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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文明先生与夏县西阴

作者:花家地考古文博文摘

#头条创作挑战赛#严先生潜心于考古,鉴古以观今,是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科体系的创建者,是中国考古学科发展的引领者,是中国考古学界的一面旗帜。

忆往昔,2006年10月15日,严先生曾在山西参加“纪念西阴遗址发掘八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言,对西阴考古的历史意义进行总结评价,同时对西阴遗址文化性质展开讨论。追溯更早,1963年7月,严先生曾撰写文章《西阴村史前遗存分析》,陈述其青年时期对经典考古遗址及文化的研究观点,并收录于《仰韶文化研究》一书中。这些文章后分别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考古学会编著的《鹿鸣集》、《三晋考古》(二)中刊出。

2006年 10月15日 “纪念西阴遗址发掘八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严文明先生与夏县西阴

今天我们在这里聚会,纪念西阴村遗址发掘80周年,是很有意义的。80年的时间不短,几乎代表了中国考古学发展的整个历程。今天中国考古学的状况同80年以前相比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认为西阴村的考古对于今后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具有方向性的奠基作用。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下面我想讲两个问题。

一,第一次由中国学者主持田野考古发掘工作。西阴村遗址是1926年发掘的,在此之前的仰韶村遗址发掘虽然也是中国的学术机构地质调查所进行的,但主持者是当时政府聘请的外籍专家,中国学者只做了些辅助的工作。西阴村遗址的发掘则完全由中国学者李济主持,袁复礼等参加。从此中国考古学才逐渐走上了自己发展的道路。

二,第一次有计划地用探方法进行考古发掘,并且详细地记录了地层的变化。仰韶村的发掘是试探性的,东挖一坑,西挖一沟,只有第12地点的墓地挖的稍微大些。地层只有深度记录,没有文化层变化的记录,更没有一张像样的地层剖面图。西阴村虽然也是按水平深度发掘的,但是注意了土质土色的变化,并且有清晰的地层剖面图,在图上可以看到不同层次土质土色的变化。这是很不容易的,至今西方仍然有不少考古学者采用这种方法。

三,第一次按照三维坐标记录和采集小件遗物,按照层位采集陶片,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科学基础。直到现在,我们绝大部分工地仍然采用这种记录和采集遗物的方法。

四,西阴村的发掘是1926年12月结束的,1927年8月就及时地发表了考古报告《西阴村史前的遗存》,向学术界通报发掘成果。这一点我们现在还往往做不到。

五,报告中谈到西阴村的彩陶时,认为应与共存的其他陶器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不要单独抽出来谈它的来源,第一次对彩陶西来说提出质疑。

六,发掘结束后及时让梁思永整理陶片。梁思永是第一次对第四探方的全部陶片进行形态分类统计和描述的学者,是探索如何进行类型学研究的先驱。

七,历史的际遇往往有想不到的巧合。两位中国考古学最重要的奠基人在这里初试身手,就获得了不同凡响的成果,其重要意义自不待言了。

八,西阴村的考古发掘当然也有局限,主要是地层关系并没有真正弄清楚。报告中虽然注意到坑穴一类的遗迹现象,并且讨论是否是居穴的可能性,从袁复礼测绘的发掘后的地形图上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几个灰坑的遗迹,但发掘中却没有单独编号,没有把灰坑中的堆积作为单独的地层单位对待,更没有注意到是否有遗迹与地层或遗迹与遗迹之间的打破关系(例如位于第2、3、5、6探方之交深2.59米的灰坑与它南边那个最大的灰坑就可能有打破关系)。这就不能不影响到分期研究的准确性。这在早期的考古发掘工作中是难以避免的。这个问题直到后来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时才逐渐解决。

