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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誤會紀雲浩書記了!我替網友向你道個歉

作者:有趣的書簽2X

令網友們沒想到的是,開魯“土地沖突”這件事,也有反轉了。

目前情況已經非常明朗了:所謂的農民,坐擁30年協約期的數千畝地,這是普通農民?

這放在古代,得是大地主吧?

土地明明還有十年協定期,紀雲浩書記為何會說出”現在這塊土地不屬于你們”?

原來是誤會紀雲浩書記了!我替網友向你道個歉

原來,當初承包給農民的時候,是以草地的價格,價格很低,據說隻有4塊錢一畝。

合同規定,這是塊牧地,用來放牧的,同時也為了防止土地沙漠化。

但是,農民卻違反土地合同規定,将牧地改成耕地,還想要耕種農作物。

近些年,内蒙古不少草地經過改良,變成了耕地,是以當地“兵來将擋,水來土掩”,也下達了應對方針:可以改良,但這與合同規定不符,如今土地增值了,是以要交“土地承包增補費”。

當地村民不少也覺得這項方針有道理,早就補交了費用,畢竟以草地的價格,想承包到耕地,天下哪有這樣的好事?

但是,爆發沖突的這個農民,既想耕種,又不想補錢,蠻橫不講理,私自将農耕車輛開進了田裡,想靠網絡輿論給鎮政府施加壓力,讓鎮政府破壞原則。

但是,鎮政府不懼“被誤導的網絡輿論”施壓,堅持原則,一絲不苟,據理力争。

假如鎮政府因為網絡輿論施壓,而破壞了原則,那以後在開魯縣,還能收到一分“土地增值費用”嗎?

以後誰還承包耕地,大家都去承包草地,然後私自改良,不是更劃算嗎?

以後開魯縣還有一塊草地嗎?

草地都被私自改成耕地,還不用負任何代價,以後“防止土地沙漠化”的重任,交給誰?

紀雲浩書記維護廣大群衆的利益,對抗這名農民(其實他算是農場主)。

但是這個農民會賣慘,利用網絡赢取網友們的同情心,讓網友們喪失了判斷事情對錯的理智。

法律是講“公正不阿”,面對違反土地合同的農民,紀書記辦起事來,難免會顯得“不近人情”,因為不狠狠打擊此類人群,集體資産必定會受到侵害。

從開魯縣當地的情況通報來看,紀書記隻是犯了工作方式欠妥、态度蠻橫、言語粗魯的錯誤,本質上,從出發點來說,紀書記貫徹落實上方下達的方針,維護集體利益,應該被嘉獎

原來是誤會紀雲浩書記了!我替網友向你道個歉

②再來談談紀書記在辦公室為何會說出“我也不懂法”這句話。

紀書記雖然隻是大專學曆,但貌似也是法律相關專業畢業的,是以也擔任過民警、紀委等職位,後來擔任鎮副書記、政法委員。

但是,作為政法委員,就要懂所有的法律知識?

法律專業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體系,它分為很多方向,紀書記可能隻學過其中一個方向,而且很多專業的律師,也不能做到面對面直接解答吧?可能也需要去查詢一下資料。

就算是羅翔教授,也不可能對所有的法律知識都了如指掌吧?

他也隻不過是熟悉幾個方向而已。

修汽車的師傅,不一定會修電瓶車。

當天,有個農民關于土地問題,咨詢鎮政府從業人員,他先是咨詢了辦公室另外一名幹部,得到的結果是“我不懂法”。

是以,他又把問題抛給紀雲浩書記。

本着“甯願不說,也不能亂說”的原則,而且紀書記可能也沒有學過關于土地合同這一方向的法律知識,是以他選擇了“不說”,是以對農民說:“我也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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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了,回答法律相關知識,這是鎮政府從業人員的分内工作嗎?

農民不去找專業的律師,卻來為難鎮政府從業人員,這合理嗎?

沒想到,我們錯怪紀雲浩書記了,為了維護集體利益,他不懼網絡輿論施壓,一絲不苟。

你們對此事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