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灾”
这位北京女高管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只不过是随意开除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员工,没想到却引发众怒!
这一次,叫嚣着“违法了,你能拿我怎么地”、“劳动仲裁我有的是人”的女高管,也终于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这就是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女高管违法开除男员工”事件,随着事件逐渐发酵,女高管所在公司也被扒了出来,为了以防被牵连,该公司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声明。
并对涉事女高管作出相应处理:已责令其停止反省!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在职场上遇到这类事又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根据齐鲁晚报1月6日报道,北京某企业女高管,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男职员产生争执。
然而当网友看到相关视频后,都不由得能怒不可遏,甚至开始怀疑,她到底有什么背景,才敢如此嚣张狂妄?
根据网传视频显示,女高管与男职员正在争执,短短一分多钟的视频,却诞生了2024年度,首个网络流行语:“我违法了你管得着吗”
“我告诉你了,我现在就违法解除,我违法你管得着吗?你试试看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
“你现在立刻给我收拾东西走,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我慢慢等你,你甭想再找工作”
知道的这是高管在和员工争执,不知道的还以为秦始皇来了,不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一口一个在某某地方有人,如此藐视中国法律,明目张胆说自己就要违法,到底是谁给她的底气?
而她口中的“有人”,指的又是谁?
按理说,在职场上出现这种矛盾很常见,毕竟谁在入职时也无法保证自己就能胜任工作,谁也无法保证自己工作不出岔子,可如此态度,如此嚣张放言,就很耐人寻味了。
即便是最基层的员工,也是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也是有最基本的人权的,就算人家赚的不多,但也不至于用这样的语言去讽刺挖苦对方吧?
因此在视频曝光的第一时间,网友们就坐不住了,纷纷发表相关看法。
这位吉林的网友看透了真相:“女高管不是不懂法,而是知道仲裁需要的时间很久,普通老百姓真的耗不起,而且公司违法成本很低,只需要赔钱就行”
这位网友表示:“公然挑战法律,难道你是瞧不起大陆的法律吗?”
还有人觉得她给北京人丢了脸,但还好碰上的是个情绪稳定的,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种狂的女的要是不处置,后患无穷。
而这位网友表示,如果这个女高管没有被处理,而男员工的合法权益没有收到保障,那么这将是所有打工人的悲哀。
随着事件被热议,该女子所属的某科技公司也进行了说明,具体有以下几点:
1. 女高管为该公司HR井某,男员工为孙某,两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出现争执;
2. 井某因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向大家诚挚道歉;
3. 井某已经被停职反省;
4. 前员工孙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以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后因其工作能力无法胜任,所以没有通过试用期;
5. 双方于12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了11月工资及离职补偿金。
这样看来,他们之间已经和平解除劳动关系了,并且已经按照规定给予孙某工资和赔偿金了,而且井某也被停职了,既然如此,又为何会出现争执的画面?如果不是这次争执,孙某还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虽然该公司进行了说明,但却没能回答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这位井某究竟有何背景?为什么会叫嚣背后有人?
根据该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执行董事名下还有两家企业。
这样看来该公司是合法正规的从事芯片开发的,且刚成立没几年,这种公司人员流动性大,劳动纠纷也很多,所以对于他们来说,解除一个实习生的劳动合同根本算不上什么。
可谁也没想到,孙先生走的并非劳动仲裁,而是“网络仲裁”,这一次涉事井经理,真是“底裤”都快被扒光了。
根据网传信息显示,井总监是清华毕业,还曾在其他两家大型公司工作过,根据之前公司的员工爆料,他们都叫她“灭绝师太”,集合了有傲气没骨气、档次高、做事烂的特点。
而这两家公司的风评也不太好,也许只是情绪激动下的胡言乱语,也许是因为自己资历深厚,名校毕业,所以才敢大放厥词,但具体原因是什么,想必只有他们本人才清楚。
不过以上都来自网络爆料,真实性存疑,大家还是应该吃瓜不信瓜,理性看待和发言。
不过这也由此引申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员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试用期后几天以各种理由开除员工,是很多公司惯用的招数,因为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首先就是试用期的工资都很少,这样就能用最低的成本来产生最高的效益。
其次就是保险问题,现在很多公司都以“试用期后交”、“达到业绩后”再交为理由,所以这在求职小白看来,就会心甘情愿为公司工作,并且还是工资很低的那种,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已经涉嫌了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明,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缴纳保险。也就是说,在交保险这块,是不分是不是试用期的,只要是正常工作一个月内,就应该办理保险。
如果企业违反了,那么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
然而现在大多数求职者,都不懂这条法律,而用人单位也会各种钻空子,就是为了“白嫖”实习生。
而等到快过实习期时,再用各种理由进行辞退,这样一来不用承担保险,二来也尽最大可能发挥了实习生的价值,如此一来真是稳赚不赔。
所以这也是事件中的孙先生遇到的状况,在该公司工作了半年,但临到正式转正才告诉他不能胜任,这对孙先生来说宛如晴天霹雳,辛辛苦苦工作半年,结果最后什么都没捞到,还得在年前再找工作,那么就又得经历一轮新的实习期。
根据北京某律师讲述,最后几天裁掉,只要是在试用期内理论上可以,但很多单位缺失的一点是,没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不能证明的话,那么也会构成违法解除。
所以针对这种现象,首先是用人单位应该事先明确告知录用条件,也就是员工能够转正的条件,比如需要完成多少业绩?需要找到多少客户等等。
如果员工未能完成,那么比例达到多少才是不予通过等等,都应该事先表明,而不是HR说不行就不行,说不通过就不通过,应该有理有据的进行说明。
作为求职者,我们也应该在找工作之前,熟悉各种法律,并且在工作时保留相应的打卡、工作等视频证据,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而在这次事件中,实习生孙先生明显就是对自己的待遇感到不满,所以才找HR进行理论,没想到对方竟说出“就是违法了,上面有人”这种话。
并且还嘲讽孙先生两年半都找不到工作,就得在劳动仲裁上面和她耗着,听她的口气,应该是没少打这一类的官司,但到底有没有人,这还是个未知数。
只不过大家要知道,即便是打了这类官司,也是可以一边打一边找工作的,只要在开庭时出庭就可以了。
所以这也告诉我们,遇到这种强横的公司不用怕,保留证据去劳动仲裁就行,相信法律一定会还给我们公道和正义。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你身边有这样的例子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