西阴村遗址的文化遗存比仰韶村单纯得多。按照现在的认识,它只有仰韶文化的遗存,而且主要是庙底沟类型的遗存,根本没有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存(等到1994年秋第二次发掘时才发现有庙底沟二期和更晚的遗存)。仰韶村遗址则从仰韶文化早期直到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的遗存都有。如果西阴村的发掘在仰韶村发掘之前进行,很可能就叫西阴文化而没有仰韶文化的名称,在20世纪30年代探讨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关系时也不至于弄得那么复杂。事实是那时主要强调了安阳后冈等地龙山文化叠压仰韶文化的地层关系,同时关注两个文化的分布状况,在这个基础上做文章,没有充分利用西阴村的资料。如果利用西阴村和不召寨比较单纯的资料去甄别仰韶村的资料,不但可以把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应该叫中原龙山文化)清楚地区别开来,也会进一步看到西阴与后冈的区别。所谓混合文化的概念也不会提出来。但历史不能假设。学术研究总是走着曲折的道路。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由于西安半坡、陕县庙底沟、华县元君庙和泉护村以及洛阳王湾等遗址的发掘,对于仰韶文化以及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关系的认识逐渐深化。1962年杨建芳首次全面提出仰韶文化的类型和分期,1965年苏秉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更把仰韶文化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水平。考虑到一些典型遗址的资料发表得不够理想,进而影响到研究的深入。我花了比较多的精力对典型遗址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各个自然区的仰韶文化遗存进行比较细致的分期研究,进而对整个文化进行分期和划分类型的研究。最后探讨整个文化发生、发展与走向衰亡的过程与内部机制,探讨周围文化在仰韶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力求从发展演变和相互关系上辨证地处理考古学文化的研究,避免了静态的研究方法,也避免了外因论和孤立发展论。

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仰韶文化的遗存发现得越来越多,仰韶文化的内涵显得非常复杂,一些学者提出将其中的某些文化期或文化类型独立为考古学文化的意见,但究竟如何划分,划分出的文化又如何命名,各人的意见并不一致。一些学者仍然坚持仰韶文化的概念,只是在仰韶文化下面划分出不同的文化期和文化类型,对整个仰韶文化的时空范围也有多少不同的认识。有不同意见是很自然的,学术研究往往是在不同意见的争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前进的方向的。我赞成保留仰韶文化的名称,也不反对在仰韶文化之下再划分为若干文化。按照柴尔德和夏鼐提出的划分考古学文化的原则,再小的范围也可以称为考古学文化。只是我们要对考古学文化进行层次分析,有大文化,有小文化或者说亚文化,不能一锅煮。仰韶文化是中国考古学史上第一个被发现和命名的考古学文化。当时认为它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铜石并用时代,是以彩陶为特征的,并且很可能是汉民族祖先的文化;现在看来这些看法还基本上是正确的。仰韶文化是一个大文化。马家窑文化过去曾经被称为甘肃仰韶文化,其地位即相当于仰韶文化之下的亚文化。后来改称为马家窑文化,或再分为马家窑文化和半山—马厂文化,实质上也只相当于仰韶文化晚期的一个特化了的地方类型,或者说是一个亚文化,不能与仰韶文化平起平坐。同样在内蒙古发现的海生不浪文化也是仰韶文化晚期特化了的地方类型,也是一个亚文化。以此类推还可以划出一些亚文化。

