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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范晶伟: 低利率时代的红利投资

鹏华基金范晶伟: 低利率时代的红利投资

过去两年红利指数大幅跑赢其他宽基指数,红利资产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未来红利方向是否仍有机会,主动权益投资又可以如何超越中证红利指数?今天我们邀请到鹏华基金稳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范晶伟,从当前宏观环境、历史经验以及投资逻辑与方法等方面,为大家厘清红利投资的核心逻辑。

鹏华基金范晶伟: 低利率时代的红利投资

“三低”宏观环境新趋势

过去两年,无论债券投资还是股票投资都遇到了很大挑战。

从债券市场来看,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2.5%一直是支撑位,无论是2008年金融危机,2015-2016年产能过剩,还是2020年新冠疫情,最终都是逆周期政策发力,逆转利率走势。但2024年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基本上已击穿2.5%的支撑位,目前在2.3%的位置,交易进入无人区。

从股票市场来看,股票收益差的两倍标准差一直以来是分析股债性价比的重要指标,但自去年起该指标开始出现失效。探究其背后原因,我们认为,随着经济体量增加,经济潜在增速下滑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上层政策考量期从GDP目标转向淡化经济总量、调整经济结构、追求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思路下,防风险和调结构成为重中之重。在这样一个政策环境下,我们相信整体强刺激政策的概率在降低,经济和行业的周期性会显著弱化。

与此同时,当前我们处于房地产下行周期中,如果没有逆周期政策的调整,依靠制造业很难把周期托起来。所以,历史数据显示中国的库存周期就是房地产周期。如果未来几年中国处于转型期,进入去杠杆阶段,库存周期会明显弱化,同时居民和企业主动加杠杆动力较弱,而中央也在严肃财政纪律、严控地方债务,我们相信经济可能长期处在低增长且缺乏弹性的阶段,周期性将显著弱化。

鹏华基金范晶伟: 低利率时代的红利投资

红利投资正当时

这引发了我们的思考——如果未来处在低利率、低增长、低通胀的“三低”宏观环境下,投资策略需要发生哪些变化?

不妨参考日本的历史经验,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经济增速开始下滑,居民进入漫长的去杠杆阶段,由于有效需求不足,整个物价也非常低迷,利率开启了牛市走势。而90年代后,日本因为经济增速换档、流动性陷阱和资产价格泡沫等一系列问题,股市风险偏好明显转移到了注重ROE、现金流以及股息率较高的股票上。所以,90年代到2012年,日本高股息指数长期占优。

反观国内,如果将时间维度拉长,国内红利指数即便在经济高速增长期也展现出了较好的复利回报,从2005年开始计算,中证红利回报远远跑赢中长期纯债指数。因此,红利投资并不是这个时代独有的投资理念,只是近两年的业绩表现优异,被市场放大了优势。

另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是经历过去三年的连续跑赢,红利指数当前是否泡沫化?目前红利静态股息率以及与10年国债的比价仍然处在历史最高位置,因此我们认为整体并未出现泡沫化。

鹏华基金范晶伟: 低利率时代的红利投资

引入动态股息率,红利投资再升级

实际上,以静态股息率为标准构造红利策略,会面临两个问题:其一,股息率高不代表就是愿意分红,可能单纯就是因为估值便宜;其二,过去的高股息并不代表未来也能持续。所以,选择高股息需要规避两个“陷阱”:1)低估值陷阱(估值低,分红率也低);2)周期性陷阱(盈利/现金流高波动导致股息也呈周期性波动)。比如,传统红利指数在强周期行业(煤炭,钢铁,地产)配置比例维持在30%左右,周期下行会带来盈利和估值的系统性回调,带来的损失远非股息率能弥补。

所以,我们在进行股息率投资时,会考虑两方面因素。第一,静态股息率水平能够稳定获取股息,这和一些行业和公司独特的商业模式相关,具有一定周期免疫性,同时估值、盈利和分红具有稳定性。

第二,引入动态股息率的概念,因为市场上部分公司当前静态股息率并不高,但后续经历大周期后,格局会慢慢稳定,定价会渐渐地从成长向股息率切换。整体来看,A股整体股利支付率相对偏低,分红连续性和红利增长维度还存在较大差距。因为虽然国内经济降速,但整体仍是一个成长经济体,上市公司的增长主要用来投资扩张,分红意愿和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异。同时,去年开始监管层也在指导上市公司持续分红以及提高分红比率。未来随着经济降速以及资本开支下降,A股的分红持续性和增长率都将迎来较大空间。因此,根据动态股息率挑选出来的标的不仅能够贡献稳态的股息率收益,还能够贡献估值提升的收益。

基于以上的分析与思考,我们重新布局了鹏华弘益这只产品 ,定位于红利增强与周期免疫的投资策略,精选估值、盈利、分红稳定的行业和个股。欢迎对红利投资感兴趣的朋友多多关注!

风险提示如下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中基金,产品主要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与标的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产品采用绝对收益策略且采用绝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管理人中管理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两个及以上资产单元,委托两个及以上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则投资该产品需承担委托投资顾问方式带来的特定风险,例如投资顾问不按照约定提供投资建议的风险,投资顾问不再符合聘请条件需要变更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型基金,产品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则需承担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如果您购买的指数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可实施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即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以期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但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需承担上述指数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外,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6.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加剧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地开市香港休市时,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的特定风险。7.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封闭运作一段期间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且在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内不上市交易,则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转换转出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风险揭示”等章节,确认了解基金运作方式引起的流动性约束。8.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如连续若干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9.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暂停运作条款,即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基金运作,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则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直至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与“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暂停运作的特定风险。10.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发起式基金,则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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