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拼凑休假日的目的之一,利用“黄金周”激发消费者潜力

作者:法能量传递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了四个具体法定休假日,休假长度则由国务院规定。拼凑休假目的之一,利用“黄金周”激发消费者潜力。“反对调休的声音,不能装作听不到”,其原因多数与体制相关。“放假制度更贴民意”,则可通过地方性法规解决。
拼凑休假日的目的之一,利用“黄金周”激发消费者潜力

拼凑休假日的目的之一:黄金周

一、休假日的性质

在大陆,休假日规定在《劳动法》中,据此,休假日的性质是劳动者的权利之一。《劳动法》之所以不规定休假日的长度,其原因是随着大陆经济的不断进步,休假日可以逐步延长,如,当前四个休假日共计时长11天,将来国务院规定可规定更长的时间。

《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五)项还授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休假节日,据此,大陆劳动者的休假日是“开放型”的,如,《教师法》将寒暑假规定为教师的休假日等。其中,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其他休假节日则可以补充“民意”,如,“疲惫假”等。

休假长度也与公共秩序、市场经营主体等利益相关联。前者如,休假时间过长可能影响国家机关办公,后者如,休假时间过长增加经营成本。基于前述等因素考虑,应当认为目前四个休假日共计时长11天是合适的。

二、设立“黄金周”考量的因素

几乎每个“黄金周”后,国家机关部门发布相关统计数据,据此,设立黄金周主要考量的因素是带动消费,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其中,增加的部分主要是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以及餐饮业等。

“黄金周”计划不圆满之处在于:黄金周利用了劳动者的休假时间,并拼凑休假日,旅游归来的劳动者还需通过加班等形式填补已休的工作日。据此,多数公众认为黄金周不是放假,而是“假放”。生活、工作节奏被打乱,多数人感觉身心俱疲。

“黄金周”计划受到干扰之处在于:房地产等价格不断攀升,多数黄金周旅游人并不是普通劳动者。普通劳动者与旅游人之间产生了抵牾,或者矛盾势力影响服务业的质量,据此,黄金周也被称为“投诉周”。

拼凑休假日的目的之一,利用“黄金周”激发消费者潜力

设立“黄金周”考量的因素

三、休假制度“不贴民意”的原因

在大陆,休假制度由《劳动法》规定,但休假时长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部门确定。根据相关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部门的组成人员的确定由权力机关决定。例如,《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五)规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宪法》之所以如此规定,其原因是国务院及其部门的性质是行政机关,而行政事务具有复杂性,或者易变性。据此,包括休假在内的不少决策不一定要“贴民意”,如,休假制度还涉及公共利益等。

“地方组织法”制定的休假等制度可能“贴民意”。例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须以地方权力机关选举产生。此谓“全过程的民主”。

拼凑休假日的目的之一,利用“黄金周”激发消费者潜力

休假制度“不贴民意”的原因

就休假制度而言,《劳动法》第四十条第(五)项已授权地方性法规规定其他休假节日。据此,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规定诸如“疲惫假”“调休假”等休假日,但地方性法规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如,征集民意应当包括经营者的意见等。其中,经营者也不一定反对,如,服务业可能支持。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