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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到底应该怎么管?

作者:国门河口

编者按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当前,大陆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4亿辆。从送外卖到上下班、从购物买菜到接送孩子,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人离不开的出行工具。然而,令人不安的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数量连年增长。2023年,国家消防救援局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电动自行车火灾频频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各地又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围绕这些问题,本期邀请浙江宁波、吉林四平、北京东城、广东深圳等地的同志介绍他们在立法规范、综合治理、技术创新、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的探索,并请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王丽莉教授从社会治理角度进行评析。

以“小切口”保障“大民生”浙江省宁波市立法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

作者: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林辉 沈欣

今年4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宗汉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电子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房内一层东侧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且未当场整改,执法人员对该电子厂未落实主体责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对电动自行车当事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元。

这是以《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依据的典型执法案例之一。《规定》于2023年8月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相关行政处罚10885起,共计罚款金额47.086万元。

一、立法背景

(一)民呼我为,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充电需求的现实需要。截至2023年3月底,宁波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436.46万辆。与庞大的充电需求量相比,各地完全具备安全充电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设施数量较少,无法满足实际充电需求。由于缺乏统一的充电场所和设施的规划选址、建设质量和消防安全规范标准,客观上使得部分已建成充电场所和设施不符合安全充电要求。同时,现实中在楼道和室内、疏散通道等处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情况屡见不鲜,消防安全隐患较大。人民群众希望尽快通过立法的方式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呼声强烈。制定《规定》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以“小切口”保障“大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需要。

(二)精准破题,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必然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需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和个人共建共治、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尚未完全厘清,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涉电动自行车的相关单位、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充电安全管理责任、充电行为和法律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制定《规定》是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的需要。

(三)良法善治,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法治化管理的有力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安全管理的规范较为原则,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细化并予以完善。近年来,宁波在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设施建设以满足群众需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消防配备要求、推广智能化监管应用以加强充电行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制定《规定》是将上位法相关规定具体化,成体系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充电行为及其监督管理,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提高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的需要。

二、主要亮点

《规定》总计十一条,涵盖了禁止行为、政府职责、设施配置、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使用人是充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法规首先明确其“应当履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责任,确保充电安全”,并对现实中几类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充电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规定》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充电;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使用改装、破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池、充电器充电;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充电行为。其中“使用改装、破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池、充电器充电”是《规定》首次提出的内容。

《规定》对政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相关保障措施,增加充电设施的建设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安全充电。住建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等单位,根据安全、便民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规范,指导充电场所、设施建设。

明晰企业、社会等各方责任,《规定》还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住宅小区以外居住人员较为集中的集体宿舍、公寓等场所的管理责任人应当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用于本企业业务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行为实施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安全检查工作。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应当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运营、维护的充电设施、电池符合安全要求,其中电池还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池出厂核定电压要求。

考虑到立法的相对稳定性与充电设施今后的发展趋势、企业实际需要相协调,《规定》明确鼓励推广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柜、换电柜等充电设施和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企业投保相关责任保险等。

三、执行情况

(一)执法主体确定。坚持源头治理,严厉打击不安全的充电行为。《规定》明确了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池、充电器充电等4类禁止性行为,并配套了罚则。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住宅小区管理责任人未劝阻和制止不安全充电行为或者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为深化执法协作,《规定》还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数字化、全流程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承接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执法流程确定。对电动自行车的处罚主要采用简易程序,以委托乡镇街道办理为主。

(三)社会效果良好。《规定》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能较好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其火灾预防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多维度提高社会面的消防安全,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履行好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

清仓见底摸底数 满电下班降风险吉林省四平市电动车安全形势与防范措施研究

作者:吉林省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白政 宋佳枫

日前,笔者在吉林省四平市实地调研,对电动车(文中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形势、存在重点问题等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电动车火灾事故趋势分析

(一)从吉林省形势看,事故时有发生。吉林省受气候影响,电动车保有量不大,但是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2021年5月18日,长春市一家专门给电动车充电的店铺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22年3月19日,吉林市龙潭区某小区居民在家中为电动车电池充电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二)从近期增速看,风险不断增加。根据相关统计,近两年该市电动自行车登记量占总量的30%左右,电动车数量明显增加。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和广泛应用,与之相关的火灾事故势必增加,成为公共安全领域的一大隐患。

二、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分析

通过对四平市电动车行业全面调研摸排,主要发现以下六项安全风险。

(一)登记管理上存在空白。电动车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车载蓄电池作为驱动装置的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目前电动自行车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但是对于续航里程更长、危险性更高的电动摩托车底数还不清。

