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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入狱12年

作者:南方周末
无法入狱12年

2024年3月26日,“三类罪犯”王广平(右一)在上海医疗机构化疗。(受访者供图)

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他本不该有这样的“自由”。

2024年2月29日下午,上海市宝山区距市中心约30公里处的一间出租屋里,王广平拉开冰箱门,抽屉里是一包一包的药和针剂。从2023年12月中旬起,王广平就一直待在上海求医。龙年春节,他和妻子也是在出租屋里过的。

王广平是一名罪犯,因患多种疾病,只能在警察的看管下常年在外接受治疗。每隔几天,警察就会上门“看看他”。

获刑12年来,他从未进过监狱。

2012年7月,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判处王广平有期徒刑12年。同年11月,营口中院二审改判,刑期缩减至10年。

一审宣判后,疾病缠身的王广平被监狱拒收。判决生效后前三年,鲅鱼圈区法院每年都向其下发一份“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允许他保外就医。

事情在2016年发生逆转。法院这次认为,王广平虽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医院没有明确其“短期内有生命危险”,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决定收监。此后,王广平多次被收进看守所,因为病情,又多次被送回医院。

按照终审判决,王广平本该于2022年刑满释放。但在这一年,鲅鱼圈区法院又下裁定,认为王广平长期患病,不能收押,并将其刑期更正为至2028年。

无法入狱,也无法监外执行,刑期还被“延长”。

时至今日,一个无法明确是否有生命危险的“证明难题”横在所有人面前,背后是无法离开医院的犯人、不愿接收的监狱和看守所、不能出具相关结论的机构。

暂不收押

62岁的王广平是典型的东北人,高个子、大骨架。第一次见面,很难看出他是个久病缠身的人。但细看还是有些与众不同:光头、右臂上的针管,说话时犹如手拉风箱般的尾音,以及行走时虚浮的左脚。这些表现分别指向的病症是口腔癌、肺栓塞和右侧颈动脉栓塞。

从潜藏在身体里的改变,到诊断书上的几行判断,再到对医院的依赖,过去二十年里,这些于王广平来说只是日常。被判刑前,他已有多年病史。

一审过程中,鲅鱼圈区法院查明,王广平自1981年起开始经商,先后在营口投资兴建解放矿产品加工厂、解放轻烧粉厂、同兴净化厂等多家工厂。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曾与王广平合开公司的台湾人黄茂森回忆,2001年,在营口市台办、大石桥市(营口代管的县级市)政府办及大石桥市外经委的劝说下,他与王广平共同出资5365万成立了一家矿业合资企业——营口同兴矿业有限公司。

合资企业开办两年后,2003年,王广平就查出了肺栓塞。

2010年6月2日,全国公安机关“严打整治行动”开始前夕,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王广平被大石桥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间,王广平到原沈阳军区总医院治疗肺栓塞,此次住院共26天。医院诊断认为,除肺栓塞外,王广平还患有低氧血症、高血压病、肝功能损害等疾病。

多年后,鲅鱼圈区法院在作出的刑事裁定书中提到,前述监视居住执行后,2011年2月,法院决定对王广平再执行半年的监视居住,且未指定居所,“但公安机关按指定居所监视执行”。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日折抵刑期一日。不过,无论是鲅鱼圈区法院还是营口中院,均未在判决书中提到刑期折抵问题。

2012年11月27日,营口中院二审作出判决,撤销一审鲅鱼圈区法院刑事判决中有关逃税罪的定罪、刑罚部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挪用资金罪六项罪名,判处王广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3月,鲅鱼圈区法院决定对王广平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决定书中,鲅鱼圈区法院介绍,前述判决送达生效后,法院立即与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看守所联系羁押王广平,但“因被告人王广平患有严重疾病,仍在沈阳军区总院住院治疗”,看守所出具了暂不收押通知书。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部分出院单显示,2012至2019年间,由于“间歇胸闷、气短”或“血糖增高”等原因,王广平曾多次在原沈阳军区总医院连续住院,单次住院时间平均在一个月以上。其间,王广平还确诊了慢性支气管炎、动脉硬化、冠心病等疾病。

