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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电摩”整治,郯城在行动!

作者:郯城融媒

您或许见过这样的画面一个穿着校服的孩子骑着电动摩托车从你身旁呼啸而过后面还载着几个“小童鞋”超速、载人、闯红灯、翘车头······这些违法行为正发生在未满16岁的孩子身上

近日为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郯城县多部门联合开展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治理整顿行动

校园周边“电摩”整治,郯城在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停放在校园周边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有改装行为的“电摩”进行暂扣拖移,告知车辆所有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校园周边“电摩”整治,郯城在行动!
校园周边“电摩”整治,郯城在行动!

其中,对涉及学生“电摩”的一律抄告学校,由学校通知监护人前来处理,并责令其严加管教,坚决杜绝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驾驶“电摩”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记者:诸葛明明)

相关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酿成事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电动摩托车更是不能骑上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同时应取得相应的驾照。

温馨提示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校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无证驾车存巨大安全隐患。广大家长要把孩子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过度宠溺孩子,为他们购置电摩作为上学的交通工具。要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守法出行,安全出行。

校园周边“电摩”整治,郯城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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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551期/总第5623期
      
本期编辑:刘 珍
      

责任编辑:杜志武 尹丽娜

初审:郑 义

终审:沈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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