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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
大家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开车出门办事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
结果
却被“私人订制”了
这不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有人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
究竟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
▼▼▼
01商家霸占多个公共停车位
在未阻挡其门店的车位停车
却遭到商家的强行驱赶
说该车位均为门店专用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回复:
经调查,霸占公共停车位问题属实,执法人员与该店负责人取得联系,对其私自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不得私自占用,不得阻挠其他市民停放车辆,该店负责人表示会积极进行整改。
下一步,南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将继续加强该区域的巡查整治力度,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02公共车位仓库店主却不让停
公共区域画线车位非私人车位
且是空闲无人停车
店铺仓库店主不让停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赣州市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 回复:
一、调查情况
2024年4月8日,东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摩托车大市场内,经调查:摩托车大市场内仓库处是白云村集体土地,为村民自建房,该处已施划停车位,供周边人员停车使用,该处未发现商家用“老头乐”霸占停车位。
二、处理情况
大队工作人员已告知摩托车市场内商家不得霸占公共停车位,若对停车位的设置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不得私自驱赶停车人员,商家表示愿意遵守。后续,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和劝导力度。
03停车位被私占的问题
车开出去用二轮车占据位置
被占成私家停车位
导致周边居民停车困难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回复:
经了解,该网友反映的为绵水路与金二路交叉口的东北角,日常人车流量较大,确实存在二轮车占用小车车位停放等问题。
目前,大队已经告知沿线商家及住户要齐抓共管,自觉将车辆停放于相应位置,大队也将不间断加强对该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对教育后仍不整改的进行拖移处罚,严厉打击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确保公共设施最大公用化,方便于民。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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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红客户端
见习编辑:沈艳婷 编校:宋亚丽
值班主任:明心武 刘航
编审:肖瑞华 陈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