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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仅退款刚出,女子趁机钻空子骗走千件货物,商家吐槽:来进货了

作者:柒月自媒体生活驿站

“淘宝仅退款”规则一出来,有人欢喜有人忧,当然叫苦连天的都是商家,乐开了花的却是那些“图谋不轨”,趁机“薅羊毛”的不法分子。

开淘宝店铺的关先生就遇到了一个毫无底线的“羊毛党”。

淘宝仅退款刚出,女子趁机钻空子骗走千件货物,商家吐槽:来进货了

案件经过

在淘宝开店的关先生在淘宝刚推出“仅退款”规则没几天,就遇到了一件糟心的事情。

据关先生回忆,那天一个客户在店铺联系上关先生,当时她向关先生咨询关于产品的具体情况,对方表现得与平时的顾客没有什么不同,从开始咨询到全程下单一切都水到渠成,并没有发现异常。

但是在这过程中对方是用一个账号与关先生沟通货物购买及发货的相关细节,下单却是用了另外一个账号。

对方还特别强调,他是四个人一起购买的,并且是各自分别提货,所以在下单的时候对方直接下了一个单,但是要求关先生分成四个物流单,以方便他们四个人分别提货。

这种情况也属正常,很多商家也会遇到这种情况,所以关先生也没有产生怀疑,对方最后拍下了四件产品,金额1800元。

按这种操作,那么关先生在店铺操作发货时只能拿其中一个快递单来操作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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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让关先生措手不及的是,当快递到了的时候,对方直接就拒收了,并且申请了仅退款。

那么到了这一步,关先生虽然不悦,但是也没办法,快递到了中途变卦不想要的客户也是司空见惯了,既然拒收,那想必所有货物也会如数退回。

但是当关先生收到退货后却傻眼了,对方竟然只退回了一件货。

这是关先生再联系客户的时候却再也联系不上了!同时平台系统已经把4件货的金额全款成功退给了客户。

换言之,对方没花一分钱,就拿到了关先生的3件货物,这时关先生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对方就是趁着这个“仅退款”规则出来空手套白狼的。

关先生愤怒之余,向平台进行申诉,说明此客户是一个骗子,但是申诉没有通过,没办法,关先生联系上了对方收货的快递站点了解那个客人的提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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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快递站点找到了那个客人提货的监控视频,对方原来是一名女子,提货时全程戴着口罩。

据快递站的工作人员称,当时这个客人来提货,一次就提了上千件货物,门口外面堆放的货物全是她的,她是叫了一辆货拉拉来提货的。

关先生震惊不已,他说:“这哪是购物呀?你明显就是来进货的吧!”

可以想象得到,这名女子是有多猖獗,要是所有人都像她这样恶意退款趁机取货,那市场不得乱套了,这是明目张胆地偷抢呀!

看这情况她已经用这种手法非法获取了不少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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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仅退款刚出,女子趁机钻空子骗走千件货物,商家吐槽:来进货了

看看门口,这名女子快速地搬运货物,这些货物都是像骗取关先生的手法一样骗来的,看她搬得热恋火朝天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犯罪,还真把这些东西当成自己的了。

因为金额比较大,同时也不想让这种人逍遥法外继续害人,关先生选择了报警处理。

按现在关先生所提供的线索,以及快递站点的监控视频,这名女子基本上是跑不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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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这名女子的行为很明显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诈骗罪是“结果犯”,构成本罪的基本要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构成诈骗罪。

第一,诈骗行为已实实施多次的,一般而言是指三次以上为多次,

第二,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一般在2000元-3000元,

诈骗罪定义: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责任形式为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非法骗取他们财物,并具体实施了诈骗行为,导致受害人损失财物达到构成本罪金额。

回归到本事件,这名女子不管是在诈骗次数以及诈骗金额都已完全达到构成本罪的立案标准了,单单关先生的货物价值就已达到1800元,更何况她在其它商家骗取的货物达上千件,哪怕一件价值100元,金额均达到10万元之多。

如何量刑:

第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刑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这名女子所诈骗金额很大可能处在”数额巨大”这一个量刑标准,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手脚不干净的人还是收敛点吧,不要认为自己有多聪明,从有这恶念起,就已经把自己的一条腿伸进了牢狱,现在到处都是监控,破案技术发达,所有犯罪行为都很难遁形,求财还是洁身自爱为好。

免得钱没挣到,却要面临牢狱之灾。

当然,说句题外话,关于各大电商平台推出“仅退款”规则,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都是市场经济互相竞争而衍生的产物,它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出台对应的规章制度作为配套进行约束,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会深受其害。

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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