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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南芦公路旁,一大片区域,这次有你家嘛......

作者:南汇新生活
拆迁:南芦公路旁,一大片区域,这次有你家嘛......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浦)征地补告〔2024〕第1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3〕第209、210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浦东新区宣桥镇陆桥村,

浦东新区宣桥镇陆桥村十九组,

浦东新区宣桥镇宣桥村,

浦东新区宣桥镇宣桥村二十五组,

浦东新区宣桥镇宣桥村十八组,

浦东新区宣桥镇宣桥村十九组 (村组队);

拟征收农用地 29170.10 平方米、建设用地 38006.40 平方米、未利用地 8173.1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75349.60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151.5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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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略见官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 年 0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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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工业园区O-01、O-02、O-12地块东至O-16地块,南至南四灶港,西至南芦公路,地块内民居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