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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检察院:借助智慧检务,推动社会治理向现代化转型

作者: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博兴县院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作为参与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依法能动履职,促进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到系统治理转变,推动法律监督向社会治理延伸,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助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转变检察建议工作理念

明确职责定位。深刻认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检察建议工作被市院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3次。

坚持诉源治理。针对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堵点,特别是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涉及的相关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以“没完没了”的韧劲抓落实、抓问效,坚持以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去年以来,制发各类检察建议45件,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率99.9%。

更新办案理念。通过加强检察官专业培训、奖惩考核等措施,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检察建议也是办案的理念,改变重刚性监督,轻柔性监督的思维,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以检察官业务能力高水平实现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办理的虚假仲裁检察建议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大局,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

围绕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心怀“国之大者、县之重者、检之要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锁定县委“1261”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八大突破”主题主线,聚焦重点领域,助力消除犯罪隐患和监管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各类垃圾、固体废物2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10余万元,追回国有财产200余万元。

完善建议格局。突出民营经济保护、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等领域,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情况,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推动行政机关执法效能提升。针对城区存在多处“空中飞线”,影响城市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组织责任行政机关、通讯运营商、创城办等单位进行公开听证,发出3份检察建议,凝聚更大工作合力加快“空中飞线”整治工作进度。结合推进“断卡”行动,向辖区内5家金融机构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实现监督全覆盖。通过检察建议实现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适格对象的检察监督全覆盖。加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运用,推动多发性违法情形、普遍性管理漏洞等问题的有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办理假冒名牌油漆注册商标案5件55人,并向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有效震慑了辖区油漆市场假冒注册商标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建议工作落实

建立规范机制。制定出台《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细化19条措施,增强检察建议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实现线索管理、初核认证、立案查办、调查核实、制发建议、跟踪监督等各环节流程化办理。

充分借助“外脑”。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好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专家、人才作用,将其相关意见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重要参考。积极推动相关专家参与检察建议调查核实、文书送达、督促落实、检察听证等工作,提升检察建议专业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召开听证59次,邀请专家参与办案6次。

探索宣告送达和公开听证制度。创新检察建议送达方式,在传统书面送达基础上,探索公文送达、宣告送达等有效形式。对于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社会治理问题,在提出检察建议前和督促落实过程中,举行检察听证,扩大检察建议社会影响力。

争取多方参与,进一步凝聚检察建议工作合力

加强沟通协商。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前,积极听取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对策,提出检察建议后,积极督促、协助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与税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相关协作机制5份。聚焦税收流失风险建立的涉税案件综合履职数字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50余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6件,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6000余万元,实现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有效转变,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评比三等奖并入选“第二批全省数字检察典型案例”。

完善抄送报告制度。注重发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通过“我管”的依法能动促“都管”的补位尽责。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及地区、行业管理制度上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抄送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

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检察建议与行政建议、监察建议、司法建议贯通协调。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监督职能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依法提出检察建议。通过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3件。

注重宣传引导。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典型案、事例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新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抓好跟踪问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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