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是城市的主人
建好文明城市是
每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今年是我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
三年周期第三年
为增强市民践行
文明行为的自觉性
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
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动手
全员参与的创建浓厚氛围
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
安义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在全县开展
“不文明现象市民随手拍”活动
具体活动如下
一
活动目的
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制止和纠正不文明现象为主题,发动广大市民通过手机、相机等设备随时随地把身边的不文明现象用镜头记录下来。通过对不文明现象的曝光、监督,倒逼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
主办单位
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
承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
四
活动时间
即日起
五
拍摄人员
全县关心支持文明城市建设的热心市民(志愿者)均可参与拍摄。
六
拍摄内容
1.公共交通
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调头、违规变道、随意鸣笛、车窗抛物、超载超速,出租车随意停车、拒载,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等。
2.公共秩序
乘坐公交车、商超购物、景点购票、营业厅办事缴费时不自觉排队;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斜躺座椅;携犬外出不用犬链绳牵领,放任犬只践踏草坪花圃、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等。
3.公共卫生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乱排废气、油烟、污水等。
4.市容环境
乱涂乱画、乱发广告;超市、农贸市场、临街店铺超门店、超摊位、超柜台经营,乱倒垃圾、乱倒脏水等。
5.公共设施
践踏绿化草坪、损毁垃圾箱、护栏、休闲座椅、公益广告牌等。
6.噪音扰民
建筑工地、娱乐、餐饮等场所违反规定产生噪音污染等。
7.其他不文明行为。
七
拍摄要求
1.拍摄的图片及视频像素清晰,其中,视频的时长控制在10秒至60秒内,要求能真实反应现场情况。
2.图片及视频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和不文明行为描述,刊播时不出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3.拍摄者要对拍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陷害他人。
4.作品取材仅限于安义县辖区内。
八
投稿方式
1.不文明现象举报电话:0791-83423075。
2.不文明图片举报平台:“文明安义”微信公众号、“掌上安义”APP。
(1) 首先关注“文明安义”微信公众号,在聊天框内
(2) 打开手机进入到“软件商店”,搜索“掌上安义”点击下载;下载成功后,点击打开“掌上安义”APP,进入首页,点击新时代文明实践;
01
02
3.不文明行为视频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视频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和不文明行为描述。
九
呈现方式
将从征集的投稿作品中挑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不文明行为通过“文明安义”微信公众号、“最安义”抖音号等平台进行曝光,并追踪问效。
十
奖励政策
1.对被采用的稿件予以奖励,同稿不重复报送,只支付一次稿酬。
2.每组图片奖励20元,每个视频奖励40元。
十一
注意事项
所有拍摄行为应在公共场所进行,拍摄内容为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所有参赛作品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安义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允许不得传播、转载,否则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负责;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拍摄者除在媒体进行曝光外,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文明安义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