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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案例:个体户双定户二度注册注销后被查

作者:中汇信达
稽查案例:个体户双定户二度注册注销后被查

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嘉市税稽处〔2024〕23号

朱某某(3***3):

我局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4月10日对你(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雍和街通道226号)注册成立、目前已注销的嘉峪关九月娇火锅店、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5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一)你2015年3月12日注册成立嘉峪关九月娇火锅店,为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2017年6月2日注销税务登记。

2015年1月1日年至2016年2月28日未开设银行账户也未发现收款记录。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嘉峪关九月娇火锅店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长城支行开设账户收款记录反映,各月营业收入均未超过其定额450000.00元。经核查你在各银行的所有账户2015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美团等第三方平台资金往来情况,往来资金无法确定是否为嘉峪关九月娇火锅店营业收入,经营期间真实的营业收入情况无法核实。

(二)你2017年6月13日注册成立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为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2024年1月12日注销税务登记。

经核查你在各银行的所有账户2015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美团等第三方平台资金往来情况,其往来资金无法确定是否为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营业收入。嘉峪关九月娇火锅店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长城支行开设账户(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使用嘉峪关九月娇火锅店对公账户)收款记录反映,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取得了营业收入,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2020年8月1日至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账户无交易记录,其经营期间真实的营业收入情况无法核实。

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存在少缴税款的具体情况是:

2017年第三季度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479791.94元,少缴增值税5794.52元。2017年第四季度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436388.34元,少缴增值税3710.34元。

2018年第一季度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333468.69元,少缴增值税712.68元。2018年第二季度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324391.70元,少缴增值税448.30元。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318088.27元,少缴增值税264.71元。

2017年至2018年少缴增值税合计10930.5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三十五条“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至2018年应补缴增值税合计10930.5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至2018年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765.14元。

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和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至2018年应补缴教育费附加合计1653.32元。

依据《甘肃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3号)、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地税发〔2010〕67号)”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至2018年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102.21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五)经营所得……;《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一、关于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一)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本公告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甘肃省范围内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业户)。(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包括:核定征收率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1.采用核定征收率征收方式(定期定额、定率)(1)选择采用核定征收率征收方式的业户,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三、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暂核定为0;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上的,超过3万元部分按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定额标准换算为季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一)采用定额征收方式1.选择采用定额征收方式的业户,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 = 核定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核定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2.核定征收率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五、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暂核定为0;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上的,超过3万元部分按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申报的业户,定额标准换算为季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之规定,2017年至2018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3370.18元。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2018年少缴纳增值税10930.5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2018年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65.14元。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2018年少缴纳教育费附加1653.32元。依据《甘肃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2018年少缴纳地方教育附加1102.21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之规定,你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2017年~2018年少缴纳个人所得税3370.18元。

(二)因你登记注册的嘉峪关致远九月娇火锅店系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少缴税款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列举的偷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之规定,你单位少缴税款合计17821.40元,由于上述税款已超过追征期,故不予追征。

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规定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进行处理。

你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4月19日​

来源:嘉峪关市税务局、税乎网。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