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作者:张家界消防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看点一: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领导是保密工作的优良传统,是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有关负责人介绍。

新修订的保密法在总则中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

这位负责人介绍,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坚定不移始终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次保密法修订旗帜鲜明地把党管保密写入法律,完善了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看点二: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国家秘密审核定为每年审核

此次修订吸收了一些工作实践中有关定密和解密的成熟做法,包括: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并对密点标注作出原则规定,进一步推动定密精准化、科学化;完善国家秘密审核制度,将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并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定密机关、单位主体责任,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有关负责人介绍,定密是做好保密管理的源头性工作。精准定密是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基础,及时解密是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客观要求。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增强条文的周延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看点三:完善保密科技防护制度措施,新保密法“科技含量”明显提升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战线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扎实开展各项保密科技工作,为形成基本防控能力、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作出重要贡献。”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加速演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对保密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这次保密法修订高度重视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

新修订的保密法新增条款支持保密科技创新。保密法总则增加一条,明确国家对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鼓励、支持,强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为保密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提供法律支持。

同时,完善保密科技防护制度措施。一方面,规定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全流程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估要求,避免“带病运行”;另一方面,规定机关、单位加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

此外,保密法还规范了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的管理。安全保密产品是保密技术防护的基石,保密技术装备是开展保密检查、技术监管等工作的必要手段,二者是保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支撑。保密法明确,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建立抽检、复检制度。

■ 声音

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李兆宗:

及时制定修订配套保密制度,确保与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紧密衔接

保密法自1988年9月颁布、2010年4月修订以来,有力促进了保密事业的发展,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如何把握保密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李兆宗表示,要注重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注重精准保护、保放适度等。

他表示,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必须防患于未然,始终坚持把防范窃密泄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关口前移。这次保密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宣传教育制度,旨在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建立了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通报制度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泄密事件的发生。

“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公开,都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李兆宗表示,这次保密法修订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国家秘密的精准保护,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对于宣传贯彻实施好保密法,李兆宗表示,将全面抓好法律实施。机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依法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密工作格局,确保保密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将与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保密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律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科学完备、布局合理的保密法律制度体系。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要以保密法修订为契机,及时制定修订配套保密制度,确保与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紧密衔接。

工作中没有秘密?

保密工作与你无关?

网上信息一切安全?

错!错!错!

快来一起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施行35周年,也是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保密知识,你了解多少呢?下面跟小编一起走进《保密法》,了解更多保密知识吧!

《保密法》是什么?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的基本法律,是建国以来大陆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保密法》是在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二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大陆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大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什么行为违反《保密法》?

《保密法》在第五章第五十七条中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将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

0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0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0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04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0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0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07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08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09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10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违反《保密法》造成泄密的,

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典型案例学习

01

违规用手机拍摄并在微信上

传输机密文件

相关部门工作中发现,杭州某局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李某某违规将一份秘密文件交给借调人员朱某某,供其在稿件起草时参考。朱某某用手机非法拍摄2页,并储存在手机中。同年年底,朱某某将文件图片发送至单位微信工作群,供其他同事参考,导致泄密。案件发生后,朱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02非法扫描上传机密文件某省属高校工作人员莫某某在省外出差期间,非法复印涉密合同。回到学校后,莫某某将两份保密合同等材料交给学院老师唐某某。唐某某让学生用手机APP扫描涉密合同复印件,存储在联网的电脑中。此后,唐某某、莫某某、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及省外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转发含有涉密合同的PDF文件。案件发生后,唐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莫某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人员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03用微信小程序识别存储涉密文件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某市某区工作人员胡某某在整理台账资料过程中,违规使用“图片文字识别”微信小程序,对1份秘密级文件进行拍照识别,转化为电子文档后在手机上修改存档。此后,该文件一直存储在其手机内,未转发给他人,也未导出到其他设备。事后,胡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讨。

划重点

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根基,我们每一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应做到合法知密、不传密、不泄密。

日前,国家保密局负责人就保密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这是保密法第二次修订,请介绍一下保密法修订和颁布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答: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大陆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密法是大陆保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1988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现行保密法,有力促进了保密事业发展,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保密工作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保密法进行修改完善。

这次保密法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为切实筑牢国家秘密安全防线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保密法修订,是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记者:我们注意到,这次保密法修订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领导是保密工作优良传统,是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坚定不移始终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次保密法修订旗帜鲜明地把党管保密写入法律,完善了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记者:保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定密、解密条款一直备受关注,请问这次修订从哪些方面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

答:定密是做好保密管理的源头性工作。精准定密是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基础,及时解密是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客观要求。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增强条文的周延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定密制度方面,明确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并对密点标注作出原则规定,进一步推动定密精准化、科学化。解密制度方面,将国家秘密审核由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并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定密机关、单位解密审核的主体责任。

记者:新修订的保密法“科技含量”明显提升,主要出于何种考虑?

答: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战线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扎实开展各项保密科技工作,为形成基本防控能力、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作出重要贡献。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加速演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对保密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这次保密法修订高度重视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

一是新增条款支持保密科技创新。保密法总则增加一条,明确国家对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鼓励、支持,强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为保密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完善保密科技防护制度措施。一方面,规定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全流程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估要求,避免“带病运行”;另一方面,规定机关、单位加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

三是规范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管理。安全保密产品是保密技术防护的基石,保密技术装备是开展保密检查、技术监管等工作的必要手段,二者是保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支撑。保密法明确,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建立抽检、复检制度。

记者:信息化、数字化条件下国家秘密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请问保密法从哪些方面完善了网络信息、数据保密管理?

答: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国家秘密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网络信息保密防范和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这次保密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是明确网络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各个环节均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二是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及时处置报告,并根据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对有关设备进行技术处理等。

在数字化时代,数据是重要生产要素,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安全与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息息相关。数据安全法对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和安全监管作了系统规定,并明确涉密数据管理适用保密法律、法规。这次保密法修订加强与数据安全法的协同衔接,新增涉密数据管理及汇聚、关联后涉及国家秘密数据管理的原则规定。

记者: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存在紧密联系,一直受到广泛关注,请问保密法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答: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公开,都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这次保密法修订充分考虑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国家秘密的精准保护,最大限度保障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比如,规定保密事项范围制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要求每年开展国家秘密审核等,进一步推进精准定密、及时解密。同时,增加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门条款,建立起信息公开的“安全网”,做到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该公开的信息依法公开。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保密法颁布施行后有关学习贯彻工作的考虑?

答:保密法的修订完善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保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将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保密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广泛组织学习宣传。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工作机构及保密干部要带头学习保密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国家秘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组织好保密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保密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保密工作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观念,为保密工作筑牢坚实群众基础。

二是全面抓好法律实施。机关、单位要落实好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本机关、本单位工作实际,推动各项保密法律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模范贯彻实施保密法,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把法治原则贯穿到保密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国家秘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将与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保密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律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科学完备、布局合理的保密法律制度体系。

来源:中国人大网、绥化普法

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