仰韶文化能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自身特征的考古学文化而存在,要看它是不是具有基本的共同特征以区别于其前后和周邻的其他考古学文化。仰韶文化最富特征的陶器是小口尖底瓶,它是仰韶文化各个时期和各个地方类型的主要器物之一,别的文化是没有的。仰韶文化基本的器物组合是瓶、钵、盆、罐、瓮,它形成于仰韶文化早期即半坡期,也是其他各期最主要的器物。这既区别于以前的白家文化(老官台文化)、裴李岗文化和以后的中原龙山文化,也区别于大致同时而相邻的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和大溪文化。仰韶文化是以彩陶著称的,这很明显区别于比它更早和更晚的文化。但具有彩陶的文化不止一个,仰韶文化的彩陶有什么特点呢?仰韶文化的彩陶非常复杂,要归纳出共同的特点是很难的。但只要与周围的文化相比,还是可以看出某些规律性的差别。仰韶文化的彩陶主要是在红陶地子上画黑彩,早期多以直线和直边块体构图,中期多以曲线和曲边块体构图,晚期多以直线和曲线构图,这一演变规律不同于红山文化,也不同于大汶口文化和大溪文化。仰韶文化的鱼、鸟、蛙、鹿等动物花纹也不见于其他文化。仰韶文化是一个强势文化,它对周围文化有明显的影响,同时也接受周围文化的某些影响,因而有某些彩陶花纹相同或相似是不奇怪的,但毕竟各有特点。从这些方面来看,仰韶文化是完全可以成立的。

仰韶文化的研究涉及许多方面,不只是文化特征、分布范围、文化分期、地方类型、具体年代及与其他文化的关系等问题,也不只是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具体过程以及引发这种变化的内部机制和外部原因等问题,还有这个文化的经济诸如农业、养畜业、采集、捕鱼、狩猎等生业经济,还有建筑业和石器、陶器、骨角蚌器等的制造业以及纺织、编织等手工业生产经济,还有为实现这些生产的技术,产品的分配与交换等,其中有一些有专门的研究但不深人,有一些还没有进行研究。至于当时的家庭形态、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性质、风俗习惯以及艺术、宗教等精神文化的研究也是如此。其中有些关键性问题,我在纪念仰韶文化65周年的讲话中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意见。20年过去了,似乎没有太大的进展,我也没有太多新的想法,就不耽搁大家的时间了。

严文明先生与夏县西阴

西阴遗址发掘八十周年纪念碑揭幕仪式

原文收录于《鹿鸣集:李济先生发掘西阴遗址八十周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马工作站五十周年纪念文集》

1963年 7月 西阴村史前遗存分析

山西夏县西阴村仰韶文化遗址是1926年发掘的。对于这处丰富的仰韶遗存,有的同志认为非常单纯,是属于同一时期同一文化类型的东西,甚至可以用它作为命名文化类型的典型遗址,从而提出了西阴类型的名称。有的同志则认为内容复杂,由于过去田野工作粗疏而把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东西混在一起,因而用它来命名一个文化类型是很不恰当的。我们认为,西阴村遗址是一处单纯的仰韶文化遗址,其文化内容远较仰韶文化由以命名的仰韶村遗址的内涵为简单。依据现在的认识水平来说,西阴村遗存大部分是属于庙底沟类型的,但也有少量较早和较晚的遗存,不能笼统地将其视为同一类型,而需要做具体的分析。

西阴村发掘的资料,主要见于李济《西阴村史前的遗存》和梁思永《山西西阴村史前遗址的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两文,以后吴金鼎在《中国史前的陶器》一书中又发表了一部分新的资料。以上三者载有图版或插图的,除重复者不计外,共得彩陶65片,素陶31片,还有一部分石器和骨器。将这些遗物同现在经过科学发掘和研究的遗存进行比较,大致可分成以下三类。

第一类遗存较少,其中有:

1.直口圜底钵:一件直口,腹壁圆曲,下腹斜收,圜底。另一件仅余口部,细泥红陶,口部外缘饰黑色宽带形彩纹,彩带宽约5厘米稍弱。

2.鱼纹彩陶盆:一为口部残片,细泥红陶,缘较窄而外卷,唇及缘面饰黑色彩带,腹部饰鱼形彩纹,仅残存尾部,它与西安半坡一件彩陶盆上的鱼尾相似。又有一件大约是彩陶盆的腹部残片,饰黑彩,由直线和宽条构成,很像是鱼纹的变体。

