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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这场听证会,年逾六旬矫正对象被批准经常性多地外出

作者:上海法治报

“我认罪认罚,我个人怎样都无所谓,但不能因为我个人的错误影响公司发展,让那些跟随我近20年的老员工寒心……”年逾六旬的社区矫正对象林某(化名)说到动情处,眼眶中隐隐有些湿润。

林某所在公司目前正在与境外企业、外省企业洽谈合作项目,其公司在业内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曾多次荣获市、区文明单位称号,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和发展前景。其作为法定代表人,涉及重要业务洽谈和合同商签等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需经常性外出前往外省三地洽谈合同、对接业务、协调工作。但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能经常性外出,可能对公司发展、合同履行等造成不利影响,故申请经常性多地外出活动。

杨浦这场听证会,年逾六旬矫正对象被批准经常性多地外出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杨浦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中引入包容审慎原则,联合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多地外出审批事项听证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华敏、区司法局副局长何天玲以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社区矫正中心选派民警、司法所专职干部、矫正社工等10余人参加听证。

杨浦这场听证会,年逾六旬矫正对象被批准经常性多地外出

听证会上,林某就外出事由、行程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陈述。矫正小组就对象日常表现以及申请经常性外出的必要性进行补充说明。参加听证会人员就对象矫正表现、外出事由、行程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等相关情况进行询问。

杨浦这场听证会,年逾六旬矫正对象被批准经常性多地外出

参加听证人员结合《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各抒己见。经合议,一致认为林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条件,且林某自入矫以来始终遵规守纪、服从监管,此前申请外出活动期间均能规范手续,按时销假,故建议司法局批准林某的经常性多地外出活动申请。

杨浦这场听证会,年逾六旬矫正对象被批准经常性多地外出
杨浦这场听证会,年逾六旬矫正对象被批准经常性多地外出

杨浦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综合听证意见后,决定同意林某的经常性多地外出申请。林某在仔细阅读《杨浦区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管理规定告知书》后,在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表示在批准外出期间,将会严格遵守相关外出监督管理规定,也会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时刻牢记遵纪守法,继续带领公司做出业绩,让员工安心、客户放心,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今年以来,杨浦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已先后召开外出审批事项听证会5场,围绕具体个案开展探索,将日常监管教育内容融入听证过程,切实推动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包容审查+审慎监管为原则,为因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多地外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申请回户籍地准备身后事、新入矫对象申请工作日至外省通勤等实际工作和生活需要提供便利。

二是以事前核查+事中监管为抓手,详细核查掌握矫正对象真实需求,及时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矫正对象擅自外出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外出期间发生违法犯罪及脱管事件。

三是以检司协作+检察监督为保障,主动邀请检察院全程开展检察监督,与区检察院会签《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事项听证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来源 |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