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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白秦始皇的看好了,秦国出土文献可以坐实暴秦的行径

作者:东南野老

原标题为"秦始皇黑料是儒家编造的,他其实是一个慈悲的君主之爱?文章再现了一种草,它知道对受访者来说太多了,并不代表我的观点。

洗白秦始皇的看好了,秦国出土文献可以坐实暴秦的行径

"大秦福"秦始皇

如果你认为像《历史》这样的历史书里装满了私人物品,看看原始的历史资料:

在秦朝,秦朝,老百姓都严格按照比监狱更严厉的规定坐进一间房子里,为政府服务更多的劳动还要自费,没有钱借政府,债比上就成了户口, 到政府劳动债务,最后容易成为奴隶。日野秦简7-304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一户总人口只有两千人左右的小迁县,有奴隶,居住地有189人,当年死地鼠151人二十八人。死亡率如此之高,你可以想象它的强度。

9-1322年有记录,一些"白"在死亡之路上,9-1497-9-2236记录了女奴"红"自杀,她仅有的两件衣服被军官没收。

岳麓秦简1003,0998-C10-4-13记录,秦的托里城里甚至有很多幼儿,这些婴幼儿都是为了"穿福成丹华",穿着奴隶服,戴着酷刑工具。在秦始皇陵旁边的赵后门墓中,大量不定期死亡的人被埋葬在弟子墓和房屋中,包括妇女和儿童。M35出土了一个下肢骨折的孩子的骨架,M41骨头有刀伤和断腰,M34出土了五具骷髅,全部肢解,M33骷髅有刀伤,俯身做斗争(Relics,No.3,1982)。

因此,在秦国统治下,不是六个国民逃到秦国,而是秦国人逃到了六国。

岳路琴健记录了一封叫"学"的秦国少年伪造冯将军的无良私信,想向胡杨少民借钱,买衣服和武器,然后"去荆州",也就是逃往楚国。年轻人的父亲因为辛苦劳累,被秦琦鞭打,回家殴打儿子,所以"学"很痛,决定逃往楚国。

在另一份文献中,一位秦族人称"多",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和母亲"孩子"一起"死精",即母子俩一起冒险到楚国(《文物》2013年5期)。

除了逃到楚国,还有秦人逃到魏国,岳路琴吉安《魏盗安、彝等案》简164年记载,一个在官庙里法人逃走,买了一把大刀,打算杀钱作为路费,以"死魏",逃到魏国。被秦抓后,以"扭"罪被判处死刑,即分肢。从这些资料来看,秦国逃出的楚国较多,也有逃亡的魏国,逃亡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一些犯罪活动,也可以看出秦国统治下人们的精神面貌。

由于秦民的大规模逃亡,秦国统治者特意制定了残酷的"亡灵法"来惩罚逃亡问题。岳麓书院收藏秦简2088记载,藏匿逃犯,与逃犯有同一罪行。Jane 2009年记录了逃离城市丹丹宗被俘虏,脸上有纹身,即使回头看,也鞭打一百个。孕妇被大型铁制折磨工具所束缚。Jane 1997年记载,马的城逃被抓回来,割掉左腿,继续被城市化。男女逃亡,家人要判刑移民,基层干部、老老不报案也得罚款A和盾。

除了独自逃跑,秦简还记录了"群杀",也就是秦民集体逃亡。Jane 2065-780记载,如果地衣逃到"野蛮"部落以外的边境,从向逃犯提供信息的人,必须被判处面对纹身,因为城市的辛勤工作。如果是野蛮部落在过境点内逃跑,提供信息的人将因刺伤他的脸而被判入市。简187记载,如果是蛮族人引诱秦民逃跑,就要判处城里用脸纹身,逃亡的秦民十四岁以上被判为朝臣,是奴隶的话会把脸上的纹身还给主人。

在出土的睡虎秦剑中,有这样的规定:有小偷杀人冲,别人不帮忙,比(野)一百步,当两个铠甲。

这意味着一个小偷拿刀砍人,你不行动一百步,你就会被罚款两双铠甲。

那时候,两双铠甲,价值可以让一个中等家族甩掉财产!你想住在这样的地方吗?

还是捡人桑叶,芝麻()不赚钱,能(什么)理论吗?三十年。

有人偷别人的桑叶,偷的钱不到一美元,怎么惩罚?三十天监禁。

一片钱桑叶只是多少钱,但要服兵役30天,刑罚实在是够重了!

