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网友们没想到的是,开鲁“土地冲突”这件事,也有反转了。
目前情况已经非常明朗了:所谓的农民,坐拥30年协约期的数千亩地,这是普通农民?
这放在古代,得是大地主吧?
土地明明还有十年协议期,纪云浩书记为何会说出”现在这块土地不属于你们”?
原来,当初承包给农民的时候,是以草地的价格,价格很低,据说只有4块钱一亩。
合同规定,这是块牧地,用来放牧的,同时也为了防止土地沙漠化。
但是,农民却违反土地合同规定,将牧地改成耕地,还想要耕种农作物。
近些年,内蒙古不少草地经过改良,变成了耕地,因此当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下达了应对方针:可以改良,但这与合同规定不符,如今土地增值了,因此要交“土地承包增补费”。
当地村民不少也觉得这项方针有道理,早就补交了费用,毕竟以草地的价格,想承包到耕地,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但是,爆发冲突的这个农民,既想耕种,又不想补钱,蛮横不讲理,私自将农耕车辆开进了田里,想靠网络舆论给镇政府施加压力,让镇政府破坏原则。
但是,镇政府不惧“被误导的网络舆论”施压,坚持原则,一丝不苟,据理力争。
假如镇政府因为网络舆论施压,而破坏了原则,那以后在开鲁县,还能收到一分“土地增值费用”吗?
以后谁还承包耕地,大家都去承包草地,然后私自改良,不是更划算吗?
以后开鲁县还有一块草地吗?
草地都被私自改成耕地,还不用负任何代价,以后“防止土地沙漠化”的重任,交给谁?
纪云浩书记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对抗这名农民(其实他算是农场主)。
但是这个农民会卖惨,利用网络赢取网友们的同情心,让网友们丧失了判断事情对错的理智。
法律是讲“公正不阿”,面对违反土地合同的农民,纪书记办起事来,难免会显得“不近人情”,因为不狠狠打击此类人群,集体资产必定会受到侵害。
从开鲁县当地的情况通报来看,纪书记只是犯了工作方式欠妥、态度蛮横、言语粗鲁的错误,本质上,从出发点来说,纪书记贯彻落实上方下达的方针,维护集体利益,应该被嘉奖
②再来谈谈纪书记在办公室为何会说出“我也不懂法”这句话。
纪书记虽然只是大专学历,但貌似也是法律相关专业毕业的,因此也担任过民警、纪委等职位,后来担任镇副书记、政法委员。
但是,作为政法委员,就要懂所有的法律知识?
法律专业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体系,它分为很多方向,纪书记可能只学过其中一个方向,而且很多专业的律师,也不能做到面对面直接解答吧?可能也需要去查询一下资料。
就算是罗翔教授,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法律知识都了如指掌吧?
他也只不过是熟悉几个方向而已。
修汽车的师傅,不一定会修电瓶车。
当天,有个农民关于土地问题,咨询镇政府工作人员,他先是咨询了办公室另外一名干部,得到的结果是“我不懂法”。
因此,他又把问题抛给纪云浩书记。
本着“宁愿不说,也不能乱说”的原则,而且纪书记可能也没有学过关于土地合同这一方向的法律知识,因此他选择了“不说”,因此对农民说:“我也不懂法”。
再说了,回答法律相关知识,这是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分内工作吗?
农民不去找专业的律师,却来为难镇政府工作人员,这合理吗?
没想到,我们错怪纪云浩书记了,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他不惧网络舆论施压,一丝不苟。
你们对此事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