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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擅自打胎,男方能否要求赔偿?李兵律师这样说→

作者:安全南方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37期4月26—2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6次,主要咨询领域为交通安全、婚姻财产、消费维权、合同签订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陈芳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律师回复精选1

酒后驾驶电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2

社交账号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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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场无证经营致车辆受损,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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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擅自打胎,男方能否要求赔偿?

5

父母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影响子女工作吗?

6

车卖给别人没有过户,只有买卖合同,出事谁担责?

01

衡阳网友问:喝酒后骑电动车被交警抓,这类处罚标准是什么?

女方擅自打胎,男方能否要求赔偿?李兵律师这样说→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

陈芳律师答:

您好,因电动车可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那么电动车酒驾,若属于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机动车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2

湘潭网友问:

我跟前夫一起经营了一个社交账号,那个社交账号是用的他的个人信息注册的,账号收益一直没有取出来,我想问下这个账号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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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

陈芳律师答:

您好,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社交帐号有收益,具有财产属性,它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虚拟财产的范畴,属于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03

邵阳网友问:

我在洞口县山门镇蔡锷路与大正西街交汇路口“辉澎洗车场”洗车,由于该店工作人员不正当使用或使用三无、劣质清洗剂,致使本人摩托车遭受多处腐蚀,印记清晰且无法去除,随后我与店家沟通解决事宜,不曾想其态度恶劣、蛮横,以洗车工是残疾人为理由,拒不解决此事,随即我拨打了黄泥江派出所报警电话,请求警方出面处理,并拨打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寻求帮助,待公安机关到场之后,该店家依旧以洗车工是残疾人为借口敷衍了事,不愿作出任何调解,因为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权处置,只能将双方信息登记之后作罢;

2024年4月22日,我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山门镇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我处理意见及诉求,在我询问摩托车购买处后表达了我的要求(本人摩托车购买于隆回县本田专卖店,据专卖店技师查看照片后判断损失超过千元),该名工作人员说将我的诉求与对方沟通,如果对方不愿意接受,我只有去法院起诉,可是时至今日再没有另外接到任何告知处理结果的通知,就此石沉大海,反而是于2024年4月23日接到07391234504回访电话,机器人告知我事情已处理完毕问我是否满意!我甚至连处理结果尚且不知,满意度回访电话就已经打来,真可谓滑天下之大稽!后据我了解,该洗车场为无牌无证经营,根本没有取得任何营业资格,属于非法营业,且使用的产品都为三无劣质产品,可却依旧在山门镇经营许久,并且该洗车场根本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国家相关政策,没有设置任何沉砂池,清洗车辆后的泥沙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严重污染环境卫生,并造成该店面所在路段长期积水,附近居民、过路行人苦不堪言,也早已举报、投诉并无作用。

女方擅自打胎,男方能否要求赔偿?李兵律师这样说→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李兵律师答:

无证经营,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洗车遭受车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坏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处理这起纠纷的过程中,调解人员首先确定了洗车店为过错方。该店雇佣的洗车工无驾驶证挪车直接导致了车主的财产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40条第3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04

益阳网友问:

女方擅自将孩子打掉,没经过我的同意,这是否侵犯了我的生育权,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李兵律师答:

女方不经男方同意去打胎,说明在女方的意识中两个人无法过下去,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没有权力去要求女方,女方的行为只受自己个人的意志进行。但是,如果是因为男方导致女方流产的需要进行损害赔偿,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05

株洲网友问:

父母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影响子女工作吗?

女方擅自打胎,男方能否要求赔偿?李兵律师这样说→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晏月清律师答:

正常情况不会影响子女。

若是信用卡,如有消费,请您按时、足额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

首先逾期会生成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及以后的信用业务,如贷款等;其次,逾期还款会产生利息及滞纳金;最后,长期不归还可能会触犯刑法,银行会保留追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06

湘西州网友问:

车卖给别人,没有过户,只有买卖合同,如果以后出事,原车主有没有责任?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晏月清律师答:

汽车转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车辆已经交付给买受人的,则原车主不承担事故责任;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受让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车辆尚未交付的,则发生事故原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彭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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