有25蹿又12月C中午的王伟告诉将军:嘉门叛军后,父亲或百姓不治房,寡妇,杀人,无法承受自己的宗族坤迪。现在派上军,将军不看煮牛,给饭不给饭也不给食物。围攻使用了足够的将军来开战。

王将军:商人和农舍不辛苦,我不喜欢。试图杀死他们,但坐着不动并不容易。现在发给军队,不需要惋惜吃肉,只要吃三个成就就够了,当围攻时炮灰要填满战壕。

战国时代的陆仲良曾经说过,如果秦国统治,他宁愿跳进海里自杀。从新发现的简明和考古资料来看,他的感受并不夸张。

"有的书认为秦的社会制度比六国先进,我们不能同意这种观点,"李说。从秦人民普遍保留着奴隶制的残酷关系看"(《中华文明古国史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2页)。因为秦朝的统治更加残酷残酷,所以秦人冒着生命危险逃往六国,不仅个人逃亡,还有集体逃亡,有的甚至更喜欢逃往边境外的野蛮部落。

关于与母亲一起越狱楚国的记录是否很多,2013年第05期文物——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监狱等四种概述——桃安-百度图书馆,表2。

关于孩子们用刑具看岳麓书院收藏的秦简(吴),关于帝国主义制度的历史:反腐之子的不挣十四年有(犯罪)城险,或蜻蜓。仍然持有并能够做到,官方是制作福成丹设备的衣服。它不能做衣服。

关于被父亲殴打后的逃跑,也可以参考睡虎秦建里的规定的:

"儿子起诉父母,朝臣起诉,非公职人员告诉,不要听。(什么)可以表示"非公告"吗?主的杀戮、惩罚、折磨他的儿子、朝臣,被称为"非公开通知",不要听。还有那句话,控告者有罪。原告的罪行已经犯下,它(和)攻击了其供词,也没有被不当听取。

"儿子起诉他的父母,奴隶起诉主人,非公诉是不可受理的。"非公告"是什么意思?主人擅自杀害、惩罚、剃掉他的儿子或奴隶,这被称为非公开通知,是不允许的。如果指控仍然妨碍,则原告有罪。原告已被定罪,并被其他人取代,指控不被接受。

如果有地方可以学习主持司法,为什么要冒险逃跑呢?

在原文中,一个家庭总人口只有2000人左右的小迁徙县奴隶,住宅上死了189人,有错误,应该是:一个家庭总人口只有两千人左右小迁到灵县,奴隶,居住有189人。感谢您注意到它已被更正。

将秦法与六国法律进行比较,因为六国历史在秦火中被摧毁,只能在出土的竹简中找到线索,可以比较秦和楚的司法差异:宝山楚建131-139记录了舒清杀人案,被告对判决不满意和报告, 最后到楚王那里,可以看出楚对刑事量刑的谨慎态度,如简15-17案,当事人指控主审法官执法不公,最后到楚王那里,这与秦的轻罪重刑的严厉法律的司法制度,以老师为老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战国是一个以邻为壑的时代,在孟子眼里,所有的王子都是五十步来笑,战国时代更像是一个相互比较下限、不断劣等货币驱逐好钱的过程。六国,六国也,非秦国也;

真正的转变还是在汉代,韩文帝说好:

韩说,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制止暴力,从而引导人民从善中走出来。现在,肇事者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但他们必须为无辜的家人付出代价,如父母,妻子,孩子等。我不认为这种方法是可取的。你觉得怎么样?

丁队长负责执行法律,他对韩文迪说:之所以牵连家庭,是因为要让有心人犯罪有些顾虑,他们觉得这件事很重要,自然不会违法。最重要的是,静坐方式是秦小公改革的关键,正是在这种制度的保护下,大秦国力日复一日,最终吞并世界,所以,或者不废坏。

文迪继续说:法律正义,人民天生忠诚,信念恰当,人民自然信服。而且,用法律引导人民行善的根本途径在于官,如果法律不能引导人民行善,也就不能仅仅执法,那就是强迫人民做杀人的事情。这样,制定法律的初衷就不复存在了,这样的法律又有什么好处呢?再想一想。

洗白秦始皇的看好了,秦国出土文献可以坐实暴秦的行径

《美丽人心》韩文迪

对秦法来说,那种事情并不大,轻罪重刑的做法,结果只能是:和恶毒生活,义一赛路,进城,世人忧心忡忡,崩溃叛逆。

所谓汉城琴制度,这句话出自汉书:汉族成钦制度,而县,主有自己的权力,臣不上百年。

这是针对县系统的。

萧何从秦宫中打捞出了很多经典,制定了萧规,秦朝的制度当然有很多参考,但汉朝并没有抄袭秦的制度,对于那些苛刻、极端的制度也做出了拒绝。

洗白秦始皇的看好了,秦国出土文献可以坐实暴秦的行径

《楚汉传说》肖鹤

因此,韩成琴系统只是选择性参考,不是复制粘贴。

和汉朝的治国理念和秦朝有很大的不同,汉朝是实行中央集权和基层自治,而秦朝则是以基层为师,实行基层严格控制,汉朝实行马的直骜统治, 实行文化治理,而秦朝一直把国家看作军队管理,走军国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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