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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以案普法入民心

作者:大黄蜂侠

宜良县最高峰的竹山脚下,美丽的大叠水瀑布旁边,距离县城40多公里的竹山镇叠水村委会红元新村村民李某家的鱼塘埂突然垮塌,塘里的鱼损失殆尽。李某认为是隔壁租地的丁某用挖机修路挖沟导致的,遂一纸诉状将丁某诉至法院,要求丁某将鱼塘埂恢复原样,并赔偿经济损失24000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并及时与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到此纠纷双方争议较大,村委会已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没有结果。在综合分析案情后,决定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以巡回审判的方式现场审理该案,以达到就地解决纠纷和现场普法的良好效果。

巡回法庭进乡村,以案普法入民心

2024年4月9日中午12点,狗街法庭干警到达叠水村委会,同原、被告双方及村委会人员一起到事发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原告认为自家鱼塘埂倒塌是因为被告用挖机修路挖沟导致,被告认为系原告鱼塘水压太大导致,双方各持一词,互不相让。

巡回法庭进乡村,以案普法入民心

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承办法官围绕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详细询问,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耐心的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因双方对鱼塘埂倒塌原因争议较大,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本案将进入司法鉴定程序。

巡回法庭进乡村,以案普法入民心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本案案情和农村多发的相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酒驾、打架斗殴、电信诈骗,

积极向村民普及法律常识并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引导村民学法懂法用法,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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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移动的是国徽,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采取巡回法庭进乡村的方式,目的是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方式之一,也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方式。下一步,狗街法庭将采取更多更优质的司法便民举措,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