3.侈口弦纹罐:有一件口部残片,当是属于一种侈口鼓腹或曲腹的夹砂罐者,肩及上腹满饰弦纹,且纹道较粗,排列较紧,平行而整齐。

上述5块陶片在器形和纹饰上所体现的特点,都是屡见于半坡类型的仰韶遗存的,而且常有互相共存的现象。例如在西安半坡的55T1(3)和T22(3)两个地层中都有鱼纹彩陶片和宽带纹彩陶钵片共存,M32有直口圜底钵与侈口曲腹弦纹罐共存。在彬县下孟村60F1有直口圜底钵、宽带纹彩陶钵和侈口弦纹夹砂罐共存。这些罐上的弦纹也是纹道较粗,排列较紧,平行而整齐,这都是半坡类型的特点,而与庙底沟类型夹砂罐上的弦纹大不相同,后者一般较细、较稀、较不整齐,且往往与线纹交织在一起。由此可见,西阴村第一类遗存的陶片尽管很少,却是特征显著,应是同一时期同一类型的东西,大体上属于半坡类型(这是当时的看法,现在看来应属于半坡期的东庄类型。—作者补注)。

第二类遗存的陶片占了绝大部分,其中有以下一些:

1.敛口彩陶碗:为数最多,均为细泥红陶或米白色陶,敛口、折腹、下部斜收。少数有白衣,主要饰黑色花纹,个别的也有红色花纹。母题主要有五种:

a.垂弧纹:在口沿外饰一列垂弧纹,其下面有的由侧立的新月形纹分划为若干单元,每单元内有三条对角斜线,并于中段缀一圆点;有的圆点移置于对角斜线的左上方;有的新月变为凹弦直角三角形,对角斜线缩短,末端交于下方横线之中段。

b.豆荚纹:由于两个凹弦直角三角形相向对接,中间形成一个豆荚形地子,沿豆荚长轴有一细线,并于线中段缀一圆点。

c.凸弧形:每单元由二至三个凸弧形纹重叠,下方实一圆点。其构图有的是同一单元的重复,有的则与网络单元相间排列。

d.网格纹:每单元由网格纹构成长方块,有的与凸弧纹相间排列有如前述,有的则由长方块连续排列,每两个长方块间留一条窄长的空隙,中间实以圆点。

e.窄带纹:在口沿边饰一道红色窄带,同样的花纹曾见于庙底沟和洛阳王湾一期后段。

2.敛口彩陶钵:仅有残片。形制为敛口、折腹、厚唇,饰成组的网格纹和重叠三角纹。

3.卷缘曲腹彩陶盆:数量甚多,也都是残片。细泥红陶或米白色陶,饰黑色花纹。母题主要有两种:

a.花瓣纹:由许多凹边三角纹的顶点对接,形成五出或六出花瓣形地子,并于花心缀一圆点以表示花蕊。

b.回旋钩连纹:由圆点、曲条、凹边三角和细线等构成,每一单元的花纹总是围绕一个圆点为中心回旋,而单元之间则互相钩连,难以截然断开,通常把这种纹饰称为涡纹或圆点钩叶纹。

4.彩陶豆:只剩豆盘残片,未见圈足。形制与陕西华阴西关堡出土的一件完整彩陶豆相同,因知为豆。均细泥陶,斜直壁,盘下有垂棱。有的有红色陶衣,饰黑彩,母题多为横行的辫形纹和羽状纹。

