始执行)该博士生的论文经过认真修改后增评,不巧又遇到这样一个“恶意评审”者,结果可能使得这个博士生前功尽弃,结业走人(按照新规再无增评机会)。而这个博士生学习努力,表现良好,在读期间获得过高级别奖学金,公开发表C刊论文6篇(其中独作5篇,另一篇与导师合作),学术态度、学术能力、学术成果都堪称优秀,得到导师和其他老师充分认可。

倘若一切属实,这个博士生实在是运气很“背”,点子很低。但这个又绝非个案。我们大学的管理制度是不是该依据这些情况做些调整,加以制度上的修订与完善,这可能才是广大教师学生都更关心的。随着博士生的不断扩招(其实博士招生“大跃进”真不是好事,此处不展开讨论),加之盲评制度的全面推开,原先的评审专家库需要不断“增容”。这个扩容以后的专家“大库”就像一个大树林。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库”大了也是什么“专家”都有。每个博士生的论文都有可能遇到少数奇葩的专家。那些专家或心态不好喜欢故意为难人,或要求奇高看谁的论文都觉太LOW,或自己不学无术又不懂装懂。当博论盲评与诸如此类的专家不期而遇,结果可想而知;倘若增评再次“狭路相逢”,“相看两讨厌”,可能就是吕教授弟子那样的命运,屋漏偏逢连夜雨。

博士论文盲评:可否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其实,这种现象不只是出现在武汉大学,其他高校的师生也或多或少被盲评所困。只是作为名牌大学的武大规矩更严,要求更高。既然最熟悉情况、身在其中的博导、博士生们都觉得这种办法需要改进,既然这种情况无法完全避免,笔者斗胆建议采用某些体育赛事(如体操、跳水)中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平均分。比如,5个专家评审,若是4优1不及格,最后按照中间3个计分结果应该是优秀。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另外3个专家给分平均下来仍然偏低(如不到70分),则可考虑修改后增评。具体细则可以各个学校自行规定和掌握。但总的原则是不能因为个别“砖家”的“自立高标”,或“独树一帜”而让那些优秀博士生前程尽毁。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匿名双向盲评是国际通行的办法,如何依据我们的实际不断完善则需要大学和教育管理部门认真对待。对博士生负责,既是对当事人个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

五月,又是五月。等待博士生们的,不只是“五月的鲜花”!但我们期待美丽的五月多一些公平与合理,多一些善意与温情。

往期推荐

没有叶圣陶就没有《新华字典》——现代书业掌故之二十八

叶圣陶与丁玲的“文字因缘”——现代书业掌故之二十七

叶圣陶的“发戆之举”——现代书业掌故之二十六

叶圣陶喝酒的“童子功”——现代书业掌故之二十五

《桂子山随笔》跋——书之书漫谈之二十一

人间四月好读书

书籍推荐

作者简介

博士论文盲评:可否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范军,湖北省荆门市人,历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化传播学博士点负责人,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兼职教授,文化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社长、董事长,华大鸿图文化事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主编等。主要社会兼职有全国高等学校出版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新闻史学会编辑出版研究会副会长,韬奋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社联委员,湖北省国际友人协会会长,湖北省编辑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期刊协会副会长等。

出版个人论著有《中国出版文化史研究书录》《中国出版文化史论稿》《出版文化散论》《中国古代诗歌编辑专题研究》《中国共产党出版史研究综论》《文化软实力“力”从何来》《中国现代书业广告二十家》《岁月书痕》《苏东坡的人生哲学》等;合著有《商务印书馆企业制度研究(1897-1949)》《出版文化与出版产业专题研究》《历代笔记小品》;主编有《中外大学出版史论》《中国近现代出版企业制度研究》《华中学术传播论坛》(多辑)等。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余篇,发表散文、随笔数十篇,其中论文40多篇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摘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多项,研究成果获湖北省社科成果一等奖、武汉市社科成果一等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论文奖等。个人获得第五届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湖北省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首届湖北出版政府(人物)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大学出版社首届高校出版人物奖等荣誉,入选湖北省宣传文化系统首批“五个一批”人才、第二届“湖北文化名家”、国家首批“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等。

责任编辑:郑超

欢迎关注

出版六家

—出版人的小家—

出版六家公众号的所有内容,均为原创。

未经许可,请勿使用。

欢迎合作、转载。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