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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作者:李砍柴

摘要:明清小说中悍妇形象成群,她们敢于挑战传统父权、夫权,行为嚣张、跋扈,凶悍无比,是明清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

这些悍妇形象的形成既与女性地位的提升有关,也深受“惧内”现象影响,更是理学文化思潮下的独有产物。不同文学作品中的悍妇虽行为各异,但皆是男性为了维护自身权威,所进的一系列的“疗妒”书写,以期达到警示与劝诫作用。

关键词:明清小说,悍妇,惧内,疗妒

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说文解字》中对“悍”定义为“勇也”,因而悍妇是与贤妇相对的概念,泛指凶狠泼辣、蛮横无理的女子,此外,悍妇还具有“妒”的特性,悍妒二者是分不开的,妒妇是指不遵从“三从四德”好嫉妒的女性,而悍妇则在妒妇的基础上,行为更加凶悍,动辄打骂、虐待丈夫,甚至是挑战丈夫的家庭地位。

悍妇的主要特征为好妒忌、残暴,大都为家中正妻,且无繁衍子嗣。悍妇这一文学形象存在于历朝历代的文学作品之中,早在《魏志典论》中就记载了悍妇袁绍之妻刘氏的悍妒行为,《史记》《汉书》之中皆有悍妇的影子,大都只是零散出现。

明清时期,社会快速发展,女性家庭地位有所提升,逐渐开始反抗一夫多妻制,不少男子严重惧内,再加上心学兴起,小说家们开始热衷于塑造一系列个性鲜明的悍妇形象,形成了悍妇形象群体,是当时社会现状的缩影,亦是男权文化视阈下的现实书写。

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一、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

明清世情小说大都以社会各阶层家庭日常生活为背景,致力于呈现社会百态。明清小说中塑造出了颇多的悍妇形象,大都是以正妻的身份存在,且都无子嗣,后遭丈夫抛弃,因而心生怨怼,进而做出一系列悍妒行为,主要包括精神与身体虐待,男性整体呈现出软弱无能。

现存明清小说以悍妇为题材的主要有如下几部:《醒世姻缘传》《疗妒缘》《醋葫芦》《西湖二集》,《聊斋志异》《红楼梦》中亦有一些悍妇形象,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悍妇群像,最能代表明清悍妇们的真实心态与婚姻境遇,亦是明清小说家们的男权书写。

《醒世姻缘传》乃明末清初西周生所著,将薛素姐这一悍妇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使得薛素姐成为了悍妇的经典形象。

薛素姐虽在出嫁前受到了严格的三从四德教育,但出嫁后她全然不顾礼教,采用各种残忍手段如鞭打、炭烧虐待丈夫,甚至意欲将其射杀,彪悍泼辣至极,薛素姐代表的正是以虐待丈夫为主的悍妻形象。

与薛素姐悍妇形象所不同的是,《醋葫芦》中的都氏则是一个嫉妒心极强的悍妇,不能生子的她为了防止丈夫纳妾,对家中丫鬟痛下杀手,言行极其泼悍。现实社会已然无法改变其悍妇行为,作者只能寄托于神灵,因而都氏是在被地府鬼卒抽筋拔骨后,才彻底转变为一个贤妇。

不管是《醒世姻缘传》,还是《醋葫芦》,悍妇皆是在经过外力的惩罚,教育后才彻底痛改前非。

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而《疗妒缘》则完全不同,秦淑珍本为一个嫉妒心极强的悍妇,对丈夫百般监禁,直到丈夫赶考,秦淑贞有感于离别之痛,后不再彪悍,成为了一个甘愿为丈夫纳妾,且与妾室和平共处的贤妻,悍妇现象略显苍白无力。

除此之外,《聊斋志异》中约有6篇短篇故事塑造了悍妇形象,其中《江城》篇中的悍妇江城脾气乖张,常年对丈夫拳打脚踢,以致面上皆是抓痕。再如《马介甫》一文中尹氏堪为奇悍,殴打丈夫、公婆,连怀孕的小妾都不放过,全家上下无一幸免,最后则被发卖给了一酗酒屠夫,后半生被折磨致死。

对于悍妇,蒲松龄可谓是痛恨至极,多次在作品中称其为“母夜叉”、“胭脂虎”,凡是《聊斋志异》中出现的悍妇,皆遭到了十分严厉的惩罚,要么害心疼病死,要么被银针扎死,要么被吊死,结局都异常凄惨。

正如上述明清小说所示,悍妇之所以成为悍妇,主要是由丈夫纳妾所致。封建社会实行的一夫多妻制,只是就妻妾的地位进行了划定,但没有对妾的数量进行限定。

尤其是妻不能生子时,其地位会遭到妾的威胁,因而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妻子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来制止丈夫纳妾,从而为被定义为“悍妇”,殊不知一夫多妻制才是制造悍妇的最大刽子手。