(二)责任落实上仍有盲区。四平市各类临时换电点在居民区零散分布,十分普遍。作为新兴事物、新兴产业,这些充换电点在行业管理责任上还不够明晰,尚没有确定行业管理部门。

(三)充电设施上存在缺口。根据四平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显示,全市电动自行车超过1.2万台(笔者注:此数据不包含电动摩托车,预计全市电动车存量为此数据的3倍至4倍,仅市区有物业小区电动车保有量达到1万台,具体数据还在进一步统计中),配有充电场地744个,并且分布不均匀,预计能够满足6000余台电动车的充电需求,大部分电动车需要用户自行解决充电问题。

(四)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部分销售企业和改装店铺将原厂整车的电池和车架进行拆分,给用户进行自主选配电池的空间。部分用户为了追求速度、续航等性能,安装更大容量的电池,导致电池安全性能降低,特别是锂电池,在高温、碰撞的情况下更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五)重点过程失管失控。由于电动车充电时间较长,用户习惯利用夜间充电,全过程无人看管,导致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失管,容易引发火灾事故。新兴的部分集中换电点,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进入换电点自行换电,夜间换电无人值班看守。

(六)违规行为依然频现。小区内不同程度存在电动车“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楼梯间、单元门口停放问题屡禁不止。

三、电动车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面对群众出行刚性需求、风险防范的紧迫性要求,结合之前形势风险分析研判,四平市在“疏”上想方法、在“堵”上出实招,全面开展电动车领域四个专项行动,切实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

(一)全面开展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督促未挂牌的电动车尽快办理登记手续。各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积极宣传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引导车主到交管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推动摸清电动车数量。

(二)全面开展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由各县(市)区政府主导、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在市区选择试点建设。目前,主城区已完成试点建设,新建设充电设施50余套,充电设施使用率高,群众反映良好。扎实推进其他试点建设,探索充电设施建设、维护方面的经验做法,尽快在全市推广建设。积极推行“满电下班”,在全市劳动密集企业和电动车使用量多的单位推广建设电动车充电场所和设施,方便员工单位充电、满电下班,降低回家充电风险。

(三)全面开展明责落责专项行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业务相近、业态相似的原则,该市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压实集中充换电场所的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细化电力公司在接电审批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提醒责任。责成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推动充换电场所增设烟感探测器、简易喷淋、视频监控、灭火器等物防、技防措施,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改装问题,最大限度挤压非法改装电动车违法行为空间。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群众身边重点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纠治“飞线”充电、“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通过重点打击3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反面警示案例,以媒体曝光和以身说法等形式形成强大震慑。

(四)全面开展科普宣传专项行动。宣传部门和物业企业以及各基层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小区的板报公示栏,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和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提升了居民对电动车火灾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引导居民正确使用电动车,避免火灾事故。

存量电池被动干预 增量电池主动安全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技术创新探索

作者: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

李浩然 齐乐

早在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支队)就成立了“电池安全技术研发小组”。3年多来,支队联合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清华大学等单位开展相关研究,先后获批3项专利,提出的3项技术方案分别荣获2021、2022年度首都应急管理创新案例“一等奖”“最佳应用奖”,以及2023年“东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东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技术成果,要求在“商用端”和“民用级”开展推广应用。

一、电池安全监管+预警系统

(一)当前问题

1.报警即“失控”。目前,大多数电池管家系统(即BMS)都能够收集电流、电压等数据,但不能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一般通过设置某个温度或电压限额实现报警功能。而电池从热失控到起火爆炸是一个非常迅猛的过程,一旦触发报警,意味着电池已经不可控,因此现有报警功能的实际作用不大。

2.充电过程难监管。当前,存量的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没有自带管理系统,而充电设备企业只能监控充电桩数据,即充电设施是否正常,无法获取真实的电压、电流数据。

3.用电服务不到位。从居民的人身安全角度及现有的电池安防能力考虑,“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入户”是有必要的。市面上相关技术产品不少,如电梯梯阻和RFID感应装置等,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只是“拦截报警”,功能过于单一且“强硬”。研发和普及智能家居用电监管系统,对电池入户充电做好安全提示,非常有必要。

