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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橋邊樓上居民長期忍受噪聲污染,檢察院成立專案推動治理,解決“老大難”問題

作者:大風新聞

這個噪聲讓人感覺到特别心煩

當你剛要入睡的時候

排氣管的隆隆聲起來了

一般到淩晨兩三點鐘

高架橋邊樓上居民長期忍受噪聲污染,檢察院成立專案推動治理,解決“老大難”問題

高架車流噪聲嚴重,居民不堪其擾

江蘇省南通市的東方大道高架是城市快速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于2013年建成通車。這條路打通了南通主城區、開發區和蘇錫通園區,經過此路從南通過江一小時就能到達上海。

陳勇為改善住房條件,購買了東方大道高架旁一個新開的樓盤并入住。該樓盤緊鄰高架,車流聲、車輛鳴笛等噪聲聽得一清二楚。陳勇不堪其擾,封了陽台并安裝隔聲玻璃,可每到晚上還是能聽見噪聲。尤其是淩晨,一些重型渣土車起步停車發出的巨響嚴重影響一家人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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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大道高架雙向六車道且沒有紅綠燈,路況良好,使得這裡成為一些人深夜飙車、炸街轟鳴的首選地。進入夏季,飙車人群的轟鳴聲一直持續到淩晨兩三點。陳勇和附近家有老人和孩子的住戶十分難受。

該路段沿線小區有兩萬多住戶,緊鄰交通幹線的有三千多戶。2020年以來,群衆不斷向江蘇省污染防治綜合監管平台反映東方大道高架噪聲擾民情況。接到線索後,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展開調查走訪。有些高層居民反映,下雨天高架堵車時,部分車輛一直鳴笛,噪聲對他們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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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盡快解決人民群衆的問題,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由石時态檢察長親自擔任主辦檢察官,并要求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同步成立以本級檢察長為組長的辦案組,全面推動噪聲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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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污染成因複雜,治理責任究竟在誰

大陸《聲環境品質标準》将聲環境功能區分為五種類型,其中4類區指交通幹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産生嚴重影響的區域。東方大道所屬的4a類聲環境功能區,噪聲限值為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檢察官對東方大道東線附近小區展開噪聲監測,結果顯示,噪聲夜間最大值60.6分貝,最小值56.4分貝,超過規定噪聲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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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調查了東方大道高架噪聲來源,發現既有車輛上路自然産生的交通運輸噪聲,也有人為産生的車輛長鳴笛、非法改裝車“炸街”轟鳴等。

住建局從業人員稱,東方大道高架修建于2013年,沿線小區均為2020年前後傳遞。在小區傳遞之前,還沒有接到過東方大道擾民情況的投訴。是以,這種情況按照規定應由小區開發商采取降噪措施或者承擔治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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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稱,他們在建房時已經按照規定采取降噪措施,留出50米隔聲綠化帶、為緊鄰高架住戶安裝隔聲窗,當時傳遞的房屋也都驗收合格。現在噪聲超标問題主要是由城市高速發展導緻,是以他們不應該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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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噪聲污染來源多元,治理路徑也應該多元。無論是“道路”一方的住建局,還是“房屋”一方的開發商,以及案涉其他相關機關,都應承擔治理責任和整改義務。高架建成後,交通部門應對道路進行維修養護。而開發商在噪聲仍然超标的情況下,應按照規定為高架加裝隔聲屏。

2023年4月27日,當地檢察機關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住建局督促房地産開發經營者建隔聲屏,落實道路維修養護監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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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資金困難無力整治

專案推動各部門關聯建設

檢察建議發出後,相關機關迅速響應住建局要求,組織人力養護道路。東方大道高架沿線五個小區大約需要裝4000米隔聲屏,有四家開發商完成了安裝,但有一家卻始終沒有行動。

對于這個現象,住建局向檢察院解釋稱,該開發商由于資金周轉困難,正面臨無法正常交房的困境,無法承擔建設500米隔聲屏約140萬元的費用。如果強行讓開發商拿錢建設,可能會成為壓垮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考慮到企業現實困難,住建局正在多方協調,檢察院也是以将整改期限一延再延。

2023年10月,檢察建議發出已過去半年,該開發商仍然沒有加裝隔聲屏。面對附近居民不斷投訴,專案組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捍衛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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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專案推動下,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要求開發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環境局等部門積極關聯,確定2023年底完成最後500米的隔聲屏建設。由于企業無力承擔建設費,開發區财政先行出資,待項目竣工後再由企業還款。

為落實企業是否有還款能力,檢察官進一步調查企業資産情況,發現企業還有車位等資産。如果今後無力還款,還可以通過抵押、拍賣車位及其他資産的方式籌措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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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簽署後,财政部門先行撥款140萬元安裝了最後500米的隔聲屏。至此,4000米的隔聲屏已經全部安裝完畢。

在推動安裝隔聲屏的同時,檢察機關也在推動非法改裝機動車炸街轟鳴、長鳴笛等噪聲的整治。南通市人民檢察院向公安交警部門發出檢察提醒函,建議交警部門建立健全聲呐抓拍監控系統,實時采集“長鳴笛”“炸街”等噪聲,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如今,在一些重點路段已建成聲呐抓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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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維修養護、加裝隔聲屏、建立聲呐抓拍系統等多舉措共同實施下,東方大道高架噪聲污染終于得到控制。2023年11月,檢察官再次入戶檢測發現,沿線噪聲排放符合國家标準,檢察建議得到落實。在專案推動下,東方大道高架沿線小區居民盼來一份久違的安甯。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

江蘇省檢察機關通過專案解決了一批群衆反映強烈的噪聲擾民問題,其中包括像南通東方大道高架擾民這樣的“老大難”問題,對此您怎麼看?

A1:

這個案件的處理充分展現了檢察公益訴訟在保障社會公共利益方面的優勢和特點。在這個案件中可以感受到交通噪聲污染防治的困難,因為它涉及的主體非常多,尤其是當法律明确應當承擔責任的主體因為客觀能力不能夠積極地履行責任時,糾紛如何能夠很好解決,需要檢察機關在依照法律規定的架構範圍内,從事一些更加靈活、更加能動的一些活動,這些行為在案件中得到充分的展現。

Q2:

我們還注意到一個問題,就是指定噪聲污染的監管部門完善了相關的制度,這有什麼價值?

Q2:

這個價值非常重大。“徒法不足以自行”,但是越複雜的法律,執行往往越困難。《噪聲污染防治法》有九個條文規定了十九處職責,沒有明确具體由哪個部門來進行承擔,而是規定由地方政府指定相應的部門。這樣的制度設計會使得地方政府因為各種主觀或客觀的一些原因,不能夠積極有效地履行職責。檢察公益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提醒政府注意指定職責,不僅有效地推進了相關法律條文的實施,而且對于督促政府嚴格執法起到很好的作用。

Q3:

現在路網是越來越發達了,應該用什麼樣的辦法來防範此類問題再次出現?

A3:

首先對于道路和建築,無論是在規劃還是布局,都應該提前有更加科學的設計,確定合理的距離,把問題從源頭上化解。其次,現在科技領域已經有很多防噪降噪的手段,法律可以把一些成熟的技術作為一些基本要求納入進去。最後,噪聲污染的防治歸根到底關系到每一個人,隻有每一個普通公民真正意識到安甯的重要性,真正意識到安甯也是環境的重要名額,認識到每一個人都應該有在安靜的環境中生活的權利,以及不輕易打擾别人安甯的義務,噪聲防治相關的法律制度才會得到真正的重視和有效的執行。

來源:CCTV《今日說法》 B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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