证明的难题

王广平连续3年获得监外执行资格后,2016年10月18日,鲅鱼圈区法院作出了撤销监外执行决定书。同日,法院还向执行机关大石桥市公安局下发了收监执行决定书、逮捕决定书。

前后转变并非无端。决定书中,鲅鱼圈区法院给出明确解释:2014年12月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原国家卫计委联合制定并实施《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依据这一规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被判刑的王广平,虽经营口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并没有“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合法有效证明,需要被重新执行收监。

政策调整与当时轰轰烈烈的“保外就医全国复查”不无关系。

《南方周末》此前曾报道,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环节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曾被中央领导严厉批评。而在当时,有钱有权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是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重灾区。多位政法人士曾介绍,当年上半年,中纪委、原监察部成立了11个检查组,对22个省份进行专项检查,还有中纪委领导直接过问收监执行情况。

2014年8月,成都市检察院监所局在公开信息中提到,对38名保外就医罪犯进行审查后发现,有5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23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故对以上28名罪犯逐一作出收监建议。

从2014年起,王广平遇到的证明难题就存在了。

王广平的妻子孟素坤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大石桥市公安局曾派出一名干警,多次到丈夫住院的原沈阳军区总医院执行监管任务。来往短信记录显示,这名干警后将一份《对王广平无法执行收监决定的函》送至鲅鱼圈区法院。

一份介绍罪犯王广平收监执行情况的材料中,大石桥市公安局提到,2017年12月20日,局里曾对王广平执行过一次收监,因其患病并连续住院未能执行。事后,在营口市检察院、大石桥市检察院多次下发检察建议,鲅鱼圈区法院派人督办的背景下,大石桥市公安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王广平收押问题,后多次对其进行收押,但王广平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看守所拒收,收押不了了之。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2021年9月18日,鲅鱼圈区法院再次下发收监执行决定,称王广平到那时还未被收监执行,但上级要求,“三类罪犯”没有“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诊断证明的,立即收监执行。不到一周,9月24日,王广平被送进大石桥市看守所。

病历显示,进入看守所当晚,王广平因“胸痛伴呼吸困难”,被紧急送往大石桥市中心医院,次日转往上级医院。大石桥市公安局还提到,9月28日,看守所向公安局提出建议,允许王广平出所治疗,王广平后又被送回大石桥市中心医院住院。

难以出具的诊断

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发现,自2014年暂予监外执行政策调整开始,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三类罪犯”申请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后,法院如何认定“短期内有无生命危险”,全国上下缺少统一且公开的标准。

2016年,“三类罪犯”张某申请监外执行时,南京市中级法院认为,张某虽经诊断患有高血压(极高危)、Ⅱ型糖尿病、脑慢性缺氧性脑病(脑梗可能),但“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拒绝其申请。

2017年,面对另一名被诊断为高血压病Ⅱ级、脑梗塞、冠心病的“三类罪犯”,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也以“生命体征稳定,短期内生命危险可能性小”为由,不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但2018年,河南一“三类罪犯”刘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则获批准。河南省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为刘某出具了一份鉴定报告,确认其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相关规定。随后,河南省南阳市中院司法技术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为“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可能”。经过立案、上网公示、征求检察院意见,以及召开法院听证会等程序,刘某获得了一年的监外执行期。

但对王广平的处理,没有经过这些流程。

2022年8月24日,原定刑期即将结束前,鲅鱼圈区法院再次下发裁定书,称王广平因病长期未被收监,仅认定其在2012至2015年间获得了监外执行资格,可被计入执行刑期,结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折抵的刑期,法院认定,10年来,王广平可折抵的刑期共三年六个月,故将其刑期更正为,2021年9月25日至2028年3月24日。

长期关注执行领域权力滥用问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认为,对“三类罪犯”适当从严是有其必要性,“执行领域的滥权问题很严重,对这些最有可能花钱收买相关人员,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政策上有必要收紧。”。

