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有的家长把学校当成全能工,只要孩子在学校出事,向学校索赔的大有人在。
近日,江苏高院驳回一家长不合理的诉讼请求,花633,向学校索赔含精神损失费等在内合计8万元。网友这次给江苏高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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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4月份,6年级的小徐放学下楼梯时,不慎摔倒,一颗牙齿被摔断。学校老师当即联系家长,并陪同去医院检查。
经过治疗,小徐很快回到学校上学,但小徐的家长却以学校未尽到提醒义务,将学校告到法院。
徐父母的请求很简单,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等,合计8万。
工作人员到现场发现,楼梯标识清晰规范,学校已经做到了提醒教育义务。
最终,法院驳回家长不合理的赔偿请求。网友表示:“赔太少了,应该把学校赔给他们家。”
这位福建家长的行为值得称赞:
学生在学校打打闹闹不可避免,不能无脑都找学校理赔。这次法院的判罚被网友点赞,看来还是正常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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