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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违规办酒席,村干部收取1000元罚款,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办事

作者:老傅谈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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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农村盛行一股过度操办酒席之风,影响极坏,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大众利益,破坏了传统良好的风俗习惯,动摇了农村稳定的社会局面,给广大农民增添了不应该的经济负担。

农村这种大操大办无事酒席之风,本来是不好控制的,既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又没有可行的规章制度来等控,从治理上是非常困难的。

这种不良的农村风气,只有从道德层面上,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的群众活动,利用村规民约,由每一个行政村内部,加强村民自治管控,依据全体村民自己来制定管控办法,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管控办法来操作,才能有效地把近几年来引起的不正之风打压下去,还农村原来的优良传统文化风俗习惯,达到移风易俗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的目的。

村民违规办酒席,村干部收取1000元罚款,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办事

据媒体报道,1月23日在四川省广元,旺苍县嘉川镇灯塔七社一村,村民违背村规民约条款办酒席,村委会收取1000元教育费,引起全网的热议,该村干部马上回应称,该村民她四年办三次酒席,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的。

网络又传有村民爆料,1月23日在四川广元灯塔村村民郭某违规办酒被罚款1000元,无发票只有收据,又一次引起了争论。

当地村干部许先生回应表示:农村人赚钱不容易,上面规定只能办红、白喜事酒,其它酒席不能办,目的是为村民着想。

至于网传“无发票只有收据”,是一种违规的罚款,这一点从整体来说,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因为,这种罚款不是国家层面的罚款,而是村民自己制定的村规民约,自己来管控自己的惩罚形式,就无可厚非了。

村民违规办酒席,村干部收取1000元罚款,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办事

但是,网友反应说,既然是罚款,就必须要有正规的罚没票据,看起来很有道理,可客观事实并不是这样,否则这种罚款是无法进行的。

因为,农村村规民约是每一个村子里,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一种规章制度,全国目前并没有对村规民约采取统一管理,若是那样,村规民约就失去了村民自治的意义,国家出台一个法律就完事了,就体现不了村民自治的现实意义。

由此看来,农村的村规民约处理事情的罚款方法,需要更进一步以县域为基础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票据,规范村规民约,避免不恰当的罚款。

无论怎样是站在什么角度来说,该村的做法可佳,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应该为他们点赞和欢呼,这种做法应该值得广大农村学习和借鉴的,农村这些大办无事酒席的不正之风,就会消声灭迹,就无处藏身,就能正本清源。

村民违规办酒席,村干部收取1000元罚款,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办事

四川灯塔村的做法,可以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农村首次向不正之风,利用村规民约为武器开战,为全国农村带了一个好头,为农村树新风立正气,做出了表率。

目前正是年关春节之际,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兄弟姐妹们,大量返乡的时候,正是农村滋生大办酒席的关键时期,各地农村,每年这个时候为了管控这种不良的损害广大村民利益的事情,往往是缚手缚脚,缚手无策,没有有效办法来管控,导致各地这种不正之风盛行。

四川灯塔村的做法,正好为全国农村树立了榜样,提供了借鉴方法,使用村规民约这把利剑,是恰到好处的,是非常有效的,可以用来打击歪风邪气,还村民一个优良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村民违规办酒席,村干部收取1000元罚款,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办事

另外,要强调的是,为有效整治“巧立名目、乱办、滥办宴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引导村民大众树立婚丧嫁娶文明新风,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气,按照村规民约,村民可以举办红、白喜事酒席,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控制办酒次数;严格控制办酒规模;严格管理酒席收支;严禁违规办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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