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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卖青苗,怎么是违法的,是破坏粮食安全?这理应该到哪里说?

作者:老农谈三农

今年又到小麦抽穗扬花季,正是养殖户收购青储饲料的好时候,一些地方因去年和前年,有些养殖户大量收购青储饲料,有很多农户大量收割出售青小麦禾苗,得到了当地的追查和处罚,被处理的农户,没收所卖青储获得的所有收入,并且要缴纳罚款,偷鸡不成蚀把米,一季小麦等于白种,所有生产投资收不回来,还要拿家里钱缴纳罚款,难道农户卖青储饲料违了法吗?

而养殖户收储饲料,又是一项刚需硬性的任务,所养殖的牲口,没有青储的饲料,就像人们一日三餐不吃蔬菜一样,养殖业就等于白忙活了,没有经济效益。

因此,养殖户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能暗地里与农户联系,偷偷摸摸地收购青储饲料,保证对牲畜的青储饲料的供给,否则只能花大成本去外地调运饲料,将会大大提高养殖成本,养殖就等于白养,赚不到钱的甚至亏本,所以,他们为了生存,不得冒着风险,偷偷摸摸地收购农户的青储饲料。

农民卖青苗,怎么是违法的,是破坏粮食安全?这理应该到哪里说?

而农户每年所承包的土地种植的小麦,因为粮食收购价非常低,每亩小麦,到成熟后收割小麦,经过一番周折,将麦粒晾晒干燥以后,再卖给粮食收购商,除去生产成本,每一亩小麦实际纯利润大约500元。

像去年那样,中原地区正是小麦收割的时候,突然而来的一场“烂场雨”的到来,河南等多地黄枯的成熟小麦,来不及收割,全烂在地里发芽霉变,结果每亩总产值在200~300元之间,就连种植成本都收不回来,损失惨重。

若是有些适宜卖青储饲料的农户,收购饲料的养殖户自己开着收割机来地里收割,农户免付收割费用,还可以减免小麦后期“五喷三防”的高昂的农药和化肥成本,减少了后期的田间管理,并且每亩能收入1500元的青储饲料费,实际种植小麦利润,就能够达到1000元以上,是卖小麦籽粒的经济效益的两倍,何乐而不为呢。

农民卖青苗,怎么是违法的,是破坏粮食安全?这理应该到哪里说?

农户承包的土地,三权分立,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农户有承包权和经营管理权,在承包土地上,种植什么粮食作物,怎样种植,用怎样的方式收割和出售,都是农户自己的事情,任何个人和单位,没有权利干涉和限 制。

那么,农户种植的作物,是卖青储饲料,还是卖成品粮食,是卖给粮食收购商,还是卖给养殖户等等,都是由农户自己来决定,因为国家粮食政策已经放开了,全部进入市场化管理,所以,农户承包土地,有自己独 立的经营权,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没有权利干涉他们的经营。

所以,农户在承包的土地上,没有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出售青储饲料是正当的经营范围之内的事情,没有违法,就不应该受到他方的无理阻拦和非法的限制,否则都是违法的行为。

农民卖青苗,怎么是违法的,是破坏粮食安全?这理应该到哪里说?

有人说,农户出售青储饲料,割掉了青苗,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粮食安全,造成夏季小麦减收减产,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大陆的粮食进入了市场,粮食安全问题由市场来决定,国内粮食不够消费,就进口外粮,来平衡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若是粮食供大于求,出现过剩,可以出口,也可以储存。

农民卖青苗,怎么是违法的,是破坏粮食安全?这理应该到哪里说?

因此,农户种植的小麦,用怎样的方式出售,卖给谁,都是由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来决定的,轮不到第三方指手画脚,说三道四,非法限制,都是非常错误的做法。

总而言之,农户在这个时候,卖掉自己种植的小麦青苗,是农户土地经营权的内容,有法律为农户作后盾,来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农户需要怎样经营承包土地,都是自己说了算,由自己来选择,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无权干涉。

此文纯属个人观点,大家对农户卖青储饲料有什么看法,请在留言区里交流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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