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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一生的思想演变过程

作者:静水M流深
哈耶克一生的思想演变过程

作 者:风灵

来 源:风灵

我们都知道,哈耶克是经济学家,确切地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但又远远不止是一名经济学家,他的学术思想涉及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哲学,法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等。丰富繁杂,不易把握。当代奥地利学派的领军人物彼得·贝奇在研究哈耶克的学术思想方面卓有建树,他创造性地将哈耶克的思想演变分为四个阶段。

哈耶克思想的第一阶段可以被称为“作为协调问题的经济学”(Economics as a Coordination Problem),时间上大致可定位在1920年至1945年之间。哈耶克对经济科学的绝大多数最具有原创性的贡献,正是在这一阶段做出的。

在这一阶段中,哈耶克专注于技术经济学的研究,特别是经济周期理论。他以讨论跨期协调的理论性质开始,进而探讨货币和资本理论。在发展他对“归因问题”(imputation problem)的理解时,哈耶克强调了利率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以及价格在生产决策中的作用。当然,我们不能忽视,哈耶克是在继承奥地利学派传统的背景下进行研究的,他的经济学思想是建立在门格尔、庞巴维克、维塞尔和米塞斯的基础之上。

奥地利学派在协调经济活动的理论解释中,将财产、价格和盈亏置于突出的地位。简单而言,一些人的生产计划必须与其他人的消费需求相吻合。否则稀缺资源将在使用中被浪费,供需双方将面临经济上的挫折,创造财富的机会也会被错过。财产、价格和盈亏的这些功能——构建激励机制、调动信息、发现和利用分散于整个经济体中的知识,提供创新的动力以及对不良决策作出反馈,正是经济主体协调他们的计划,并以此实现生产专业化与和平的社会合作带来的互惠利益所不可或缺的。

哈耶克在遵循奥地利学派的传统进行经济学研究时,最初得到了其他著名经济学家的认可,比如,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于1930年代初任命他为图克教授。然而,伴随着1930年代的时代变迁,他的理念遭到了更多的抵制。这种抵制既体现为在哲学上拒绝他的方法,也体现为在分析上拒绝他的市场过程理论和制度框架理论。

哈耶克认识到,拒绝他的经济学分析和拒绝他的哲学方法是相互关联的问题。这自然而然地将他引入职业生涯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可称为“理性滥用计划”(The Abuse of Reason Project),时间为1940年-1960年,其高潮不仅是哈耶克的《科学的反革命》(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1952年),还包括《自由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1960年)以及他对行政国家理性构建主义的批判。

1960年至1980年期间,哈耶克进入了其学术研究的第三阶段,即“重申正义的自由原则”(The Restatement of the Liberal Principles of Justice)。在此阶段,哈耶克阐述了普遍规则的重要性(当然,如果仔细阅读《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1944年)也会揭示这一主题),这是他分析制度框架的关键。随着哈耶克更深入地发展这些思想,他对现代民主社会的理论和实践的批判也就越发尖锐。这一时期哈耶克研究的关键点是对比正义的自由原则与社会正义的要求。

哈耶克职业生涯前三个阶段之间是紧密联系的,这体现在他所有的研究之中,因此要明确划定这些不同阶段的界限几乎不可能。他始终是一位技术经济学家,关注历时性经济活动的协调问题;他始终是一位政治经济学家,关心产生经济活动的制度基础设施;同时,他也始终是一位认真思考自由秩序的社会哲学家。如哈耶克在其论文《专业化的困境》(The Dilemma of Specialization)中的论述:“只懂物理的物理学家仍然可以是一流的物理学家,是社会中最重要的成员。但是,只懂经济学的经济学家绝不可能成为伟大的经济学家——而我甚至想补充说,只懂经济学的经济学家很可能会成为一个麻烦,如果不是实在的危险的话。”

1980年之后,哈耶克的研究转向了“哲学人类学和人类研究”(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and the Study of Man),他思想之旅的最后阶段于1992年他逝世而终结。这一阶段的巅峰之作是《致命的自负》(The Fatal Conceit,1988)。在此期间,哈耶克的研究不仅对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和奥斯卡·兰格的经济理论构成了挑战,也对卡尔·马克思、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和卡尔·波兰尼等人更广泛的社会理论提出了质疑。

最后,需要再一次强调的是,哈耶克从未放弃他旅程的第一阶段。他的工作始终坚定地建立在他对协调历时性经济活动的“奥地利学派”的理解之上。但他被迫去探寻他的经济学同行抵制他对协调问题的分析背后的哲学原因。为什么1930-1960年代的经济学家似乎不仅忽视了从门格尔到米塞斯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见解,还忽视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如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等人的教导?他们为什么会忽视古典和早期新古典理论家们认为理所当然必不可少的制度框架?经济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对于财产、价格和盈亏等概念共同的基本理解发生了什么变化?

哈耶克曾在不同场合说过,弄清楚为什么其他人没有发现他认为从逻辑上可顺理成章地从经济计算和市场理论中推导出的结论,对他来说极为重要,是他从事研究的重要刺激,也是我们理解哈耶克思想脉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