(二)攻关思路

1.在电池内部通过建立析锂模型,预判电池老化程度。支队联合智锂物联科技团队,通过精准到电芯级的安全监测,实现对电池电流、电压、温度以及运动轨迹的24小时可视化数字监管,并构建出“内短路电化学热失控”算法模型,通过对电池充电过程中“锂枝晶析出”的检测,达到有效探测电池风险的目标。两年来,在投放市场的3000块电池中,有12块发出过预警信息,经过快速充放测试,其中的11块出现起火现象,另有1块为雨水浸泡损坏,基本实现了电池内短路、析锂、参数异常离群等严重故障的精准识别。

2.在充电接口通过反推电压曲线,评估电池健康状态。支队联合清华大学电池安全实验室,基于低频充电平台数据(功率、能量),依托充电设施使用的订单账号,建立充电电池画像,重构充电电压曲线,开发融合衰退机理的深度神经网络,实现在线评估电池健康情况。对2145个充电接口进行了测试,在线评估电池健康情况的准确率超过98.2%,故障预警376次。

3.在电表后方通过特征识别技术,判断用电设备种类。支队联合浙江中辰城市安全研究院,研发智能电气火灾监控监测空气开关。这一技术是通过监测用电入口端电压、电流等信息,通过解析稳态和暂态下的负荷特征量识别每一台设备的用电情况。当把智能空气开关安装在入户电表后方,可以精准识别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恶性负载等危险行为,准确率达到95%以上。发现违规充电后,系统会立刻向平台报警,并通知用户个人、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

(三)落地成效

1.快递站点应用。2023年5月,支队与京东物流东城片区历时一年打造的“快递物流消防安全标准站”正式挂牌成立,依托京东物流领航营业部,发挥“安全站、消防站、服务站”作用,着力突出高安全性标准,35块电池安全监测全部“上云”,3组充电柜充电数据实时在线,2部智能空开24小时扫描室内用电电器,确保安全运行。

2.推进标准编制。支队联合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正在筹备编写“一车一电一码”团体标准。标准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智能安全用电运管平台的建设,为“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强制报废提供依据。

二、灌溉式盐水灭火充电柜(箱)

(一)当前问题

1.电池火灾难控制。支队经过多次实验发现,电池在发生火灾时,外壳不会立刻完全爆裂,而是从撕裂口处不断喷射火焰,这时无论使用何种药剂、采取喷射、覆盖等方式,都在没有接触到电芯时就已被冲开。同时伴随着能量的持续释放,温度快速上升,导致周边可燃物迅速燃烧。即便将火扑灭,锂在无氧状态还可以通过化学反应继续析出氢气、甲烷等可燃爆炸气体,引发复燃甚至爆炸。

2.充电区域集中且简易。多数电动自行车用户会选择夜间充电。这造成充电区域阶段性的电力负荷大增,尤其是深夜三点到四点电池满电时,一旦电池、充电器等环节的管控机能失效,大概率会引发火灾。不论是集中式充电区还是封闭式充电柜,大都不能长时间控火降温,最终导致火烧连营。

(二)攻关思路

1.研发“浸没式盐水灭火多格充电柜、单格充电箱”。这个技术的原理是:用灭火药剂完全包裹住电池外表面,在电池外部迅速形成新的电解溶液,引导电池能量稳定释放,从而实现快速控火、灭火的目标。该装置具有以下优势:一是采用浸没式灭火系统,将盐水快速淹没电池,实现高效灭火。二是设有废水回收装置,不漏电、不外溢、不污染环境。三是以消防工程标准严格施工,包管走线,不留任何安全死角。四是增设排烟和滤烟装置,防止有毒气体外泄。五是柜体防爆,采用倾斜角度设计,缓冲电池爆炸的冲击力,将火势压制在单元格内。六是配有远程监控和消防物联网系统,一旦报警迅速联动。

2.设计“灌溉式简易灭火充电棚”。这个设计的理念是:在一些消防水源欠缺地区,采取地下预埋水箱或盐水充电柜导流方式,将充电区域进行“干式消防喷淋系统”全覆盖。每3个至5个充电口为一个单元,各单元之间采用灭火板或灭火毯进行物理隔离,有效预防“火烧连营”。

(三)落地成效

1.平房社区应用。针对平房胡同多的实际,和平里街道工委办事处在平房住户大门外侧配备“单格盐水灭火充电柜”。该案例被评为2022年度首都应急管理创新案例最佳应用奖。

2.推进标准编制。支队联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正在组织编写《电动自行车充停区域防火技术规程》团体标准,旨在对充电装置的防火性能进行评级,评分越高的产品,可铺设地点距离建筑物越近,反之亦然,推动健全充停区域管理制度和大规模“提质升级”改造。

