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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绝对想不到,现在这个年头连“女朋友”都能是男的假冒的。
有人会说,这怎么可能呢?这女的就是女的,男的不能变成女的,女的也不能变成男的,交往的时候怎么能看不出来呢?
其实你还别说,现在这个年头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就连性别都能来回转换了,这“女朋友”也就能让男的给假扮了。
这不就有一个男人发现,自己交往了一年的“女朋友”竟然是男人假扮的,期间两个人还曾经同床共枕过,但是男子竟然一点都没有看出端倪。
最不可置信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冒牌女友”还是个海王,脚踏着两只船,而且引得两个痴情男子都想与他结婚。
直到被警方抓获,那些蒙在鼓里的男人才停止幻想,“女朋友”的真实面目才完全显露出来,就是一个骗钱又骗感情的女装大佬。
网络情缘一线牵,转账聊天情意现
2022年广州南沙警方接到一起报案,一位名叫小东的男子报案称他的女朋友是个男人,并且从他的手里诈骗了大量钱财。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将嫌疑人捉拿归案。之后根据警方的笔录,我们可以初步掌握事情的案发经过。
这位女扮男装进行诈骗得嫌疑人名字叫做李某,小东和李某是在网上互相认识的,李某的网名叫“雾里看花”,他与小东交代的名字叫做“李平”。
小东在与李某刚开始接触时发现,李某很符合自己对女朋友的幻想和要求,而李某和自己聊得也非常投机,于是在短短地聊了几天之后,小东就对李某彻底沦陷了。
在期间的交往过程当中,小东为了追李某,与李某一起逛街、视频聊天,还在李某的介绍下认识了他的家人,也就是李某的哥哥。
小东还和李某的哥哥互相加了微信,平常闲暇的时候小东就会和李某的哥哥聊天来拉近彼此的距离。
小东发现,李某的哥哥也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人,而且对他的妹妹李某也甚是疼爱,所以小东总是会通过与他的聊天来进一步了解李某的爱好,而与李某的哥哥也逐渐成了哥们。
虽然小东没有正式娶了李某,但是他也早已经将李某当作他的家人,甚至对李某的一些家事,小东也是该出钱的出钱,该出力的出力。
李某的哥哥曾经告诉小东说,李某的父亲住院了需要立即手术,并且以钱不够的名义向小东借钱,小东听后二话不说就把钱转了过去,从头到尾转了将近两万元。
后来,李某的哥哥又对小东说他的父亲去世了,需要将他安葬,于是又提出借钱,而小东认为死者为大,况且这是他“女朋友”的父亲,所以小东也是丝毫没有犹豫就把钱转给他了。
小东对于李某哥哥说的话是没有一点怀疑,他甚至还害怕李某因为父亲病逝太过于伤心,所以每天都会主动安慰李某,变着法地哄李某开心。
一语点醒梦中人,女友原是男人身
有一天,小东和自己的一个朋友在一起吃饭,他非常开心地向朋友炫耀着他的女朋友,连他们交往的细节也一字不落地跟朋友分享。
朋友是个清醒人,他听了小东介绍的女朋友,总觉得这个女朋友很怪。而小东也是挺单纯的,从来都没有见过李某的哥哥,仅凭在微信上的聊天,就把钱借给了他。
朋友并没有把内心的猜疑隐瞒,提醒小东说这个女朋友很奇怪,还是把对方的底细摸清才好,最好想办法见一见她的那个哥哥或者其他家里人,这样才更保险些。
朋友的话起初并没有让小东完全相信,但是之后小东回忆起和女友相处得点点滴滴,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此时怀疑的种子在小东的心里面种下了。
朋友又对小东说,不如你去她住的地方看看,没准能发现什么端倪。
小东觉得朋友说的有道理,与朋友告别以后就匆匆地跑到李某的住处门前,在路上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许多的可能性,但是他仍旧否定了最坏的可能。
等到了目的地后,他发现李某的房门并没有锁上,所以小东轻而易举的就将门推开了,小东朝房间里喊李某的名字,可是并没有人回应。
小东又打开了李某卧室的门,而这次眼前的景象让小东永生难忘,他最爱的“女朋友”竟然是一个寸头小伙!
当时的李某正在床边上匆忙地换着女生的衣服,甚至床上还有他没来得及戴上的假发。
小东的脑海里回想了与曾经“女朋友”的点点滴滴,而现实情况让他对过去的经历感到恶心。
小东原谅不了这个陌生男子对自己感情的欺骗,他直接拨打了报警的电话。
畏罪潜逃不悔改,故技重施再被抓
警方到达案发现场后,立即对李某实施了抓捕并带到警局问话,通过李某的手机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有两个微信号,一个是李某本人地,就是“雾里看花”,还有一个微信号则是李某的哥哥,叫做“虚伪的微笑”。
也就是说,小东所加的李某哥哥是根本不存在的人,从头到尾的谈话都是李某对小东自导自演的,而李某的父亲也并没有生病,李某编出这些借口,就是为了要骗小东的钱。
而且警方还发现,李某也并不只是骗小东一个人,在李某的聊天当中,警方发现他还与一个名叫小余的男子进行交往,但是和小余还在交往的初期,并没有骗走小余的钱财。
这下李某的狐狸尾巴算是完全地露出来了,而他也终将以诈骗犯的身份受到法律的惩罚。
可案件到这里就结束了吗?答案并不是!就在对李某的问审期间,他竟然偷偷地跑出了派出所!
