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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突感不适后猝死,侄子因是否属“近亲属”遇工伤申请难题

作者:红星新闻

8月27日晚,罗伟周接到派出所民警来电,得知叔叔罗银红去世。据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川港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显示,当天,罗银红在烧烤店内上班时突感身体不适,老板将其送往医院。在挂号时,罗银红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离世。

罗银红户籍地村委会证明显示,罗伟周是其唯一的直系亲属。罗伟周称,他曾委托律师申请为罗银红认定工伤,但得知自己并不属于近亲属,可能无法申请。

工作期间突感不适后猝死,侄子因是否属“近亲属”遇工伤申请难题

罗银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侄子是否能申请认定工伤的问题,南通市通州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还没有正式地申请,只是前期来咨询过,我们也向多个部门请教过这个问题,可能还是没办法突破。”上述工作人员建议罗伟周可以提交工伤认定,“我们看能不能跟工作单位沟通一下,能不能调解。”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因主体不适格还是不予受理,可以复议或诉讼。

工作不满一个月

工作期间不适后猝死

罗银红的侄子罗伟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前,自己的爷爷奶奶均已去世,罗银红是自己父亲的弟弟,未婚未育,过去,由父亲在老家照顾叔叔,2021年,父亲去世,叔叔罗银红独自在老家,出于照顾和陪伴的考虑,自己将叔叔罗银红接来南通市一同生活。以前,罗银红多寻找一些零工,今年8月,罗银红经人介绍来到一家烧烤店面工作,每天从下午四点工作至凌晨一点,负责串羊肉串、擦桌子、收拾冰箱、卫生清洁等工作。罗银红猝死时,在这家烧烤店工作尚不足一个月。

工作期间突感不适后猝死,侄子因是否属“近亲属”遇工伤申请难题

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川港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显示,当晚八时许,烧烤店老板报警,民警处警了解到罗银红在烧烤店内上班时突感身体不适,老板将其送往医院,在挂号时,罗银红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离世。一份门诊病历显示,8月27日19时许,罗银红在急诊门口室倒地,呼吸心跳骤停,时年51岁。一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罗银红在8月27日死亡,原因为猝死。

一份谈话笔录显示,一名被谈话人称,自己与罗银红为老乡,今年6月份时,罗银红曾打来电话寻找工作,自己便介绍罗银红去烧烤店工作,烧烤店老板称工资为4000元一个月,“我印象中是今年8月上旬到店里做的”。据罗伟周回忆,罗银红并未与烧烤店老板签订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且老板也未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企业信息显示,该烧烤店为个人独资企业,现已注销。红星新闻记者试图通过处警工作登记表联系烧烤店老板,但无人接听。

村委会证明为唯一直系亲属

当地人社局称不属于近亲属

罗银红户籍地村委会开具了多张证明,显示罗银红的祖父1942年死亡、祖母1968年死亡、父亲2020年死亡、母亲1982年死亡、哥哥2021年死亡,并证明罗伟周为“罗银红唯一直系亲属”。

工作期间突感不适后猝死,侄子因是否属“近亲属”遇工伤申请难题

村委会证明

罗伟周称,罗银红去世后,自己曾委托律师申请为罗银红认定工伤,但得知自己并不属于近亲属,可能无法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地人社局:

如果因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

可以复议或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南通市通州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问题主要是侄子是否能申请认定工伤的问题:“(他)还没有正式地申请,只是前期来咨询过,我们也向多个部门请教过这个问题,可能还是没办法突破。”

《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明确近亲属定义,记者询问近亲属的具体范围,上述工作人员答复,自己查阅了以下多个条例,侄子均不属于近亲属,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记者询问罗伟周是否属于“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该工作人员称自己也做了相关了解:“他(罗银红)的年龄还没有到(需要)赡养。像我们个税申报时,赡养老人是60岁。”

就罗银红的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建议罗伟周可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们有单位的联系方式,看能不能跟工作单位沟通一下,能不能调解。”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因主体不适格还是不予受理,还可以复议或诉讼。”

据澎湃新闻,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谢燕平律师认为,具有申请工伤认定资格的“近亲属”,应该包括“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谢燕平代理过多类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她分析罗银红一事时指出,由于罗的直系亲属均不在人世,侄子是其唯一亲属,且生前两人共同生活、相依为命,是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所以他侄子可以作为近亲属,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编辑 郭宇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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