实际上,在鲅鱼圈区法院决定更正刑期的前一天, 2022年8月23日,该院审委会曾就王广平暂予监外执行一事,开会讨论,结果为:鲅鱼圈区法院2015年为其发放的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不是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的。

真正导致法院无法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的直接原因在于,没有医院愿意为其出具“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诊断,并且这一问题并未因刑期延长得到解决。

2023年6月下发的《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中,鲅鱼圈区法院提到,继2016年5月营口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在鉴定意见中仅提及,王广平所患疾病符合《罪犯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后,2023年5月30日,受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沈阳市七三九医院也对王广平的病情作出过一次诊断,认为其患有高血压Ⅲ级、双颈动脉硬化、颈动脉狭窄、Ⅱ型糖尿病、冠心病等6种疾病,但“医院不给出具‘短期内是否有生命危险’的诊断”。

法院称,后来营口中院技术处又在省政府指定名册内多方沟通,仍未找到受理此类案件的机构。经过鲅鱼圈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不予王广平暂予监外执行。

但随着时间的拉长,王广平的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2023年12月初,在北部战区总医院住院治疗时,王广平收到了新的诊断:他的右侧舌根占位出现病变。

“当时沈阳那边说是治不了,说上海的口腔科最权威,完事我们就奔这儿来了。”王广平说,2023年12月15日,从上一家医院出院3天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他和家属收到了超声波检查报告,诊断结果是他得了口腔癌。

“顾虑”

既不能被收监,也不被允许监外执行,很长一段时间里,王广平是受到“特殊待遇”的人。

孟素坤记得,2016年法院第一次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隔一两个月,社区矫正所、司法局等单位才会派警察去一次医院,抽查病历并确认人没有离开。但自2021年9月王广平多次被看守所拒收后,大石桥市公安局派出了3个警察,“每过十天八天”就轮流去医院看一眼。

“2023年疫情放开以后,3个警察就天天轮班了,10月份还偷偷给他戴了快一个月的脚镣,怕让医院发现,完事还给被子蒙在脚上。”孟素坤说。

孟素坤的说法得到了佐证。在相关证明材料中,大石桥公安局写明,自2021年10月18日,该局决定将王广平转至北部战区总医院住院治疗,由公安局“指定相关人员对其监管”。

2023年底,王广平出省治疗后,其中一名长期参与监管的民警刘合义也陪其到了上海,春节假期过后,刘合义已经从辽宁返回。

就政法机关而言,长期派警察看管,也耗费了人力、物力。2024年3月23日,刘合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自己算是长期公费出差,更多情况不便介绍。

对于如王广平这样身患重病、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看守所或监狱拒收后,他们应该何去何从?

2024年2月18日、3月25日,南方周末记者先后联系了鲅鱼圈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金梅和副院长张强,两人均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如要进一步了解情况,需联系法院政治处。截至发稿,南方周末记者尚未接到鲅鱼圈区法院政治处的回应。

陈永生认为,单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罪犯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原则上监狱和看守所还是应该收监执行,不过出于对罪犯生命危险和执行成本的考量,实践中确实存在顾虑。

“可能罪犯的病情没有那么严重,但是监狱和看守所都害怕人死了。”一位中部监狱系统领导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他所在的监狱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况,“一般需要法院或者公安局去协调监狱的上级主管单位,走程序的话,也可以去找检察院,如果真的必须要送到监狱,法院肯定是有办法的”。

陈永生解释,对于监狱和看守所来说,一旦有人因病在内部死亡,一般都会推定看管单位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证明责任,“而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导致他们对患慢性病也没有达到取保候审或者监外执行程度的罪犯持抵触态度”。

据陈永生观察,自2014年政策变动后,相关部门迟迟未出台进一步的配套机制,“如果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国家方面还需要提供资金、设备,甚至医疗方面的支持,对于类似的情况出现后,法院如何联系政法委、监狱等部门也要做出明确规定”。

目前,王广平仍在上海接受放、化疗治疗,医院认为他目前生活尚能自理,但因风险较高,原定于3月初进行的手术已暂停。

南方周末记者 蒋敏玉

责编 钱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