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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及暑期旅游,这两份提示请收好!

作者:蒙自发布

2024年“五一”假期及暑期即将来临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

“五一”及暑期赴滇旅游温馨提示

欢迎各地朋友来云南旅游做客

畅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五一”及暑期赴滇旅游温馨提示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云南旅游的青睐和支持,2024年“五一”假期及暑期即将来临,欢迎您到云南旅游做客,畅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为提高您赴滇旅游的体验感和舒适度,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多注意出游安全。您驾乘机动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出游时,请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观光游船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拒绝乘坐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观光游船。自驾游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二、不参加不合理低价游。您若参团旅游,应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合规旅行社,最好通过“七彩云南文旅执法”公众号等渠道查询旅游“红黑榜”等情况,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游客朋友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盲目追求低廉旅游价格,不轻信网络推销,不轻信有的地方以“老乡”“家乡”旅行社、小区物管奖励等各种理由,向您推荐明显违背旅游常识、违背市场规律的赴滇旅游产品,坚决不参加明显低于云南团队旅游参考成本的不合理低价游(查询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131678)。

三、科学合理安排好行程。做好旅游线路和时间安排,提前了解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情况,关注旅游景区假期开放情况和门票预约规定,合理规划旅游行程。

四、自觉践行文明出游。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遵守文旅场所规定,接受工作人员的疏导指引,做到包容礼让、文明出行。践行“光盘行动、绿色出行”。

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省绝不允许旅行社和导游指定购物场所,实施有组织购物或强迫购物,如发生此类情况,您可进行投诉和举报(渠道如下)。为便于提高处置效率,建议您保存好有关证据,配合好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坚决抵制强迫购物和有组织购物。

六、竭诚为您服务。您在滇旅游途中,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寻求帮助,均可拨打12345投诉热线,或通过“游云南”APP、“游云南”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反映情况和投诉,我们将全力为您服好务。

云南各市州“五一”值班电话:

昆明市 0871-65311101

昭通市 0870-3191036

曲靖市 0874-3922345

玉溪市 0877-2989003

保山市 0875-3067117

楚雄州 0878-6169579

红河州 0873-3055376

文山州 0876-3052056

普洱市 0879-2134847

西双版纳州 0691-2129850

大理州 0872-2316784

德宏州 0692-2104169

丽江市 0888-5158111

迪庆州 0887-8223786

怒江州 0886-3622945

临沧市 0883-2124037

与此同时

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布了

2024年云南团队旅游产品消费提示

全文如下

2024年云南团队旅游产品消费提示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欢迎广大游客朋友来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面对各类OTA和生活类平台多样化的旅游宣传信息,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创新提质,提高团队游客体验满意度,云南省旅行社协会现发布“2024年云南团队旅游产品消费提示”,提醒您关注以下内容,体验真实美好的云南之旅。

一、“云南团队旅游产品”主要服务于前往云南的跟团游游客,“参考成本”是指跟团游旅游产品销售价格的最低界限。请游客朋友参考附件内容,主动识别信息、理性消费,报名参加云南团队旅游时,不相信、不选择明显低于参考成本的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二、请游客朋友加强权益保护意识,明确宣传主体和服务主体是否一致,选择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签订内容明确、规范的旅游合同。

三、游客朋友在云南旅游过程中需要帮助时,可通过拨打“12345”或进入“游云南”APP进行投诉举报或退货。

在此,我们也提醒旅行社企业和从业人员,要重视行业信誉,维护企业诚信,珍视个人名声,积极配合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根据线路成本核算价格、开展宣传,不得销售和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转嫁成本危害游客利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协会将开展行业通报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附件:云南团队旅游产品参考成本

云南省旅行社协会

2024年4月21日

附件:云南团队旅游产品参考成本

一、发布目的

消费提示旨在引导来滇游客正确选择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减少因选择“不合理低价游”产品造成的纠纷。同时,引导旅行社参照参考成本设计、宣传、销售云南旅游产品,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执行期限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

(一)16人以上旅游团队分项参考成本

1.团队住宿房费:110元/人·晚(三星)

2.团队用餐餐费:30元/人·餐

3.旅游大巴车费:80元/人·天

4.景区门票价格:以景区公示价格为准。

5.综合服务费:100元/人

6.导游服务费:400元/天

7.保险费(意外险和旅责险):20元/人

(二)云南部分主流旅游产品参考成本

1.多地游旅游产品成本构成

云南省多地游主流旅游产品参考成本由旅游合同行程线路的房、餐、车、景区门票、综合服务费、导游服务费、保险费及出游天数构成,不含省外往返大交通费用。

2.部分主流旅游产品参考成本

(1)昆明-大理-丽江5晚6日游(单汽单动):2100元/人起。

成本包含景区门票(石林景区、崇圣寺三塔、玉龙雪山-含印象丽江实景演出、云杉坪索道)、车费(6天)、餐费(10餐)、住宿(5晚)、综合服务费、导游服务费和保险费。

(2)昆明-普洱-版纳5晚6日游(单汽单动):1900元/人起。

成本包含景区门票(热带森林公园、野象谷、勐景来、大益庄园)、车费(6天)、餐费(10餐)、住宿(5晚)、综合服务费、导游服务费和保险费。

(3)昆明-大理-丽江-版纳7晚8日游(双汽单动):2700元/人起。

成本包含景区门票(石林景区、崇圣寺三塔、玉龙雪山-含印象丽江实景演出、云杉坪索道、景区环保车,野象谷景区、森林公园景区)、车费(8天)、餐费(14餐)、住宿(7晚)、综合服务费(8天)、导游服务费和保险费。

(4)昆明-大理-腾冲5晚6日游(双汽):1900元/人起。

成本包含景区门票(热海景区、和顺古镇、滇西抗战纪念馆、叠水河瀑布、北海湿地)、车费(6天)、餐费(10餐)、住宿(5晚)、综合服务费、导游服务费和保险费。

四、其他说明

(一)以上参考成本是协会通过市场调研对外发布的参考成本消费提示,州市已发布参考成本的,建议参考州市发布内容。

(二)旅游团队人数为16人成团,达不到团队人数或成本核算人数的,根据实际人数成本会相应上浮。

(三)节假日及旅游淡旺季,参考成本会根据市场需求有一定浮动调整。

(四)未列入的线路产品,构成内容参考项目价格组成实施。

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网

编辑:马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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