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农户家孩子制止女子偷鸭,反被其丈夫等暴打,菜刀拍晕、扇耳光等

作者:洋仔说法

湖南永州,一女子看上了某农户家养的鸭子,趁没大人在家,偷偷潜入,把家养鸭子给抓了。农户家小孩恰好看到这一幕,上前制止女子。不料,女子偷鸭不成,心生报复,将丈夫和儿子叫过来,将小孩一顿收拾,先是用菜刀拍晕,然后抓住头发疯狂耳光。令人无语的是,伤人者事后只是被行拘了几天。对此结果,小孩家人表示不服。(案例来源:锐度新闻)

视频中,两个人高马大、穿着大棉衣的男子,先后对一个瘦小的孩子小东(化名)疯狂殴打,小东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任由被打,场面令人心疼。

据小东的叔叔王某称,小东家圈养了几只鸭子,被女子陈某(化名)盯上。事发当天,陈某以为小东家没人,偷偷潜入小东家,大肆抓鸭子,殊不知,小东还在家看家。

陈某偷鸭子动静大,引起了小东的注意。小东意识到鸭子被偷,立刻上前阻止陈某。在小东极力制止下,陈某无奈无功而返。

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但陈某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和儿子。陈某的丈夫大张(化名)及儿子小张显然是冲动的人,听说后,来不及换上衣服,穿着棉衣就冲去了小东家。

大张和小张冲入小东家,找到小东,不问缘由,先是拿出菜刀,拍打小东头部,直至打晕。待小东晕了后,大张和小张轮流抓住小东头发,一顿扇耳光。

事后,小东家报了警,陈某如何处理并无具体报道,但对大张和小张,警方只是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

对于这样一个结果,小东叔叔王某觉得太轻了,完全出乎意料,但结果如此,无可奈何。

视频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说:“陈某一家不是简单的盗窃,持刀行凶,合伙作案,涉嫌抢劫了,必须严惩!”

也有网友说:“偷东西,还动手打人,这是无视法律,简单的拘留,压根无法起到惩治效果,希望看到公平公正的结果。”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评判这件事呢?

1、陈某盗窃小东家鸭子,事后陈某丈夫及儿子对小东行凶,陈某盗窃行为是否转化为抢劫罪?陈某该如何处罚?

首先,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盗窃转化为抢劫罪,要求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就本案而言,陈某如系与其丈夫儿子合谋盗窃,在陈某被小东制止后,大张小张为帮助陈某逃离等目的,对小东实施暴力行为,那当然属于抢劫罪的转化犯,三人均构成抢劫罪。

但从案情来看,陈某被小东制止后,没有偷盗成功,事后才被陈某家人殴打,应该不符合转化型抢劫犯罪。

其次,既然不是抢劫罪的转化型犯罪,那陈某的行为就是盗窃。但并非很多网友所说,陈某盗窃的鸭子价值不大,不构成犯罪。相反,陈某偷盗鸭子价值虽然未达到数额较大,但其行为也已经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除了偷盗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外,还包括入户盗窃等情形。

具体到本案,陈某潜入小东家偷盗圈养的鸭子,通常圈养的鸭子都是在小院内,而小院也属于“户”的范畴,也已经符合入户盗窃。可见,陈某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陈某的丈夫和儿子殴打小东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大张和小张该如何处罚?

首先,大张小张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关键看小东身体损伤程度是否达到轻伤以上标准。而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轻伤以上,对各部位损伤程度标准还是较高的,是否达到该标准,也得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确认。

具体到本案,大小张对小东,用菜刀拍晕,打耳光,抓头发,行为肯定是恶劣的,但仍无法确定小东身体损伤达到轻伤标准。

从警方处理结果来看,小东的身体损伤程度要么未达到轻伤标准,要么就是小东身体损伤结果还没有鉴定出来,大小张被处以拘留,并不意味着,其逃脱了刑事处罚。一旦鉴定结果显示小东身体损伤达到轻伤,大小张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如小东身体损伤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或以下,则大小张的行为尚未达到入罪标准,将被追究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结伙殴打或伤害打人,或者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可见,就本案而言,大小张的行为还是比较恶劣的,完全可以顶格处以15天拘留,并处1000元最高罚款。

3、最后,无论陈某及大小张被如何处罚,仍免不了其民事责任。结合《民法典》的规定,陈某及大小张,因偷盗或殴打等行为,造成小东及小东家损失的,属于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讨论、关注!

农户家孩子制止女子偷鸭,反被其丈夫等暴打,菜刀拍晕、扇耳光等
农户家孩子制止女子偷鸭,反被其丈夫等暴打,菜刀拍晕、扇耳光等
农户家孩子制止女子偷鸭,反被其丈夫等暴打,菜刀拍晕、扇耳光等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