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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后,法国妄图恢复其在印支半岛的殖民统治,很快便组织了殖民地军队进入越南、柬埔寨等地。为了快速解决越盟武装力量,法军根据自家在二战中的经验建立了装甲部队,以为可以横扫印支半岛。只是他们低估了当地恶劣的地理环境,那些在欧洲平原上纵横驰骋的装甲车辆,很容易就陷入到水田、河滩和沼泽的泥淖中,进退两难。为此,一线作战人员强烈要求装备具备两栖作战能力的装甲车辆,法国针对这种需求,很快研制出了CA11型水陆坦克。
由于到处都是水田、池塘,导致法军的装甲部队只能沿着田埂开进,机动能力遭到严重限制
机库开出的铁乌龟
1949年1月18日,法国陆军司令部提正式提出研发一种新型轻型水陆坦克,这种水陆坦克不仅可以被用于法属印度支那地区,还可以被用于包括法属西非殖民地以及法属圭亚那等适宜这一装备运作的法国殖民地。根据法国陆军司令部的要求,该坦克战斗全重不得超过11吨,并且具有较好的全地形通过能力,为了发扬火力,该坦克还应安装有一个容纳75毫米榴弹炮的炮塔。
新水陆坦克的招标发出之后,法国国内多个兵工厂和装备制造商都行动起来,CA11就是瓦赞公司研制的一款产品。
整个CA11项目的进展速度非常快,研发团队在完成了水陆坦克的总体设计后制作完成了一个缩比例模型,经过评估后认为其基本设计足以满足法国陆军的需求,之后法国陆军下达了一辆低碳钢制原型车的订单,原型车在1952年完成生产,并于1953年3月20日在萨托利向法国陆军进行了展示。
CA11型水陆坦克侧视绘图
法兰西风格设计
和法国在战后初期推出的不少装甲车辆一样,CA11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二战时期各国装甲车辆的设计,很多地方甚至干脆采取了“拿来主义”,而且该车在设计阶段就对标了美制LVT系列两栖装甲车,因此在该车的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浓厚的美式装甲车辆风格。
虽然CA11确实只是一辆战斗全重为12.5吨(稍稍超出了法国陆军的要求)的轻型坦克,但其尺寸却一点也不“轻型”,车体全长达到了5.81米,车体宽度为3.05米,车体高度则为2.66米,已经达到了二战时期中型坦克的水准,不过这也体现出了该车为了追求浮渡能力而形成的“薄皮大馅”的特点。由于该车追求航渡性能而刻意压降了战斗全重,因此该车的装甲防护非常薄弱,仅仅可以防护轻武器直射。
由于虽然法国在二战期间并未获得LVT系列两栖装甲车,但也设法参考了其设计,因此CA11与LVT系列(尤其是LVT-4)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包括船型车体造型以及划水履带等。不过法国人在设计过程中也为该车加入了一些法式元素,例如其悬挂系统设计就非常容易让人联想到在二战初期令德军望而生畏的夏尔B1系列重型坦克,在悬挂系统的底部排列有6个大尺寸负重轮,而在负重轮上方则有3个浮箱,能为坦克提供一定的额外浮力。
为该车提供动力的是一台8缸10.857升排量的300马力发动机,使得全车的功重比达到了24马力/吨,从而具有不俗的机动性能。该车的最大公路速度为54千米/小时,水上速度为12千米/小时。由于该车并没有喷水推进装置,因此该车在水上航行时完全通过履带划水获得前进动力。
保留至今的一张CA11的斜向视图,可以看出该车车体设计非常类似LVT系列两栖装甲车
由于CA11的设计任务为支援步兵而非与敌方装甲车辆交战,因此该车的主炮选择了SA 45型75毫米榴弹炮。该炮早期为“潘哈德”178B而设计,不过后者最终并未安装。虽然诞生时间较晚,但SA45从本质上看依然是著名的M1897型75毫米野战炮的“缩水”版。由于身管被截短,因此其炮口初速较M1897下降了15米/秒,不过在使用M1897的配用弹药(SA45可与M1897通用弹药)时,威力依然可观。考虑到当时法军中保有的75毫米炮弹为数不少,使用这种“落后”火炮的原因也就不言自明了。
除了主炮之外,炮塔内还安装有1挺MAC31型7.5毫米机枪作为并列机枪。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车的炮塔并非由瓦赞公司研发,而是出自另一个法国军工“名企”——萨基姆公司。炮塔为焊接结构的双人炮塔,车长位于炮塔左侧而炮长则位于炮塔右侧。为了让车长获得全向视角,炮塔左侧设有一个车长指挥塔,并且沿指挥塔布置有多个(据推测为8个)潜望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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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不如买
整体上看,CA11坦克的设计虽然缺乏亮点,但也算得上中规中矩,由于大量采用成熟技术和设计,因此有效地控制了研发难度。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那就是——该车出现的实在太晚了。驻越法军根本“等不及”该车投入生产就提出从美国引进装备比M29C更强大的LVT系列两栖装甲车,经过与美国方面的谈判,第一批LVT在1950年到货(甚至早于CA11原型车生产),虽然瓦赞公司方面和法国陆军中一部分人认为CA11可以在美国方面拒绝提供装有75毫米榴弹炮的LVT(A)-4(A为Army一词缩写,意为美国陆军自用型)时填补这一空缺,但随着美国方面同意提供后,这一理由也失去了意义。
法军等不及CA11两栖坦克研制出来,就从美国引进了LVT系列两栖装甲车
事实上,到1953年时,法军在越南乃至整个法属印度支那地区的战争已经完全没有胜利的可能,为了这一场已经耗资巨大但注定失败的战争继续花巨资研发生产一种“白象”武器对战后初期的法国来说实在是难以承受,而美军由于处理战时剩余物资和换装新装备等原因,对保有的LVT系列两栖装甲车采取了近乎“甩卖”的定价,在权衡利弊后,法军最终选择了继续引进LVT系列两栖装甲车。成也美国,败也美国,CA11的命运也就在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顺带一提,在LVT系列两栖装甲车被送往法属印度支那战场后,法军官兵认为该车虽然较M29C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火力和装甲防护仍然不足,因此进行了一系列战场改造,而法国国内兵工厂也提出了一系列升级改造方案,极大地提高了LVT系列两栖装甲车的作战效能。即使在法属印度支那地区的战事以法军撤出而告终后,剩余的LVT系列两栖装甲车依然在法军中服役,直到1970年才全部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