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作者:大风新闻

这个噪声让人感觉到特别心烦

当你刚要入睡的时候

排气管的隆隆声起来了

一般到凌晨两三点钟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高架车流噪声严重,居民不堪其扰

江苏省南通市的东方大道高架是城市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3年建成通车。这条路打通了南通主城区、开发区和苏锡通园区,经过此路从南通过江一小时就能到达上海。

陈勇为改善住房条件,购买了东方大道高架旁一个新开的楼盘并入住。该楼盘紧邻高架,车流声、车辆鸣笛等噪声听得一清二楚。陈勇不堪其扰,封了阳台并安装隔声玻璃,可每到晚上还是能听见噪声。尤其是凌晨,一些重型渣土车起步停车发出的巨响严重影响一家人睡眠。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东方大道高架双向六车道且没有红绿灯,路况良好,使得这里成为一些人深夜飙车、炸街轰鸣的首选地。进入夏季,飙车人群的轰鸣声一直持续到凌晨两三点。陈勇和附近家有老人和孩子的住户十分难受。

该路段沿线小区有两万多住户,紧邻交通干线的有三千多户。2020年以来,群众不断向江苏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反映东方大道高架噪声扰民情况。接到线索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展开调查走访。有些高层居民反映,下雨天高架堵车时,部分车辆一直鸣笛,噪声对他们影响很大。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为尽快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由石时态检察长亲自担任主办检察官,并要求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同步成立以本级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全面推动噪声污染治理。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噪声污染成因复杂,治理责任究竟在谁

大陆《声环境质量标准》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其中4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东方大道所属的4a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检察官对东方大道东线附近小区展开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夜间最大值60.6分贝,最小值56.4分贝,超过规定噪声限值。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检察官调查了东方大道高架噪声来源,发现既有车辆上路自然产生的交通运输噪声,也有人为产生的车辆长鸣笛、非法改装车“炸街”轰鸣等。

住建局工作人员称,东方大道高架修建于2013年,沿线小区均为2020年前后交付。在小区交付之前,还没有接到过东方大道扰民情况的投诉。因此,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应由小区开发商采取降噪措施或者承担治理费用。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开发商称,他们在建房时已经按照规定采取降噪措施,留出50米隔声绿化带、为紧邻高架住户安装隔声窗,当时交付的房屋也都验收合格。现在噪声超标问题主要是由城市高速发展导致,因此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检察官认为,噪声污染来源多元,治理路径也应该多元。无论是“道路”一方的住建局,还是“房屋”一方的开发商,以及案涉其他相关单位,都应承担治理责任和整改义务。高架建成后,交通部门应对道路进行维修养护。而开发商在噪声仍然超标的情况下,应按照规定为高架加装隔声屏。

2023年4月27日,当地检察机关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住建局督促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建隔声屏,落实道路维修养护监管职责。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开发商资金困难无力整治

专案推动各部门联动建设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迅速响应住建局要求,组织人力养护道路。东方大道高架沿线五个小区大约需要装4000米隔声屏,有四家开发商完成了安装,但有一家却始终没有行动。

对于这个现象,住建局向检察院解释称,该开发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正面临无法正常交房的困境,无法承担建设500米隔声屏约140万元的费用。如果强行让开发商拿钱建设,可能会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考虑到企业现实困难,住建局正在多方协调,检察院也因此将整改期限一延再延。

2023年10月,检察建议发出已过去半年,该开发商仍然没有加装隔声屏。面对附近居民不断投诉,专案组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捍卫公共利益。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在专案推动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开发区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积极联动,确保2023年底完成最后500米的隔声屏建设。由于企业无力承担建设费,开发区财政先行出资,待项目竣工后再由企业还款。

为落实企业是否有还款能力,检察官进一步调查企业资产情况,发现企业还有车位等资产。如果今后无力还款,还可以通过抵押、拍卖车位及其他资产的方式筹措资金。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会议纪要签署后,财政部门先行拨款140万元安装了最后500米的隔声屏。至此,4000米的隔声屏已经全部安装完毕。

在推动安装隔声屏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在推动非法改装机动车炸街轰鸣、长鸣笛等噪声的整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交警部门发出检察提醒函,建议交警部门建立健全声呐抓拍监控系统,实时采集“长鸣笛”“炸街”等噪声,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如今,在一些重点路段已建成声呐抓拍系统。

高架桥边楼上居民长期忍受噪声污染,检察院成立专案推动治理,解决“老大难”问题

在道路维修养护、加装隔声屏、建立声呐抓拍系统等多举措共同实施下,东方大道高架噪声污染终于得到控制。2023年11月,检察官再次入户检测发现,沿线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检察建议得到落实。在专案推动下,东方大道高架沿线小区居民盼来一份久违的安宁。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专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其中包括像南通东方大道高架扰民这样的“老大难”问题,对此您怎么看?

A1:

这个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优势和特点。在这个案件中可以感受到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的困难,因为它涉及的主体非常多,尤其是当法律明确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因为客观能力不能够积极地履行责任时,纠纷如何能够很好解决,需要检察机关在依照法律规定的框架范围内,从事一些更加灵活、更加能动的一些活动,这些行为在案件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Q2:

我们还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指定噪声污染的监管部门完善了相关的制度,这有什么价值?

Q2:

这个价值非常重大。“徒法不足以自行”,但是越复杂的法律,执行往往越困难。《噪声污染防治法》有九个条文规定了十九处职责,没有明确具体由哪个部门来进行承担,而是规定由地方政府指定相应的部门。这样的制度设计会使得地方政府因为各种主观或客观的一些原因,不能够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检察公益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提醒政府注意指定职责,不仅有效地推进了相关法律条文的实施,而且对于督促政府严格执法起到很好的作用。

Q3:

现在路网是越来越发达了,应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来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A3:

首先对于道路和建筑,无论是在规划还是布局,都应该提前有更加科学的设计,确保合理的距离,把问题从源头上化解。其次,现在科技领域已经有很多防噪降噪的手段,法律可以把一些成熟的技术作为一些基本要求纳入进去。最后,噪声污染的防治归根到底关系到每一个人,只有每一个普通公民真正意识到安宁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安宁也是环境的重要指标,认识到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在安静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以及不轻易打扰别人安宁的义务,噪声防治相关的法律制度才会得到真正的重视和有效的执行。

来源:CCTV《今日说法》 B51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