察觉到工作疏忽的警方赶忙把李某的照片放在网上进行通缉,法网恢恢,终究是疏而不漏,在到处都是监控摄像头的年代,李某又能跑到哪儿去。
几天后警方顺藤摸瓜,再一次将李某缉拿归案。
根据后来警方的笔录得知,李某在出逃之后并没有悔改,而是再次实施了诈骗,手段与对付小东的时候一样,只不过这次的对象是他谈的另一个“男友”小余。
警方将小余叫到了派出所问话,小余这才知道自己被“女朋友”骗了。
小余说,在与李某交往的时候,李某多次向他要钱,小余每次都把钱借给了李某,因为他本来就是奔着和李某结婚去的。
李某在和小余交往的期间,小余也没有在李某身上看出任何破绽,认为李某和其他的女人无异。
直到这次警方出现将李某逮捕,小余才看清李某的真实面目。
【律师说法】
李某被抓之后,网络上顿时掀起了一股讨论潮,虽然这种假扮女子骗钱的事儿并非个例,但一般都是在网络上。能够在线下真人面对面的情况下还不被认出来,倒真不常见。因此,网友们对于李某会受到何种法律处罚也十分好奇。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用专业的法律思维,一些来就本案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探讨一下。
一、李某通过把自己假扮成女人,虚构哥哥找小东要钱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定性?属于何种犯罪?
事实上,无论是李某男扮女装直接找小东要钱,还是用虚构出来的哥哥身份找小东要钱,其行为都触犯了《刑法》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所以李某的行为已经属于犯罪,必须受到刑事处罚。
很多人对于诈骗罪的概念主要局限在金融诈骗上,其实,按照诈骗罪的定义,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骗钱的,都属于诈骗。当然,诈骗罪要想成立,其构成要件中必不可少的是行为人基于被骗事实作出财产上的处分。
本案中,如果李某男扮女装找小余要钱,小余没有给,那么李某虽然有诈骗行为,但没有诈骗后果,也不够成《刑法》中的诈骗罪。
但小余根本没意识到李某是骗子,还想跟李某结婚,因此给了李某很多钱,那么李某的行为让小余作出了财产不利处分,当然构成诈骗罪。
二、李某在警方审问期间逃走,李某的逃脱行为是否违法?其行为对法院对他进行定罪量刑又将产生何种影响?
李某在警方审讯期间逃走的行为,不仅违法,还涉嫌犯罪。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李某之所以被警方询问,是因为小东发现了李某男扮女装诈骗自己的事实,警方依法将其逮捕才开始审问的他。换句话说,此时的李某还处于警方的侦查阶段,还没被警方送至检察院起诉,因此李某的法律身份还是犯罪嫌疑人。
大陆法律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出逃行为是这么规定的,根据《刑法》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本,李某若是被警方送至检察院起诉,那么法院会按照诈骗罪来对他定罪量刑。然而他又触犯了《刑法》中的脱逃罪,按照大陆法律,法院最终会对他进行数罪并罚,这就使得他将面临更高的刑期。
三、李某男扮女装,除了骗小东之外,还骗了小余,那么李某对多人行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事实上,跟常理不符,李某诈骗小东之后又诈骗小余的诈骗行为,并不会改变其诈骗的性质,也不会改变法院对他的量刑,法院还是与依照诈骗的数额来综合考虑刑期。
根据《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范畴,分别对应不同的刑期,也就是说,诈骗罪的量刑一般只跟诈骗金额有关,跟诈骗人数啥得都没有关系。
之所以会让人产生诈骗多人就能加重处罚的想法,是因为人们混淆了犯罪量刑情节上累犯的概念。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结束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是累犯,累犯是加重情节,法院应该根据同样的罪加重处罚。
本案中李某虽然同时诈骗了多人,但他过去五年内没有因诈骗罪被判处过,因此他不符合累犯的主体构成,所以法院不会因为他诈骗两人就对他加重处罚。
如今,随着技术的发展,人们不仅可以随便的转换自己的外在条件,甚至可以通过医学手段来彻底的将自己的性别转换。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寻找伴侣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必要时可以互相亮明身份证或者证明身份的信息,来避免这些类似的乌龙事件。
此外,我们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诈骗意识,骗子不仅仅是存在于网络上或者是电话里,也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甚至就在我们的身边。
就算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人在微信里向我们借钱,我们也要提前打电话或者见面来确认一下情况是否属实,往往都是因为忽略了这些细小的情节,最后而损失了巨额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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