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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也能参加社保?大揭秘!

作者:缃叶Feim

人社部:退休人员继续用工参加社保问题的答复近些年来,企业退休人员继续参加工作的现象日益普遍。对于这一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160号建议做出了答复,下文将对此答复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读。一、关于协调企业为退休后继续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议工伤保险是一项为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并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但是,大陆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劳动者,无法参加工伤保险。

退休人员也能参加社保?大揭秘!

然而,鉴于企业退休人员继续工作的现象日益普遍,为更好地保障这些人的工伤保险权益,2016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人员,如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对于已经退休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如用工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就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总之,在兼顾职工利益的同时,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因企业不当行为给职工带来损失。二、关于退休人员继续劳动是否合法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人社部的答复是肯定的。

大陆现行的劳动法对于退休人员继续劳动并没有明文规定限制。因此,退休人员继续劳动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同时,这也有助于发挥老年人的智慧和经验,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到,退休人员继续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应当以劳动报酬和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进行相应的缴纳和预扣。因此,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操作,避免因不当行为产生法律风险。三、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继续参加社保缴费问题的解答在这一问题上,人社部的答复是鼓励企业依法为退休人员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根据人社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号)规定,企业可以自愿为已经退休并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对于企业来说,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增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形象,同时也有助于稳定员工队伍。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可以保障其相关的社会保险权益,并能够在再次退休时获得更高的退休待遇。然而,同时也要注意到,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社保缴费标准、费率等问题需要具体实施时予以考虑。因此,企业在具体操作时应当依法依规,遵循市场规律,避免不当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综上所述,作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工作的普遍现象,退休人员参加社保问题需要得到合理的解决。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也鼓励企业为退休人员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在实践中,我们要依法依规,合理规避风险,确保相关政策的顺利实施。最后,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认为企业应该如何更好地协调退休人员的用工问题?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继续工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指导意见。建筑业和制造业是超龄劳动者继续工作的主要行业,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浙江省等地也出台了指导意见,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超龄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超龄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效保障工伤保险权益。政府将进一步指导地方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同时超龄劳动者也需要时刻注意安全。政府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逐步探索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让工伤保险惠及更多人群,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根据已开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保地市试行情况,该项制度已经得到了初步探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制度,使工伤保险更加稳定可靠,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不仅是政府责任,也需要用人单位的积极参与和落实。同时,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劳动者的保障意识,是推动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政府不宜出台养老金补助方案大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参保人员在劳动年龄段履行缴费义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处理养老待遇: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于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保后达不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政府不宜采取出台养老金补助方案的办法解决其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对地方工作的指导,采取措施努力实现“应保尽保”,鼓励参保人员履行缴费义务,切实保障他们的养老权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劳动者养老权益的重要手段。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意识、缴费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制度的稳定和完善。

结语政府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政府出台养老金补助方案的建议,也需要权衡利弊,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驾护航。同时,我们也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中,政府不仅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保障意识、缴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建议政府加大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同时,也需要对制度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改进,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可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