三、“分钟级”快充电池技术

(一)当前问题

1.“车电分离”给劣质电池市场提供“温床”。因缺乏控温系统,面对严寒酷暑、日晒雨淋,电动自行车只能“硬抗”,严重影响电池使用寿命。理论上可以充放电1500次左右的锂电池,在真实应用中充放电600次后就会明显衰减,这就是造成“车电分离”的根本原因。一般第一块电池衰减时整车质保期也到期了,用户只能自行更换电池,低价非标电池也因此有了市场。

2.因充电效率低、户外空间有限,不能满足居民便利性用电需求,致使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和入户充电现象屡禁不止。以北京市为例,截至2023年11月,全市共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口95万个,电动自行车在用量337万辆,车桩配比约为1∶3.5,理论上基本满足室外充电需求,但实际上,“飞线”、入户充电屡禁不止。笔者分析,原因有三:一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较快,2023年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为100万辆,充电设施缺口的出现速度大于建设速度。二是夜间充电集中,而充电时间长造成充电设施“翻台率”低,导致“1∶3.5的桩车比”不能满足充电需求。三是平房院落、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建设选址难度大。出于安全性考虑,一般充电区域距家较远,再加上北京冬季寒冷,多数电池进入“低温保护”,导致户外充电无效,不得不在室内充电。

(二)攻关思路

1.“快充技术”迎合充电需求。支队联合江苏瞬电技术团队研发新型快充电池,通过升级负极材料,利用烯碳复合材料特有的中孔孔隙和高导电性,不仅能够快速抓取锂离子,有效杜绝析晶现象,还能降低内阻,减少升温,极大提升了电池寿命和本质安全水平。48V26AH的电池,原本需要6小时至8小时才能充满,现可15分钟充满,且在复杂环境中的使用充放电次数在1500次以上。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像机动车加油一样的快速充电。

2.“车电一体”符合时代发展。支队通过对比手机电池和电车电池的技术发展过程后,认为电动自行车“车电一体+快充”方案必将成为破解当前风险隐患束缚的关键。

(三)落地成效

1.快递行业应用。目前,北京德邦东城片区的快递三轮车均搭配快充电池。与以往的“一车多电”和“换电”方案对比,“一车一电”不仅让资产配置减少50%,而且铺设充电桩与安装充电柜对场地需求更加灵活,间接优化了寄递企业人员、车辆与用电设备的供应链管理成本和效率。该项目被列为2023年东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2.推进“快充”设施建设。目前,东城区已建有快充桩20座,基本满足“商用端”快递三轮车使用需求。下一步,支队拟推动“加油站式充电站”的建设,即参照机动车加油站,建设由专人、专业团队进行管理的“加电站”,满足民用需求。

加强电动自行车物业专业化末梢管理

作者: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刘玉磊

电动自行车燃烧致灾因素复杂,涉及生产、维修、销售、使用、停放和充电设置等各环节,作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笔者重点从车辆停放充电规划和物业专业化末梢管理两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一、致灾因素分析

(一)不规范停放和充电是燃烧致灾的关键

电动自行车尽管燃烧案例高发,但孤立看一台车燃烧所能造成的危害有限,造成严重后果的往往都是因为“火烧连营”,这其实是车辆停放、充电的问题。

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车辆停放、充电区域设置不合理,如安排在地下空间或人员密集场所,同时车辆停放密度大等。二是车辆停放、充电区域的消防设施配套不足,包括消防监控、报警、喷淋等应急设施缺失或不完善。三是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保护、报警技术落后。四是个别地方还存在充电器与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匹配不兼容的问题。

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充电难的关键是缺少事前规划,根本在于缺少土地资源和强制性相关标准,一方面电动自行车使用和普及近年来呈几何式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地产开发商寸土寸金的经营模式难以保障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域的合理配套到位。

(二)社区物业力量配备不足,履职不力,专业服务能力欠缺

1.社区物业资源配备投入不足,基本的服务保障缺失。各地社区物业配备千差万别,物业在社区的资源配备和投入不够,资源保障能力缺失,有些地区对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充电听之任之。

2.社区物业管理落后,履职不力,专业应急保障能力不足。物业综合配套及管理跟不上,对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比如日常宣传、教育、监控、巡查、检查频次不够。部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于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处置不够专业,应急处置不及时,缺乏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