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二、悍妇形象形成原因

封建社会女性地位卑下,须依附于男性才能获得认可,且全然屈从于男性的绝对权威之下,毫无话语权可言。明清之前的小说虽也有塑造悍妇形象,但并未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悍妇的性格特征并不明显。

到了明清两代,各类悍妇题材的小说层出不穷,所塑造的悍妇形象皆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薛素姐、都氏、王熙凤皆是悍妇的代言人。当然,这些悍妇群体的产生与当时的整体时代背景,社会风气以及文化思潮密切相关。

(一)女性地位提升

明清时期,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新兴市民阶层兴起,个性解放与自由成为了当时的一大风潮,因而这一时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升。与前代小说所不同的是,明清悍妇题材小说中的悍妇并非弱女子,她们大都是女强人,在家庭中具有绝对的领导地位。

例如《红楼梦》中的王熙凤虽毒辣,但管家是把好手,偌大的荣国府被她打理地秩序井然;《醋葫芦》中的都氏把都家上下管理的井井有条,还能在经济上帮助丈夫。

而《疗妒缘》中的秦淑贞嫁妆丰厚,花大价钱为丈夫谋求功名,她们虽为悍妇,但有自己的地位,因而敢于正面公然反抗男权社会既有秩序。

虽然此时的女性仍接受的是封建礼教教育,且有一部分女性仍然依旧屈从于此,但也有一部分女性奋起反抗,毒打丈夫,忤逆公婆,折磨丫鬟,甚至不惜残害人命,反抗手段极其残酷,不少小说家家中都有一个悍妇,且备受欺压,这也是悍妇们受到谴责的关键原因。

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二)惧内现象愈烈

自古以来,婚姻中的惧内现象一直存在。及至明清时期,惧内现象已然演变成为了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明清悍妇题材小说中,男主人公无一例外都严重惧内,地位十分卑微,在家中并无过多话语权,这与明清时期文人的整体地位有关。

明清士人专攻科举,四肢不勤,落榜后靠几分薄地难以养家糊口,只能依靠妻子的嫁妆来勉强维持生活,因此文人在家庭生活生活中的境遇艰难,这是其惧内的主要原因之一。

除却经济因素,明清悍妇题材小说中男子惧内亦与其婚姻观念有关。古代婚姻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夫妻二人生活多年,自然有几分夫妻情分,再加上男子多喜纳妾,因而对妻子的悍妒行为大都采取姑息、退让态度,逐渐走上惧内之路。

此外,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繁荣,社会思潮已然发生巨变,各类宣扬人的个性与真情的新思潮纷纷涌现,其中以李贽的“童心说”、汤显祖的“至情论”最具代表性。

此类新思潮对传统思想有所撼动,尤其传统女性的看法有所改观,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催生了大量悍妇,为小说家创作提供了不竭的素材。由此可见,悍妇这一形象是时代的必然产物。

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三、不同时代文学作品悍妇形象对比

悍妇、妒妇作为一种文学形象,在历代文学作品中皆有典型代表,其悍妒的主要目的为维护自身在家庭中的正统地位,而悍妇的彪悍行为正是对封建男权社会的强烈冲击。

当然,由于明清小说皆出自男性作家之手,因而为了维护男权权威,他们笔下的悍妇的一切反抗最后无一例外都以失败而告终。

明清之前的悍妇题材小说中的悍妇,大都为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女性如后妃、公主等等,即使她们位高权重,依旧不得不屈从于男权,对于丈夫纳妾无法制止,只能对宠妾下手。

反观明清时期的悍妇题材小说中的女性,大都是平凡的民间女性,悍妒异常,不仅对宠妾下手,连丈夫都饱受其折磨与毒打。

值得一提的是,在明清之前,有关悍妇的文学作品,大都着力于描写悍妇们的各种泼辣、狠毒行为,虽作者在处处字里行间透露着对悍妇们的厌恶、痛恨,但作者并没有明确表达自己的态度与立场,因而塑造的悍妇形象生动饱满程度欠佳。

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分析

而明确之际的悍妇题材小说,不仅全方位、多角度地探析了悍妇这一女性形象产生的深层原因,还在明确表达自己对悍妇的态度之外,亦能够站在女性的角度对其悍妒行为给予一定的理解与关怀。

总体而言,小说家们都是站在男权的立场来看待悍妇现象,是男权意识的隐秘显露。

除此之外,历代悍妇题材小说中的悍妇结局大都以相似之处,面对悍妇群体的愈加壮大,作者为了发泄自己的极度不满,为悍妇们安排了最为悲惨的结局,意欲通过“疗妒”的方式来惩诫悍妇们,进而达到警示的作用。

正如《西湖二集》中的李凤娘,最终的结局不仅棺木被雷电击碎,就连尸骨都荡然无存。

综上所述,明清小说中的悍妇形象群体的出现,是时代的产物,既与经济的发展有关,亦是文化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全面细致地揭示了明清时期社会婚姻状况以及女性生存境遇的提升,对于窥见明清时期的婚恋观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是研究这一时期女性解放与发展的一大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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