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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闹越大!一篇文章告诉你,为什么镇干部理直气壮阻止农民耕地

作者:阿空来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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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闹越大!一篇文章告诉你,为什么镇干部理直气壮阻止农民耕地

今天,我们要聊的是一桩关乎土地权益、牵动人心的事件:镇干部纪云浩以强硬姿态阻止农民耕种土地。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土地归属权究竟属于谁?镇领导为何底气十足地指责农民违法?让我们一同探寻真相,守护农民的辛勤汗水,捍卫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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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视频在网络上疯传,画面中,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手握权力,目光如炬,手指镜头,语气坚定地说:“你们属于哄抢集体土地,可以录,我是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我姓纪,叫纪云浩,听懂了吗?”这一幕,令无数观众瞠目。是什么原因,让这位镇干部如此理直气壮地阻止农民耕种自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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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回溯至20年前,十几位农户怀着改变命运的决心,向双胜村租赁了5600亩贫瘠的盐碱荒林草地,打算养牛种草。那时,这片土地无人问津,租金低廉到“5元一亩都没人包”。然而,农户们并未被困难吓倒,他们以牛粪改良土壤,用心血滋养荒地,历经十数载春秋,硬是将荒林草地变为肥沃的水浇田。眼见丰收在望,农民们计划种植玉米,却不料遭遇突如其来的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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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于新增耕地的承包户,原则上应完善原有土地承包合同,同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费用归村集体所有,但土地仍由原承包户继续经营。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地。既然合同未到期,土地经营权理应属于农户,为何村委会要求额外付费,甚至阻止农民耕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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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云浩书记援引《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即“情势变更”条款,解释了其强硬立场。他认为,由于荒林草地变为水浇田,土地性质发生了重大且不可预见的变化,继续执行原合同对村集体明显不公平,故有权要求调整合同或解除合同。简而言之,镇领导认为农户将荒地变良田,使得土地价值大幅提升,村集体有权据此调整费用或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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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纪云浩书记的观点,何文杰律师给出了不同解读。他强调,判断是否适用“情势变更”条款,关键在于区分“情境变化”与“商业风险”。如果荒林草地变水浇田并非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条件突变导致,而是承包户辛勤耕耘的结果,那么这种变化应视为可预见的商业风险,村集体应自行承担后果。因此,镇领导额外收费、阻止耕种的做法并不恰当。

最新的官方调查结果显示,纠纷土地在“国土二调”中被标注为林草地,而在“国土三调”中被确认为新增且未确权的耕地。基于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认为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条款,故决定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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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荒林草地到水浇田,农民的辛勤付出能否换来安心耕作的权利?镇干部的强势阻挠背后,究竟是对法律的误解,还是另有隐情?这场围绕土地使用权的争端,牵动着万千农民的心弦,也考验着我们对法律公平正义的理解与坚守。在新时代的法治环境下,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公正调查、依法裁决,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让每一寸土地都能承载希望,滋养生活的甜美果实。同时,每一位关注此事的朋友,也请持续发声,用舆论的力量推动问题公正解决,共同守护那片来之不易的丰收田野。再次感谢您的阅读,祝您在头条之旅收获满满,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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