(三)电动自行车个人违规使用问题突出

消费者安全意识淡漠,违规改装、超限使用等问题普遍存在,其使用、停放、充电不当,随意操作且不听劝阻的行为进一步助长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的滋生和蔓延。

二、对策建议

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汇集社会各界的力量,从法规标准建立、产品质量监督、生产流通市场监管、社区规范化治理、充电停放设置规划、消费者安全教育等方面标本兼治、统筹协调、共同发力。从物业管理的角度,笔者提出以下两方面建议。

(一)科学统筹,强化车辆停、放充电区域规划

电动自行车整体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是预防车辆燃烧的关键因素,而规范的停放区域设置和科学的充电桩管理对防控车辆燃烧、后果扩大尤其关键。

1.着眼未来,出台停放充电区域的强制性开发规划文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有其历史原因,相关主管部门应总结经验教训,立足城市现代化建设实际需求,通过立法、出台强制性标准等,在老旧城区改造、新开发的社区建设中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和设计,留足车辆停放和充电区域和相关设施资源,明确配备标准,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落实到位。设立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开发单位要能及时听取物业单位在设计、开发审图阶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优化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配套设施。

2.全面排查,大力推进现有风险突出的重大隐患场所的清理整治。

3.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有条件的车辆停放充电区域的升级改造。

4.坚持不懈,严格日常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

5.持续改进,积极推进阻止电动自行车入梯入户的智能化监控报警系统的应用。

(二)规范引领,提升物业专业化服务保障能力

物业是社区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最直接最基层的组织,是联系政府和市民的重要纽带。他们每天都和业主打交道,最清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实际状况,对社区的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不可或缺。

1.科学规划,配强社区物业专业化资源。政府和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充分重视物业在社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重要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行业中有口碑、有担当、服务规范能力强的物业单位,配齐配强社区物业专业化资源,强化工作的组织保障。

2.压实责任,提升物业专业服务保障能力。物业作为社区管家,要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坚持防消结合,建立一套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规划建设、火灾报警、视频监控、检查维护、宣传教育、应急联动等一系统规范性制度文件,并保证其有效实施。要主动自我加压,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手段,接受考核和监督,不断提升专业化综合保障能力。要善于借助典型案例,加强宣传警示教育,与业主充分沟通,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改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条件。要建立常态化检查、沟通、反馈机制,分类分级向业主、政府主管机构、社区开发单位反馈报告,助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3.政企协同,聚力共治社区管理痛点。物业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政府、物业、业主紧密协同、双向奔赴。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经常与物业一起,联合开展宣传、检查、演练等活动,对物业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复反馈,为物业的日常管理打气撑腰。政府部门、地产开发单位、物业服务单位、社区业主管理机构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统筹改造资金来源,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电动自行车安全是“共享责任”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 王丽莉

随着大陆城镇化速度加快,便捷、经济、环保的电动自行车成为人们交通出行的首选,其自身也迅速成长为大陆保有量最多的交通工具。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当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已达到4亿辆。与此同时,因电动自行车导致的火灾数量逐年上升。来自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1.8万起;2023年达到2.1万起。冰冷数字的背后,是起火90秒就能夺去的鲜活生命、火灾后重金属渗透土壤和地下水对生态环境造成的长期污染……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一再成为社会舆论的中心。2021 年5月10日晚,成都市一小区业主推着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后起火,造成电梯内5人,包括1名仅有5个月大的婴儿不同程度受伤。这起惨痛事故发生之后,2021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但2022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居住场所内因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同比仍上升17.3%。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已不仅仅是个人安全的问题,其积累的体量使公共安全被悬于不可知的风险之中。

从电动自行车“上楼”难以治理这个小切口,可以窥见电动自行车安全不仅是技术和管理问题,而且是关乎伦理和责任的大问题:电动自行车安全是每个人所处公共空间的公共利益,它需要明确和强化每个人的公共安全意识,体现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和监管者各方的共享责任,才能形成统一的治理思路,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持续和公众福祉的维护。

首先,明确和强化电动自行车公共安全优先意识,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

公共的涵义意味着个体对自身行为可能给他人造成的后果以及自他关系的自觉。公共生活中个体能够知晓自己行为对他人的影响,理解他人的利益,从而做出行为选择。这是一种理性选择,也是公共意识的体现。电动自行车安全不仅关乎个人安全,在其生产、销售、使用乃至回收的各个环节都会对公共空间安全、社会秩序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造成影响。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公共安全定位,有助于厘清电动自行车安全只归属使用者个人的看法,也强调了涉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各方不应危害他人或公共的安全和福祉,有责任确保其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潜在的安全威胁。比如在充电时应避免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违规改装线路可能导致失火等。唯有明确这样的定位,才能理解和执行电动自行车不能上楼的禁令。