5.小口瓶:仅余残片。泥质陶,仅颈部有彩,腹部饰稀朗的线纹。梁思永曾根据口、底两部分陶片想象复原成一件小口尖底瓶,形式略如庙底沟的环形口尖底瓶。

6.陶灶:仅有口部残片,为夹砂陶,外壁有弦纹和附加堆纹,口内有承釜的泥突,它是庙底沟类型陶灶所特有的。

7.夹砂罐:均为口部或腹部残片。侈口,口部剖面形同铁轨。腹饰稀朗的线纹,有时被横行的弦纹或划纹割断,有时又有附加堆纹。

上述各种陶器全部都可以在庙底沟一期找到相应的例子,并且还可以找出不少相互共存的情况。例如H10有饰垂弧纹、凸弧纹和网格纹的各种陶碗与饰回旋钩连纹的卷缘曲腹盆共存,H46有饰凸弧纹和豆荚纹的陶碗与饰花瓣纹和回旋钩连纹的卷缘曲腹盆共存,H47有饰凸弧纹和花瓣纹的陶盆与夹砂陶灶共存,H346有垂弧纹碗、花瓣纹盆和夹砂陶罐共存,等等。庙底沟也有同时饰彩纹和线纹的小口瓶残片,虽不知与其共存的其它器物,然其彩陶花纹的风格与同一遗址的其它彩陶仍是一致的。由此可见,西阴村的第二类陶器,除彩陶豆以外,可以确定是属于一个陶器群的。它们彼此共存,而绝不与第一类陶器和后述的第三类陶器共存,当然属于另一个类型。由于这类陶器全部都能在庙底沟一期找到相同的标本,自然是属于庙底沟类型的。

至于彩陶豆,西阴村和庙底沟都只出土豆盘部分的残片,形制和花纹都颇一致。但庙底沟的彩陶豆被发掘报告错定为圈足碗,把豆盘下部的垂棱错定为矮圈足,又没有发表出土单位,是否确属于庙底沟类型的豆呢?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借助于华阴西关堡出土的一件完整彩陶豆来加以说明。西关堡的彩陶豆,其盘部为直口、斜直腹,下部有垂棱,外部上下两段分别饰横行的辫形纹和羽状纹,这都与西阴村和庙底沟的残豆一致,于此可以充分说明后两者的残片属豆而非碗类器物。更有进者,西关堡彩陶豆盘的中段还有一列四出花瓣纹,花心为横条和竖条所分割,这种花纹是庙底沟类型中所常见的,并且往往同垂弧纹、凸弧纹、豆荚纹的彩陶碗及饰回旋钩连纹的彩陶盆共存(如庙底沟H43和H46均是),可以肯定这些豆并不是另外一个陶器群的东西,它们也都应属于庙底沟类型。

除上述两类遗存以外,西阴村还有少量陶片也许应归入第三类遗存。其中有口部轮制的黑陶碗,饰细条附加堆纹的夹砂罐残片和某些矮圈足的器皿。它们似与河南王湾二期或秦王寨类型的特征相近,其年代应比第一、二类遗存为晚。这与地层上的观察是一致的。据发掘者李济说:“那凝暗的成分(按即黑陶或深灰陶)是每上愈增,那油光红(按即施红衣的陶片)在上灰层是最多”,说明西阴村的上层的遗物与下面各层的确有一些不同。只是因为遗物太少,不容易确切地归入某一类型。

西阴村还发现过一些石器、骨器和小件陶器,其中的陶环、陶球、纺轮、骨锥和骨针等,在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的遗存中都曾发现过,不能确定属于哪一类型。西阴村还发现了为数颇多的打制燧石器,李济把它们通通当作箭头。其原料、制法和大小都接近于细石器,但形制并不像细石器文化的箭头。这种石器既与仰韶文化的遗物共存,当是仰韶文化遗存的组成部分,但也难于确定属于何种类型。大致能够确定类型的只有凸弧刃石铲、剖面椭圆形石斧和长方形穿孔石刀,它们都与庙底沟一期所出同类器物相似,当是属于庙底沟类型的遗存。

