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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队所合一”新模式 打造行政执法新样板

作者:大众网滨州

大众网记者 王凯 韩金枝 通讯员 刘兆凯 孙宝刚 滨州报道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紧扣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综合执法工作重大部署,不断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创新实施“队所合一”执法新模式,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和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新格局。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队所合一”新模式 打造行政执法新样板

突出“政治统领”根本,实现“党建引领+阵地前移”

凝聚合力,创新执法工作新模式。在原有工作体系中,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与各镇(街道)交通运输所存在职能交叉重合、监管盲区问题,且人员分布松散,导致部分工作权责不清,信息共享不及时、工作衔接不畅、协调联动不到位,各相关方面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力优势发挥不充分,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无法形成合力,严重影响工作效果。今年以来,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探索实施“队所合一”新模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将16个交通运输所及5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整合为5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中心所),兼具基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及综合执法“双重功能”,高效整合了基层交管所和执法力量,打通交通运输职能壁垒,推进基层执法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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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前移,打造基层党建新业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传承红色基因,强力打造“法管融合,锻造一线铁军;实绩导向,引领作风建设”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软实力”转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硬实力”。依托5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下沉基层优势,成立长山、青阳、孙镇、魏桥、临池5个基层党支部,根据各自辖区内交通运输业态及管理特点,积极探索富有交通运输鲜明特色的“样板党支部”,经过不断创新和实践,逐步形成了“党建引领+综合执法+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四位一体融合发展格局,用党建“一面旗”引领工作“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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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资源优化”关键,实现“人员整合+执法创新”

握指成拳,构建优势互补新局面。原有16个镇(街道)交通运输所的工作模式中,由于点多面广,人员分散,各交通运输所仅配备2-3名工作人员,在行使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农村公路养护等职能时执行力度不高,工作无法深入开展。原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配备3-4名执法人员,执法力量薄弱,无法满足运政、路政、水运、交通建设工程等几大执法领域工作需求。实施“队所合一”后,每个执法中队配备10-14名执法工作人员,3-4辆执法车辆,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执法摄像机、对讲机等必要执法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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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权限,执法简易案件处理由各中队分别处理,方便违法(规)运输业户就近处理,缩短违法案件处理时间。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创建工作,规范免罚程序,融入行政指导,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中心所)设立交通运输行政争议调解室,开展说理式执法,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明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中心所)岗位职责,中队长兼任所长,主持中队(中心所)全面工作,以往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逐项得到解决。工作模式从原来的“互不干涉”优化为“互为补充”。

量体裁衣,探索绩效考核新理念。将绩效考核作为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针对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职责广泛、岗位性质特殊等特性,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分类分级,实行“科室+个人”双重考核机制,研发运行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工作纪实,切实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对基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中心所)从“支部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执法、公路路政、工程建设”等多个方面实行绩效“捆绑”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分配、推荐优秀等直接挂钩,对每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中心所)年度考核后两名的工作人员调整执法岗位,有效杜绝“平均主义”等现象,让干事者有动力、干成者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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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职能融合”重点,实现“服务转型+一职多能”

职责清晰,形成“一职多能”新气象。“所队合一”模式实施以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中心所)整合了原交通执法中队和交管所的工作职责,执法力量全部下沉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路政巡查、行业监管、超限超载治理等各项工作均实现了无缝衔接,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共享、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协调联动及时,各相关方面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见勤率、管事率、服务率不断提升,极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工作效能凸显出“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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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势而上开新局,砥砺奋进谱新篇。邹平市交通运输局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不断完善“队所合一”执法模式,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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