公共安全优先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长期过程,持续的、多种方式、社区学校等各种范围的教育、宣传,形成电动自行车公共安全优先意识的舆论氛围至关重要。各地持续将“电动车起火夺命只需100秒”“电动车禁止进楼道”“电动车违规使用的法律后果”等醒目提示标语、海报张贴在楼门口、电梯内的过程中,网格员入户宣传、微信群发布提醒,媒体、社交平台、公共场所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的宣传教育,都在悄然但逐渐抹去那种认为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侥幸心理。有些地方开始出现志愿劝导者、监督者、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的共同体等,更是公共安全意识增强的体现。接下来,建议参照舆论对电动汽车发生故障后的穷追猛打、长期跟踪,对发生事故较多的电动自行车品牌或厂家,也应引导舆论对其生产链条追责的持续关注,这些相关信息在舆论场上的持续出现对全社会形成电动自行车公共安全优先意识至关重要。

其次,落实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回收等全链条的溯源与追责,加强对其质量安全的监管。

电动自行车最常见的自燃、起火背后与电池质量缺陷、违规改装改造等源头问题密切相连。根据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的通报,2024年1月份,在北京市发生的33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起火原因中,电池故障30起,约占总数的91%。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2022年电动自行车电池抽查不合格率为22%。可见,没有对质量的基本保障,无论如何强调电动车不上楼,起火的风险在路上、室外同样存在。2018年5月国家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电池方面的强制性标准;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7号公告,又增加了4项涉及车把、锂电池、总线设计、电子控制单元等新标准。但由于低劣锂电池价格仅为合规锂电池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在当前电动车电池回收准入门槛低、中间环节多、溯源管理难,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小作坊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废旧电池回流到市场、劣质电池以低价大容量吸引眼球、违规改装等问题,依旧层出不穷,而且难以被发现和监管。

2019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强调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销售监管。2020年5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改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之后湖南、山东、广东等地的管理条例也相继出台。其中广东省的做法值得推广:通过“一物一码”的赋码溯源管理,建立电动自行车质量信用溯源系统,实现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质量追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一致性查验功能。这将有效保障电池等主要部件的质量,有效防范非法改装行为。特别是接下来该系统将与公安号牌登记、消防救援防控等平台建立数据对接,汇集产品认证、生产、销售、登记至回收等全流程信息,利用数字化平台实现多部门全链条协同监管。这些措施从制度和流程上为高效监管、防范风险提供支撑,也实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公开透明与责任落实。

最后,从共同参与角度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楼”问题。在事故预防“3E对策体系”中,相比安全教育、工程技术,最能起到立竿见影效果的就是管理制度。这也是电动自行车“上楼”禁令出台的初衷。早在2017年12月,公安部就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然而,即使一直播放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内爆燃的视频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意识,却由于没有停车棚、户外充电桩、充电桩数量不足、车主对充电收费标准不接受等诸多原因,楼梯“飞线”充电、楼道随意停放、室内充电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特别是绝大多数老旧小区,在车位紧张、电动自行车使用更普及的情况下,安装充电桩涉及老旧社区改造、物业管理等系列问题,进一步增加了社区治理难度。此外,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居委会或物业没有处罚权,对于电动自行车上楼现象,除了张贴宣传标语,巡查、下发不良行为劝阻通知书,不仅没有其他办法,还要负责调解居民由此引发的争执。

可见,一味要求电动自行车不能“上楼”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考虑每个人的私人利益,就没法界定公共利益。制度或法律应以合乎德性的方式实现公共利益。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楼”问题,在不得不应用现代科技,如安装智能充电桩、电梯感应报警器等手段外,根本的办法在于满足居民在楼下停放、充电的需求,设置足够的存放便利、场地安全、收费合理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域。当前,化解供需难题需要社区、物业企业与居民共同参与。一方面,各司其职,居委会掌握本辖区电动自行车的基本数据,对停放区域、充电设施进行总体规划和建设;物业企业建立保安队伍,持续有效地开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隐患排查;居民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成为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的共同体。另一方面,通过社区会议、意见征询等方式,鼓励居民参与到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决策过程中,使居民能够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担忧,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只有企业、车主、社区、政府各方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构建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网络,电动自行车才能不必担心“上楼”。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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