以上的分析说明,西阴村是一处仰韶文化遗址,大多数遗存属于庙底沟类型,但也有少量更早或更晚的遗物,不能认为是单纯的同一类型同一时期的东西。我们知道西阴村遗址的发掘规模很小,李济对地层做了非常细致的划分,后来梁思永又对陶片进行了十分详细的分析,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区分开来呢?我认为这是一种历史的局限。我们虽然不能以现有的认识水平去要求前人,但对那时的工作总应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西阴村发掘之时正处在大陆田野考古学发展的初期。从不知道田野发掘的重要性到实际开展田野工作,从只知道收集金石文字之物到采集一般人所最不起眼的陶片等普通文化遗物,这本身便是一个极大的进步,是大陆近代考古学开始的标志,但瑞典学者安特生在当时地质调査所其他工作人员配合下最早进行的一些发掘,并没有严格的座标,地层观察不细致,采集遗物只记录出土深度,而没有按土质土色划分层次。李济在西阴村的发掘在安特生的基础上已有很大改进。他第一次采用探方法进行发掘,以2米见方划分探方。发掘时以1米深为一大层,在大层内按堆积物的原生层次来划分亚层,当时有的探方从表土层往下共划分33个层次,并按照这些层次采集和记录出土遗物。这个方法比安特生在仰韶村采用的方法细致和精密多了,但在今天看来仍有严重的不足。第一,以1米的深度来划分大层是没有必要的,它必然要分割某些原生层次,容易引起错觉;第二,亚层的划分虽然是按原生堆积的土质土色来进行的,但划分过细,主次不分,没有考虑各探方整个地层的联系,不能区分哪些是有意义的地层,哪些只是局部的土质土色变化;第三,这是最主要的,就是没有遗迹打破关系的观念,当时已经观察到地层中“充满了交叉和袋形的状态”,却迷惑不解。其实这种所谓交叉和袋形的状态乃是袋形灰坑相互打破在地层剖面上的反映。在袁复礼绘制的发掘完毕后的地形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出许多圆形坑底,其中有些坑就有相互打破的情况。例如位于探方2—4深约4.5米的一坑与位于探方6—7深2.59米的一坑,其坑边的延长线已经相割,显然发生了打破关系。由于当时对这些现象全无认识,当然就不可能作为一种地层单位划分出来,这是造成地层关系模糊不清的主要原因;第四,发表的遗物绝大部分没有注明层次,读者难以从地层关系来判明其相互关系。梁思永的分析虽然十分详细,但因地层本身有失误,而他的分析又不是从地层出发,只是在分析完毕后考察各种因素在地层中量的变化,当然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分期。至于文化类型的概念,在当时是根本没有考虑到的。

我们既已知道西阴村的仰韶遗存并不单纯,并且知道了造成它不单纯的原因,自然就不宜用它来作为一个类型的代表。也许有人会说,西阴村仰韶遗存固然并不单纯,但毕竟属第一、三类的遗存只占很少的比例,假如把这些遗存分开,可不可以单用第二类遗存来作为一个类型的代表呢?因为据杨建芳同志的分析,庙底沟彩陶可分为甲乙两组,西阴村彩陶只相当于庙底沟的甲组,因此笼统地称为庙底沟类型,不如分别称为西阴村类型和三里桥类型。但事实是甲乙两组花纹的划分并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因为在庙底沟有许多单位是甲乙两组花纹共存的。再说西阴村也并非只有甲组花纹。在杨建芳所划出的乙组彩陶的单位中,有不少花纹是西阴村第二类遗存中常见的,如H346的垂弧纹、花瓣纹、网格纹,H12、H305和H327的垂弧纹和H72的豆荚纹等,都是西阴村第二类遗存中的典型花纹,怎么能够说西阴村彩陶与庙底沟的所谓乙组彩陶无关呢?由此可见,并不是庙底沟一期比西阴村复杂,而是西阴村比庙底沟一期复杂。作为一个文化类型的典型遗址,总是以内涵单纯、特征明确为好。所以我还是主张保留庙底沟类型的名称,而不必另立西阴村类型那样的名称。

本文成于1963年7月,收录于严文明《仰韶文化研究》一书,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