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惠万家超市,男子乘扶梯一个转身玻璃炸裂,被索赔8300元!
张先生:“让我赔8300,这不妥妥大冤种吗!”
张先生称:电梯也太娇贵、太脆弱了!
此事被报道,引发了一场关于责任归属的争论。
商场要求男子赔偿8300元,商场负责人表示:扶梯是每年检修的,有第三方出具的会格证,就是人为损坏!
而男子则认为自己是“大冤种”。
张先生表示,自己下扶梯没有玩手机,只是在转身只是蹭了一下,明显电梯本身存在问题,不是他的责任!
张先生喊冤:“把我也整不会了!”
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此为人为损坏。第三方检测机构表示,查看了监控视频,是人为损坏,不是电梯的问题!
其他顾客也表示,扶梯有松动现象。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
8300元干停全国惠万佳超市,这个负责人太负责了!
这个太坑人了,明显是商家碰瓷顾客!
“责任重于泰山”,在法律的天平下,究竟谁应该为这起意外负责?
商场角度:
商场认为男子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商场的监控录像显示,男子在乘扶梯时有一个明显的转身动作,正是这个动作导致扶手玻璃炸裂。
商场表示,他们每年都会对所有扶梯进行年检,确保其安全运行。
然而,商场是否可以完全置身事外?顾客表示扶梯有松动现象,这或许是导致玻璃炸裂的潜在原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场有责任提供一个安全、无隐患的购物环境。如果扶梯存在安全隐患,商场未能及时修复,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男子角度
男子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他表示自己只是正常地转身,没有故意损坏扶梯。
然而,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此为人为损坏。这不禁让人思考,是否男子在转身过程中确实对扶梯造成了某种程度的损害?
法律角度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应首先考虑的是《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扶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商场和生产厂家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男子在转身过程中确实损坏了扶梯,他或许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著名法学家罗思贤曾说过:“法律不是高悬于头顶的利剑,而是温暖于心底的明灯。”
在这起事件中,法律应该起到明辨是非、维护各方权益的作用。商场、男子和其他可能的责任方都应受到法律的公正评判。
写在最后
这起扶梯意外事件引发了关于责任归属的广泛讨论。商场、男子和其他相关方都应在法律框架内承担各自的责任。
同时,我们也要反思,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毕竟,“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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