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21时53分许
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
接到市民游先生报警称
自己不慎将随身携带的背包遗失
包内有大量证件和一枚黄金戒指等物品
接警后
值班民警李宗敬进一步询问得知
游先生于5月3日21时许
在巡场镇文鑫路乘坐三轮车回家
到家后
才发现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腰包
遗失在所乘的三轮车上
焦急之下
只好报警求助
(失主游先生)
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
成功与捡到背包的三轮车师傅取得联系
并顺利取回游先生的背包
(失主游先生)
经清点
包内钱物完好无缺
失主游先生对民警和三轮车师傅表示感谢
乘坐交通工具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钱包、证件、钥匙等随身物品,下车时请仔细检查随身物品是否遗落,避免丢失或被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发现财物遗失或捡到他人丢失物,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交到附近派出所,帮助归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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