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废气排气筒(烟囱)介绍

作者:朴华科技环保

(1)排气筒高度要求

1、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5m以上。(具体根据环评确定)。

2、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废气排气筒(烟囱)介绍

(2)采样口

1、排放口设置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2、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3、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前6后3)。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着重检查设置采样孔的位置及距离。

废气排气筒(烟囱)介绍

(3)采样平台

1、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2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2、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当平台设置离地面高度<2m时,可使用固定式钢直梯到达采样平台;当平台设置离地面高度≥2m时,应建设通往平台的斜梯/Z字梯/旋梯,梯段宽度应不小于0.8m,爬梯的角度应不大于45度。

废气排气筒(烟囱)介绍

(4)废气排气筒(烟囱)规范化整治

1.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如国家和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不得新建排气筒(烟囱)。

2.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气筒(烟囱)(不论其是否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合并成一个排气筒(烟囱)。

3.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气筒(烟囱)高度应符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对排放废气进行进一步处理,或对排气筒(烟囱)实施整治。

4.对有破损、漏风的排气筒(烟囱)必须及时修复。

5.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凡有条件的,均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改为有组织排放。新扩改项目,原则上不得设置无组织排放的设施。

6.排气筒(烟囱)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

7.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和《污染源统一监测分析方法(废气部分)》([82]城环监字第66号)的规定设置。

废气排气筒(烟囱)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