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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环境 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苏牧 张明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中国人民银行4月7日宣布,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旨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经过多年发展,大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仍面临部分挑战。

一、特色措施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环境

(一)建设高质量平台,提升企业培育水平。近年来,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不断增长、服务不断扩容、类型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升,为营造大陆创新创业良好生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了重要支撑。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垂直化、专业化、数字化、网络化转型升级趋势明显。比如,湖北省作为大陆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诞生地,在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方面积极探索,包括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形成专业领域垂直门类的行业孵化器、以知识管理为中心通过精准滴灌式服务打造学习型孵化器、通过数字化系统工具提升孵化器服务效率、拓宽孵化载体服务边界转向“孵化器+”模式。另一方面,孵化平台体系涵盖各个行业和领域,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地、资金支持等全方位孵化服务。比如,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按照“一廊统筹、多点支撑、多链融合”的思路,建设以曹娥江科创走廊为牵引的高能级科创平台区域创新体系。

(二)突出科创属性,集聚创新要素。资金要素方面,不断完善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比如,上海市着力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特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立足“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战略目标,专注打造中国硬核科技。截至2024年1月底,全国共有567家企业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成交金额达468.53亿元,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要素方面,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管理升级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比如,绍兴市上虞区坚持“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并举,全区现有各类人才25.4万人,每年新增大学生超2万人,人才竞争力指数位居全市第一。

(三)服务体系完备,构建良好创新生态。

在提供创新要素、硬件设施、办公场地等基础上,地方政府积极完善覆盖多主体、全环节的创新创业生态链,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一方面,持续健全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比如,上交所立足“一大、二硬、三多、四精”管理理念,支持大盘蓝筹、硬科技企业、多品种服务、精准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增强服务科技创新合力,并针对拟申报上交所科创板的企业,协同地方政府开办“高质量申报辅导班”,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准备。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孵化平台建设。比如,绍兴市上虞区着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联动创业创新生态,整合技术、资金、人才、政策、环境、服务等要素,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并购引导基金、10亿元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以及人才、科创基金,累计建成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24家(含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小微企业园和基金投资项目产业园35个。

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环境还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作为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推动者,仍面临较多挑战。

(一)资金获取难度增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取资金支持的难度不断加大,“融资难”现象依然存在,创新活力难以释放。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有限。政府财政资金总体规模有限、获取难度较大,部分政府扶持资金批准快、落地较慢,难以满足多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二是商业银行贷款获取难度较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传统银行信贷所需要的抵押、质押品,商业银行“惜贷”特点明显。三是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有待拓宽。主板和中小板上市门槛高,创业板对企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方面要求严格,而多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处于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早期阶段,市场份额和盈利状况不稳定,不具备上市条件。四是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力度偏低。多数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小、资本来源单一、发展程度有限,加之资本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无法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融资支持。

(二)人才活力有待激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往往面临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人才留用难、人才流动性大、难以形成长久稳定的雇用关系,这是影响其提高创新能力和活力的主要因素。一是政府现有的人才引进政策对学历学位要求较为严格,会筛掉部分有技术但缺学历的人才,不利于人才引进。二是企业缺乏高层次人才的获取渠道和可快速有效匹配人才的服务平台,在吸引人才集聚方面存在“孤岛现象”。三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人才的激励方式较为单一、激励力度难以和大企业相比,人才缺少具体的职业发展目标,工作积极性、归属感、成就感不强,人才流失较为普遍。

(三)创新创业依然存在隐形门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门槛、高风险等特点,给企业发展带来挑战。一是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研发支持体系尚不完善,项目数量少、申报要求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得项目难度较大。二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制度机制尚不完善,企业申请使用设备难度大、费用高、周期长,高校和科研院所共享意愿低、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集群效应尚未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较为独立,缺乏抱团发展意识,集群效应、规模效应尚未形成。一是行业发展缺乏相关牵头部门或协会,呈现多、零、散的特点,上下游企业结合不紧密,未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行业自身缺乏明确的发展规划。二是行业内良好竞争环境尚未形成,大企业通过规则制定和资本围猎等方式垄断资源,对中小微企业形成竞争壁垒。三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部分中小微企业为获取合作机会,不得不将自身开发的知识产权让渡给合作单位。

(五)信息获取渠道相对有限。相比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取信息不足、滞后,特别是国际交流渠道不畅,难以达成贸易关系。一是企业自身资源有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参与政策宣介、大型展会、行业协会活动等程度有限,无法充分获取国内外科技前沿信息和科技资源,缺少合作机会。二是缺少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企业需结合自身业务情况,梳理涉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内容,特别是部分涉及领域比较具体,给企业获取信息增加了难度。三是伴随着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华战略转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国际交流也遭遇相关国家打压限制,部分国外科技人才担心合作对象存在风险,合作态度相对消极。

三、多措并举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激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建议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做好政府信息披露、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一)做好科技金融文章,将更多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政府工作报告》对经济金融工作作出进一步战略部署,提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优化融资增信、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等配套措施,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资金、贷款担保、税收减免和补贴等政策,鼓励银行围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融资创新,提供更加灵活的贷款方案。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企业集群融资、商业信贷融资等多种融资形式,提升融资便利度。探索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孵化器、天使投资网络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资和孵化支持。

(二)调整完善政策举措,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和公共服务资源。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建议以产业集群和产业带为载体,政府给予资金补贴、技术扶持等,引导建立行业通用技术平台和各类数字化基础设施。鼓励平台企业降低流量场景成本、数字化工具的使用门槛,给小微商户让利,构建互利多赢、开放包容的服务生态。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结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定向推送政策信息。

(三)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助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交流。《政府工作报告》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主要工作之一,并提出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在此背景下,结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当前发展困境,需要积极组建区域、双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交流对话平台,提高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参与研发合作,促进技术交流与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交流中介机构发展,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结合实际诉求,精准匹配和对接国内外创新资源。

(苏牧、张明喜分别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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