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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讲述】主动出击 乃善假于物也

作者:时代报告网

时代报告讯(崔宏涛 通讯员 王瑞 魏慧芳)

本期讲述人

岳丹丹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检察故事•讲述】主动出击 乃善假于物也

分享故事《主动出击 乃善假于物也》

引言:传统的立案监督线索来源主要是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或者通过群众信访举报获取,来源面窄且数量少,内容零碎,隐蔽性强,无法整合串并分析,导致检察机关对黑恶组织早期团伙的寻衅滋事犯罪监督存在滞后性、被动性等问题。

故事内容

【“有案不立”滋生了犯罪的温床】

【检察故事•讲述】主动出击 乃善假于物也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办理过的26件涉黑恶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发现在组织形成初期涉及寻衅滋事犯罪的就有23件,占比88%,而这些寻衅滋事案件大多仅被公安机关作治安处罚。例如,在王某某等人涉黑案中,以王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35起犯罪事实,其中20起系寻衅滋事犯罪,未被及时处理的寻衅滋事案件比例高达50%,最早的可追溯到10年之前组织尚未形成之时。

在实践中,这类案件往往具有共性:多次实施以寻衅滋事犯罪为代表的暴力、威胁、滋扰等违法犯罪行为,事后利用组织震慑力,以调解、民事赔偿等手段,将本应刑事立案的寻衅滋事案件人为小化为治安处罚。长此以往,不仅助长了组织成员的嚣张气焰,而且加速黑恶组织滋生坐大,更是使得受害者、人民群众对这些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行为无可奈何,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公信力。

对寻衅滋事犯罪及时立案处理,有利于将犯罪势力打早打小。而这种“有案不立”,放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降格处理,“以钱买刑”、“以罚代刑”的做法只会给犯罪行为打“兴奋剂”、“强心针”,百害而无一利。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检察故事•讲述】主动出击 乃善假于物也

虽然寻衅滋事犯罪所涉及的行为类型冗杂,但是侵害的法益特征明显,作案行径高度相似,如果科学建立监督模型,则可能具备进行类案监督的可行性。

在认识到寻衅滋事犯罪存在立案漏洞后,我们第一检察部决定主动出击,堵上这个缺口。寻衅滋事犯罪存在发现难、串并难、认定难、监督难等问题,通过人力监督费时费力,且也容易出现错漏。这时,我们想到了运用数字思维、数字方法,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我们把这个想法第一时间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给予我们肯定答复后,安排院技术部门配合我们完成模型的建立。至此,我们数字建模小组成立了。

摆在我们面前的首先有两个大问题要解决。一是需要哪些数据?怎么拿到数据?二是数据如何筛选和比对?

检察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数据可从我院业务系统抓取。但寻衅滋事犯罪既多以治安处罚潦草结案,那就需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数据。

我院借助上级院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这一契机,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磋商,依托侦协办,发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新密市公安局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定》的机制优势,确定检警数据信息共享的范围和路径等内容。

在数据筛选和比对上,将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分类拆解,通过设定“寻衅滋事”“持械”“索要”“闹事”等关键词,构建“两年三次类”“人身伤害类”“侵财类”“扰序类”等四种监督规则。

由此,可以将公安机关寻衅滋事行政处罚数据与检察机关刑事受案数据比对,批量发现寻衅滋事有案不立监督线索,以及相关职务犯罪线索。该模型具有数据来源稳定、操作便捷、运行成本低、便于推广等特点,对于拓展监督案源、提高寻衅滋事犯罪监督效率,特别是实现涉黑恶犯罪打早打小、监督公安机关全面侦查、深挖犯罪,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方面具有较好的司法实践效果。

2023年3月至今,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应用本模型初步发现涉寻衅滋事立案监督线索20条,监督立案2件,移送保护伞线索9条;2023年4月推广应用至郑州全市,先后发现疑似线索101条,监督立案6件;2023年5月全省推广以来,批量发现立案监督线索331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截至2023年11月6日,我院研发的这块模型已推广至浙江、湖南、辽宁等多个省份,效果显著。

【能动履职 治罪向治理转变】

【检察故事•讲述】主动出击 乃善假于物也
【检察故事•讲述】主动出击 乃善假于物也

大数据模型的运用,可以使办案人员跳出就案办案的固有思维,自觉将大数据效能和法治效能紧密融合,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协力破解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

以寻衅滋事案件为例,数据分析显示寻衅滋事行为多发于夏季且主要集中在夜市、酒吧等场所,我院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的开展溯源治理和犯罪预防工作,全面提升本地“夜市经济”安全指数;通过数据画像绘制“寻衅滋事案件地图”,发现建设类项目密集区域多发阻工类、强拿硬要类寻衅滋事案件,我院运用涉企检察员联络制度,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这次建模的经验让我更加意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开展,绝不能止步于老办法、老套路,要在案件办理中发挥数字赋能、智慧检察的优势。下一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将自觉主动对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抓住数字化改革机遇,不断能动履职,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主题,运用大数据思维,以数字检察赋能监督,以大数据的科学精准提升检察监督质效,闯出一条彰显新密检察智慧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打通新密数字检察“最先一公里”,以数字检察助力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