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作者:墨忆史谈

宋初统一后,边区部族众多,情况各异。基于不同的边区界限和边防形势,宋廷对周边区域及所属民户进行了不同于其他朝代的层次划分,如省地省民、熟户、生户、羁縻州县等,以此作为采取不同政策或边事问题处理策略的基础和依据。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省地”划分的适用范围

在古代中国,“省”原为中央官署之称。一般认为,自元代开始在各路设置“行省”之后,“省”便成为地方行政区划的习称,是区域地理概念。其实,早在宋代,已将“省”作为区域地理概念使用,即 “省地”的划分。

虽然其中或有人文地理概念的成分,但显然也是以地域范围为基础。 在北宋建立之前,“省”作为朝廷、官府之义的使用已比较常见。如后周广顺三年(953年)诏:“应有客户元佃系省庄田、桑土、舍宇,便赐逐户,充为永业。”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这里的“系省”,即为朝廷、官府所属。宋代对官田、官钱之类,也常称“省田”、“省钱”。省地则是特有的区域地理划分概念,指的是宋王朝稳定管辖的州县属地,也就是正辖州县或称经制州县之地。 对于省地概念,宋代并无明文界定,似乎是约定俗成的认识。

杨武泉在《岭外代答校注》中将“省地”解释为:“省地、省民、省界,为宋人习语。‘省’ 指朝廷中之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可代表朝廷。故王朝直辖之地区、人民、疆界,即为省地、省民、省界。”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其实在整个宋代,省地概念有其常态化的主要适用范围,而且省地划分成为缘边地域及其民户层次划分和政策实施的一个重要基础,也是边事问题处理的一个基本依据。 宋朝直接统治的大部分内里地区均属省地,但几乎不用也不必使用省地概念。

就边区而言,北宋与辽朝、南宋与金朝相邻的北部边区,彼此界线相对分明。在宋朝界区之内,其统治体制并无两样,因而常以“宋界”或“南界”来区分,也很少使用省地概念。事实上,这些边区只有彼此界区的划分,而不存在所谓省地与非省地的划分问题。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北宋与西夏或其他部族相邻的西北边区情况较为复杂。宋朝界区之内的各族人户以族帐或聚 落形式归属于地方正州县城寨管辖,其中也有生户和熟户之分。“大约党项、吐蕃风俗相类,其帐族 有生、熟户。接连汉界、入州城者谓之熟户,居深山僻远、横遏寇略者谓之生户。”

宋朝军队分屯的州军县镇城寨,即是与外界相邻的宋朝“缘边所守地界”,其范围之内即是稳定管辖的州县属地。宋界之外即是外界,彼此界区间不存在大范围的系属式羁縻州县或其他附属性质的部族地区。 因此,西北边区也基本不用省地概念。

西南边区的“省地”划分政策

以省地划分为基础,宋代川峡、荆湖、广西路边区的地域及民户层次划分的大体情况是:缘边稳定管辖的州县属地为省地或省界,其人户为“省民”;在省地外围,通过册封其首领等形式,形成具有系属或某种附属关系的羁縻州县或部族。

以上“省民”、羁縻州县或部族人户中,均有熟户之民;省地和附属部族之外,与宋朝官司没有或较少有经济联系、没有形成附属关系的部族地区,即是生界、 生户。由于习称不同,有称“属户”、“熟夷”、“生蛮”之类,其义无别。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在宋代,这些边区均存在这样的层次划分。 省地的所谓“省民”多数情况下包括两类:一是汉户,二是各族熟户,即原住省地或后来移居省地的各部族人户。

如神宗熙宁时期,夔州路渝州(治今重庆市)所属的“南川、巴县熟夷李光吉、王 衮、梁承秀三族,各有地客数千家”,南川、巴二县(今重庆市南川区、巴南区境)属渝州直 管的“省地”县,而非羁縻地区。李光吉等三族“熟夷”之户属于省地熟户。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这类熟户需同汉户一样,承担应纳税役等责任,采用比照省地人户的管理方式。以上李光吉等三族即是“南川、巴县夷税户”。川峡的茂州(治今四川茂县)“系处极边,蕃汉并纳夏税,斛斗数目不多,自来止是送正色,并无折变,及不收耗并头子钱”。

参考文献

宋朝统一后,对于“省地”划分这一问题,当朝统治者如何处理的?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